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河道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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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汛期雨量集中,无论山洪河道还是平原坡水河道,往往因洪涝宣泄不及
而造成灾害。特别是鲁西北黄河冲积平原,历史上受黄河决徙泛滥影响,河道变迁
频繁,水系紊乱,洪涝灾情严重。新中国建立前,虽然对河道进行过一些治理,但
由于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条件限制,洪涝灾害仍然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
安全和工农业生产的发展。
  建国后,在毛泽东主席“要把黄河的事情办好”、“一定要把淮河修好”和“
一定要根治海河”的号召下,全省人民本着除水害、兴水利、造福人民的宗旨,统
一规划,对全省河道特别是平原地区河道进行了大规模治理。鲁北海河流域治理了
徒骇河、马颊河及漳卫南运河,开挖了德惠新河、潮河等骨干排水河道;鲁西南淮
河流域,治理了沂、沭、泗等河及南四湖,进行了导沭整沂、沂沭河洪水东调及韩
庄运河扩大等工程;鲁西平原开挖了东鱼河、洙赵新河、梁济运河,治理了万福河,
调整了水系,形成了布局较为合理的水系格局;对黄河进行了三次大修堤,兴建了
北金堤、东平湖滞洪区和齐河、垦利展宽工程,治理了河口;对大汶河、小清河、
潍河、弥河等鲁中诸河及胶莱河、大沽河等胶东半岛诸河也进行了较大规模治理。
至1985年,先后疏浚开挖大中型河道31条,修筑堤防总长达1.6万公里,河道上建
闸、坝、桥涵等建筑物3万余座,其中大中型水库167座,大中型水闸150座,形成
了比较完整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
  通过河道治理,提高了防洪排涝能力。山丘区河道一般达到20~30年一遇防洪
标准,平原河道一般达到10-20年一遇防洪标准。鲁西和鲁北平原河道排水能力,
分别由建国初的1700和200立方米每秒提高到7800和1800立方米每秒,改变了建国
前成灾严重的局面。全省三年一遇以上标准的除涝面积达3485万亩,为建国初期的
71倍,占易涝面积的78%。特别是对历史上三年两决口的黄河的治理,取得了建国
36年伏秋大汛不决口的巨大成就,保障了黄河两岸广大平原地区的安全。在取得显
著防洪除涝效益的同时,还利用河道调蓄水量发展引河(湖)灌溉,灌溉面积达2645
万亩,并为解决部分工矿、城镇及农村用水,促进工农业发展,产生了显著作用。
  但是,河道大规模治理后,由于其他治理不配套,田间水土流失,河道边坡坍
塌,拦河蓄水和引黄浑水入河等原因,致使河道淤积严重。徒骇河、马颊河、德惠
新河、洙赵新河、东鱼河等5条骨干排水河道淤积量达1亿立方米,防洪排涝能力分
别降低10~15%。加之70年代后期山东连续干旱,田间排水工程失修,如遇丰水年,
存在着洪涝灾害加剧的潜在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