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 防汛抗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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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国后,山东省的防汛工作,大体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950-1957年,各级政府每年都成立防汛指挥机构,平时抓好一年一度河道岁
修工程,汛期抓思想发动,组织劳力,加强人防,力争减轻洪涝灾害损失。自1954
年开始,为防御河道超标准特大洪水,先后制定了沂河、大汶河、泗河、大沽河、
卫运河、小汶河和老运河(济宁段)防御特大洪水非常措施方案。同时,本着牺牲局
部保全大局的原则,确定了10多处分洪滞洪区,并做了一些必要的工程和安全措施。
1956年为掌握河道雨情、水情,搞好河道防洪和分、滞洪区的运用,报汛雨量站、
水文站增加到150多处。重要河道开展了洪水预报。1954年、1955年卫运河和1957
年沂沭汶泗出现大洪水和特大洪水,在省防汛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有领导、有计划
地分洪、滞洪,确保了重要城市、铁路交通和广大地区安全。
  1958-1965年,全省兴建了大批水库和引水灌溉工程,贯彻“以蓄为主,全面
安排,综合利用”的方针,在防汛指导思想上由单纯防御洪水转向积极拦蓄洪水发
展灌溉。山丘地区大中型水库拦洪蓄水,防洪、灌溉效益显著。但在平原地区只强
调蓄水、灌溉,而忽视排水,已有排水系统被打乱,对防御大洪水失去警惕,结果
1961年遭大洪水袭击,河道排水不畅,决口漫溢,涝水不能入河,鲁西北平原水灾
成灾面积1588万亩,占耕地面积的59%。1962年后,国民经济进入调整时期,总结
治水经验教训,纠正了只蓄水不排水的偏向,着重治理骨干排水河道,恢复田间排
水系统,做好防汛准备,争取防汛主动。同时,在山丘地区为搞好水库汛期防洪控
制运用,确保大坝安全,对全省大中型水库进行普查,确定汛期防洪运用指标,指
导水库安全防洪蓄水。
  1966-1978年,全省防汛工作由省军区及省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负责。1970
年后,省革命委员会每年公布省抗旱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名单,指挥部下设办公室
处理日常工作,主要抓河道清障和水库保安全。1975年8月,河南省发生特大洪水
后,山东省贯彻水电部11月在郑州召开的全国防汛和水库安全会议精神,吸取河南
垮坝教训,对大中型水库防洪标准重新按板桥水库(河南失事大型水库)雨型进行核
算,逐个落实水库除险加固和防洪保安全措施。
  1979-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防汛工作逐步向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1979年以后,恢复以各级政府为主体建立防汛指挥机构。1980年开始在地(市)以下
各级政府实行负责人分工包水库、包河道防汛的责任制。1982年,开展水利工程“
三查三定”工作,重新核定了水库、河道的防洪标准,汛期防洪运用指标及加固工
程措施。为防御超过工程标准的洪水,减轻灾害损失,逐个水库、逐条河道制定了
防御超标准洪水非常措施方案,落实了分洪、滞洪标准和措施,并对组织群众安全
转移作了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