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中型水库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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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58-1985年,全省兴建大中型水库167座,共移民1800多个村庄,124万多人,
拆除房屋90多万间,淹占耕地154万亩,给移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很大困难。对此,
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十分重视,积极领导和扶持移民群众开展多种生产经营,
重建家园。从1963年开始,三次制定库区建设规划:1963年制定山、水、田、林、
路综合治理,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规划;1978年制定灌区库区一齐抓,把
库区水利建设列入灌区配套计划并优先安排;1983年本着发展生产和解决遗留问题
相结合的精神,逐个移民村制定规划。同时,坚持受益负担政策,组织灌区支援库
区,推广滕县、黄县、平度组织灌区群众帮助库区造地、整地、治水、进行农田水
利基本建设的经验。1977年12月召开全省水利管理和库区建设会议,评选出黄县、
福山、文登、胶南、五莲、莒南、蒙阴、沂水、莱芜、滕县等10个移民先进县,70
个先进单位和10名先进工作者,推动了库区移民工作的发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库区群众解放思想,开发大面积的山滩水面,开展
多种经营。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多方集资,加快库区建设,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在水
利计划安排上,除列有移民专款外,还结合水库保安全、灌区配套等工程安排库区
建设项目,并在下达抗旱、打井、喷灌、水保、农水等专项经费时,优先在库区安
排。1980年以后,在全省水利投资大量压缩的情况下,每年用于库区建设的资金都
在500万元左右。
  经过20多年的奋斗,到1985年,共为移民建房72万间,调地22.4万亩,造地6
.1万亩,建扬水站1200多座,修小水库塘坝1000多座、打机井、大口井1600多眼,
发展灌溉面积48.8万亩,筑路1000多公里,国家共投资1.6亿元。移民群众的生产
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改善和提高,全省库区人均收入270.2元,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
会之前增加189元。但发展不平衡,还有62万人尚未解决温饱问题,人均收入还在
200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