一、山东与河北边界水利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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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1年大涝后,鲁冀边界水利矛盾多达14起,水电部、漳卫南运河管理局及两
省和有关专、县负责人到现场,经协商除1起留待中央统一考虑安排外,其余13起
均达成协议。1962年6月,山东省人民委员会批转了这些协议,要求有关专、县认
真贯彻执行。1964年4月,两省代表于北京协商解决边界水利问题的意见,5月中央
工作会议期间,两省省委负责人本着团结治水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原则上
以卫运河、四女寺减河(漳卫新河)为界的指示,商定:河北省在减河和卫运河右岸
的庆云、宁津、吴桥、盐山、东光、故城6县所属的47处公社、1293个村庄、12.96
万户、52.3万人、154.5万亩耕地划归山东省;山东省在减河和卫运河左岸的馆陶、
临清、武城、无棣4县所属的9个区、61处公社、835个村、12.7万户、52.3万人、
164.3万亩耕地划归河北省;卫运河以西原属德州市的13个村庄,仍属德州市。德
州市与故城、吴桥、景县的水利问题,采取按自然流势排水、修筑围埝、增建涵洞、
增建扬水站、培修堤防等措施解决。两省划出的地区,从1964年12月1日起由划入
省接管行政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