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机构与民工组织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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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机构的组建和干部配备,视工程规模、工期长短、技术难易而定。一般是
大型骨干或跨地区工程,由省组建施工机构;地(市)范围内的大型或跨县工程,由
地(市)组建施工机构;中小型工程,由县(市)组建施工机构。
  1956年开工的打渔张引黄灌溉工程,是国家重点项目之一。根据省府要求,由
省水利厅和惠民地委、专署共同组建施工指挥部,下设工程处、器材处、生活供应
处、迁占科、卫生科、财务科、运输科;政治部下设组织部、宣传部、保卫科、劳
动科、干部科、青年团、工会。干部配备,除水利厅调配部分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
外,由省先后从6个专区11个县和许多区、乡、企业调配干部,同时招收部分中小
学毕业生,共1947名。经3年施工,不仅提前完成了施工任务,而且培养了一批干
部,为以后的水利建设打下了基础。该工程先后从4个专区21个县调集民工25万人,
以县为单位建立民工团,团下设大队、中队、小队;建筑物工程设立4个工区,下
设工段,分别进行施工。
  建国36年来,山东水利基本建设的施工组织机构,绝大多数是施工指挥部。仅
有少数工程,如黄河位山枢纽、泺口枢纽、马颊河疏浚等为工程局,但局下的职能
部门仍与指挥部下属组织类同。
  民工是水利建设施工中的主力军,以县、区、社、队为单位建立施工组织。县
成立指挥部,大型工地5000民工以上的,由党政领导担任政委、指挥。县以下按军
事编制成立营、连、排、班。民工队的党团组织,上工前就在后方建立,党团员比
例要求达到民工总数的10%以上。民工上工前,要进行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教育,
工程意义教育和为工程负责到底的教育。在教育的基础上,采取自愿报名、民主评
议、领导指定相结合的方法,做到合理出工。对民工条件要求,18至45岁、身体健
康无传染病、无宿疾者。对民工上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粮煤供应、食宿安排、
工具配备、精壮检查、路途安全、铺工分工等,一并作出具体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