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国时期的水利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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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14年12月1日,山东南运湖河疏浚事宜筹办处成立,兼办全省水利事务。总
办潘复,下设工务、工程、测绘3科,共有职工48人。
  1924年,山东南运湖河疏浚事宜筹办处改组为运河工程局,隶属山东省建设厅,
并由济宁迁移至济南办公。孔令 任局长。因时局不定,并未开展实际工作。
  1928年,山东省政府建设厅设水利组,主管全省水利事务。
  1930年4月,小清河工程局成立,主管小清河及其支流、湖泊的整修事项,隶
属山东省建设厅,宋文田任局长。局下设总务、工务两课。10月,山东运河工程局
成立,隶属省建设厅,主管境内南北运河及其支流、湖泊之整修事项,孔令 为局
长。下设总务、工程两科和两个测量队。
  1932年,按水系将全省划分为18个水利区,每区设水利专员1人,隶属省建设
厅,主管该区境内水利事业勘测、计划、施工事项。
  1942年1月,伪山东省公署省政会议决定成立“华北河渠建设委员会山东省分
会”。
  抗日战争胜利后,于1946年1月19日,在省建设厅下设立水利局,办理全省水
利业务,统一水利事权。首任局长王志超,副局长胡兆英,总工程师李镇南。下设
秘书室、设计科、工务科、农贷科、总务科、会计室及人事管理员,定员80人,至
年底实有职工94人,其中:技正5人,技士5人,技佐20人。附设机构有:黄台、睦
里庄两水文站,五柳、边庄两监闸所,北园灌溉工程处,绣惠渠工程处,共有职工
201人。11月省政府委任宋文田为山东省水利局局长。
  解放区的水利机构。1945年4月15日,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抗日民主政权)
成立水利委员会,林一山、耿光波分任正、副委员长。1946年1月,在省政府实业
厅内设立水利队,张次宾任队长。10月,苏皖边区民主政府水利局撤来山东,其中
部分人员并入山东省政府实业厅水利队,合编后共有27人,由江国栋(原苏皖边区
民主政府水利局副局长)任队长,王志廉、张次宾任副队长,王志廉任党支部书记、
张次宾任副书记。队下设调查组、地形组、水准组、断面组。1948年春,山东省政
府实业厅水利队扩大为40人。9月24日济南解放,实业厅水利队副队长张次宾带队
进驻济南杆石桥南,接管山东省政府建设厅水利局及其职员,经过精简尚有200余
人。12月初,徐州解放,山东省水利队派员于12月5日夜随军入市,对原山东省南
运河工程处进行接管。将该处大部分人员及全部档案、资料、仪器、物资接回济南。
  1949年4月,山东省人民政府实业厅水利局成立。江国栋任局长,张次宾、王
志廉任副局长,局设技术室、测绘科、工务科、行政科、秘书室及4个测量队。9月,
改设为秘书室、技术室、工务科、测绘科、3个测量队、1个农田水利工作队、2个
水文站、2个监闸所,编制员额27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