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市(地)、县、乡水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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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市(地)水利局
  建国前,山东解放区曾成立过行(专)署水利机构。1944年5月,胶东行政公署
成立胶东水利委员会,负责计划与指导胶东的水利建设工作。1946年7月渤海专署、
1948年沂蒙专署均成立实业科,分管水利工作。1948年4月,胶东行署水利局成立,
主要任务是治河、防洪、除涝和打井抗旱。
  建国后,1949年冬至1950年春各专署均成立水利推进社,1951年撤销。后成立
建设科分管水利工作。1956年4月,全省各专署分别成立水利科,下半年又将水利
科改为水利局。1958年春,将水利局改为专区水利建设指挥部。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地(市)从1967年至1969年先后成立水利建设指挥部
革命委员会。1970年改为地(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水利局,1973年改为地(市)
革命委员会水利局,1980年改为市(地)水利局。
  1985年全省计有:济南市、青岛市、枣庄市、东营市、烟台市、潍坊市、济宁
市、惠民地区、德州地区、聊城地区、临沂地区、菏泽地区12个市(地)水利局和淄
博市、泰安市2个水利水产局。多数市(地)水利局机构设:办公室、政工科、工程
科、工管科、农水科、财供科、物资站、排灌机械科、科教科、规划设计室、抗旱
防汛办公室、水资源办公室、水土保持办公室,还有的设水产科(站)。
  二、县(市、区)水利局
  县级水利工作,在建国初期由实业科或建设科管理。1956年前后,全省各县成
立水利局。1958年后改为县水利建设指挥部。1968-1970年初为干部与群众组织代
表组成的县(市、区)水利局革命委员会。1970-1980年为县革命委员会水利局。
1980年以后统称县(市、区)水利局。1985年底全省共有124个县(市、区)水利局。
局内机构设置一般为:办公室、人事保卫股、财供股、工程管理股、科技股、水资
源办公室、水土保持办公室、勘测设计室、工会、纪检组等。
  三、乡(镇)水利站
  建国后,区、公社设生产助理员兼管水利。1964年后,公社设水利助理员专管
水利。1972年后随着水利事业的发展,公社为水利助理员配1~2名水利员(多为临
时工),从事水利测量、施工、打井等工作。1984年公社改称乡、镇后,成立乡(镇)
水利站,除乡(镇)水利助理员外,另配水利工程员、机械管理员和打井技术员各1
名,专管水利工作,为县水利局下属单位,由农水股管理。1985年底,全省共有乡
(镇)水利站1398个,职工8425人。
  至1985年,全省市(地)、县(市、区)水利局和乡(镇)水利站共有职工3930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