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河流流域规划和区域水利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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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国后,山东省的河流流域水利规划工作,自1953年配合水利部进行胶莱河航
运规划开始,1954年进行了南四湖流域水文计算。1955年初派出规划组配合水利部
治淮委员会进行沂沭泗流域规划工作,又派员配合水利部北京勘测设计院进行海河
流域规划。为了使省内中小河流与大河的治理与开发相协调,在大河流域规划的基
础上,进行了中小河流的流域水利规划和区域水利规划。50年代末至60年代,省水
利厅、省治淮指挥部、省水利勘测设计院等单位完成了徒骇河、马颊河、小清河、
汶河、南四湖等流域规划和沂沭泗区水利建设12年规划;山东省平原地区1961-
1967年水利规划等区域水利规划。70年代,进行了大沽河等流域规划及南四湖流域
湖东地区、湖西地区水利规划。80年代,完成了潍河流域修正规划,漳卫河及徒骇、
马颊河流域补充规划,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水利规划。同时,全省及各地(市)、县
在不同时期都针对本行政区具体条件编制水利发展规划。特别是80年代在全省按统
一要求普遍开展了水利区划工作,完成了省、地、县各级水利区划以及鲁西北平原
旱、涝、碱综合治理区划等地区性专业区划。此外,在流域或地区内,就某一治理
开发任务进行的单项专业规划,随着流域规划的编制而逐步开展。50年代,省淮指
派员参加淮委编制邳苍地区防止水灾规划,以及1958年省水利厅编制山东省潮汐电
站规划等。60年代,省设计院编制了山东省鲁西北黄泛平原、徒骇、马颊河流域、
漳卫河流域、南四湖流域湖西地区的防洪除涝规划,为解决鲁苏两省边界水利矛盾,
配合上海设计院编制了邳苍郯新地区排水规划报告。70年代编制了小清河、胶莱河、
大沽河等防洪治涝规划。80年代编制了山东省南水北调东线第一期工程规划报告,
引黄济青等跨流域调水规划。见表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