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以前,没有专司水文工作的机构。中华民国成立后的1913年,全国水利局
成立,始由水利机构专司水文测验工作。山东省地处黄河、淮河、海河流域,水文
工作分别隶属山东省政府建设厅和有关流域水利机构领导。1947年1月1日,山东省
水文总站成立,隶属省建设厅,5月改属中央水利实验处。
新中国建立后,1950年5月,根据流域水系进行水文区划,华东军政委员会水
利部将鲁北、胶东诸水系划为鲁北胶东水文区(亦称华东第六水文区),设置黄台桥
一等水文站(1951年改称济南一等水文站),负责该区各级水文测站的领导工作,将
沂沭汶泗诸水系划为沂沭汶运水文区(华东第五水文区),设置新安镇一等水文站(
1952年5月迁徐州,改称徐州一等水文站),负责该区各级水文测站的领导工作。同
时,黄河各站由黄河水利委员会领导,聊城、菏泽、湖西3专区的各级水文站由平
原省水利局领导。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销,原平原省所属菏泽、湖西、聊城3个
专区划归山东省,3专区领导的各水文站分别移交济南和徐州一等水文站以及黄委
领导。1953年1月,华东军政委员会水利部济南一等水文站改称山东水文分站,交
由山东省水利局代管;徐州一等水文站改称沂沭汶运水文分站,由中央水利部直辖。
1954年2月,沂沭汶运水文分站所辖山东省境内各水文站,交由山东省治淮指挥部
接管。1956年1月,山东省水文分站改编为山东省水文总站,隶属省水利厅。同年9
月,山东省治淮指挥部所属水文站与山东水文总站合并,全省水文工作统一由省水
利厅领导。1958年,山东省水文总站并入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同时将水文总站所属
济宁、临沂、莱阳、昌潍、惠民、聊城6处水文分站下放所在专区水利建设指挥部
领导,所属114处水文测站交所在县(市)水利局领导。测站下放县(市)后,由于连
续出现谎报雨情,伪造记录,经费无着,擅自撤站、调人、停测,测验设备被盗被
毁等情况,1961年12月,将下放的各基层站全部收归专署水利建设指挥部和省辖市
水利局领导。1962年12月,各专区水文分站上交省水利厅领导。1963年3月,水文
总站改由省水利厅领导,各水文分站直属省水文总站。1964年1月,省水利厅将全
省水文机构全部移交水利电力部,省水文总站改名为水利电力部山东水文总站。
1969年4月,水文体制又下放省领导。为进行水文改革,搞站队结合试点,1982年
将德州水文分站改为德州水文勘测队。1985年又将聊城水文分站改为水文勘测队。
至1985年底,山东省水文总站所属行政管理和业务科室10个,直辖水文分站(勘测
队)13处,实验站2处,仪器检修站1处。全省计有水文站147处,水位站27处,雨量
站834处,水质监测站114处,地下水动态专用测井91处,泥沙颗粒分析室2处,水
质监测实验室10处。全省水文职工共1111人,其中工人480人,行政管理干部53人,
工程技术人员578人(工程师74人,助理工程师232人,技师84人,技术员188人)。
第一辑 机构设置
民国以前,没有专司水文工作的机构。中华民国成立后的1913年,全国水利局
成立,始由水利机构专司水文测验工作。山东省地处黄河、淮河、海河流域,水文
工作分别隶属山东省政府建设厅和有关流域水利机构领导。1947年1月1日,山东省
水文总站成立,隶属省建设厅,5月改属中央水利实验处。
新中国建立后,1950年5月,根据流域水系进行水文区划,华东军政委员会水
利部将鲁北、胶东诸水系划为鲁北胶东水文区(亦称华东第六水文区),设置黄台桥
一等水文站(1951年改称济南一等水文站),负责该区各级水文测站的领导工作,将
沂沭汶泗诸水系划为沂沭汶运水文区(华东第五水文区),设置新安镇一等水文站(
1952年5月迁徐州,改称徐州一等水文站),负责该区各级水文测站的领导工作。同
时,黄河各站由黄河水利委员会领导,聊城、菏泽、湖西3专区的各级水文站由平
原省水利局领导。1952年11月,平原省撤销,原平原省所属菏泽、湖西、聊城3个
专区划归山东省,3专区领导的各水文站分别移交济南和徐州一等水文站以及黄委
领导。1953年1月,华东军政委员会水利部济南一等水文站改称山东水文分站,交
由山东省水利局代管;徐州一等水文站改称沂沭汶运水文分站,由中央水利部直辖。
1954年2月,沂沭汶运水文分站所辖山东省境内各水文站,交由山东省治淮指挥部
接管。1956年1月,山东省水文分站改编为山东省水文总站,隶属省水利厅。同年9
月,山东省治淮指挥部所属水文站与山东水文总站合并,全省水文工作统一由省水
利厅领导。1958年,山东省水文总站并入省水利勘测设计院,同时将水文总站所属
济宁、临沂、莱阳、昌潍、惠民、聊城6处水文分站下放所在专区水利建设指挥部
领导,所属114处水文测站交所在县(市)水利局领导。测站下放县(市)后,由于连
续出现谎报雨情,伪造记录,经费无着,擅自撤站、调人、停测,测验设备被盗被
毁等情况,1961年12月,将下放的各基层站全部收归专署水利建设指挥部和省辖市
水利局领导。1962年12月,各专区水文分站上交省水利厅领导。1963年3月,水文
总站改由省水利厅领导,各水文分站直属省水文总站。1964年1月,省水利厅将全
省水文机构全部移交水利电力部,省水文总站改名为水利电力部山东水文总站。
1969年4月,水文体制又下放省领导。为进行水文改革,搞站队结合试点,1982年
将德州水文分站改为德州水文勘测队。1985年又将聊城水文分站改为水文勘测队。
至1985年底,山东省水文总站所属行政管理和业务科室10个,直辖水文分站(勘测
队)13处,实验站2处,仪器检修站1处。全省计有水文站147处,水位站27处,雨量
站834处,水质监测站114处,地下水动态专用测井91处,泥沙颗粒分析室2处,水
质监测实验室10处。全省水文职工共1111人,其中工人480人,行政管理干部53人,
工程技术人员578人(工程师74人,助理工程师232人,技师84人,技术员18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