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污染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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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污染危及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对工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全
省因水污染造成工农业生产的直接经济损失每年约为11.3亿元,潜在的影响更是无
法估量。
  小清河沿岸有14个村庄15000人长期饮用被污染的地下水,导致肝肿大的病人
逐年增加,有些村庄高达26%,影响到征兵和招工。邹平县小清河沿岸群众癌症发
病率比其它地区高17.5%,高青县聂家寺村离小清河近,全村被迫全部外迁。
  小清河口在50年代盛产银鱼,现已绝迹。麻大湖过去“苇蒲丛生,芙蓉似锦”,
水产资源丰富,现水体污染,资源减少。尤其是受污水包围的湖滨乡受害最重,鱼、
虾、蟹绝迹,苇、蒲、柳大幅度减产,一个乡的渔业和副业收入每年就减少200万
元。
  1978年济宁市鱼种场引用老运河被污染的水,毒死鱼种1万斤。1979年,邹县
太平、高庄公社用被污染的白马河水灌溉,造成10万亩麦田减产20%。1980年,博
兴、桓台县的湖滨、泰郝、店子等6个公社45个大队,用淄博市经朱龙河排入麻大
湖的废水灌溉,使26238亩小麦受害,其中绝产13350亩,减产4成的12888亩,企业
赔偿损失203万元。1983年汛期,小清河水量较大,把河道中积存的有毒物质冲到
下游,使羊角沟海口5000亩水面受到严重污染,损失水产资源价值2000万元,渔民
直接经济损失40多万元。1985年3月,章丘县造纸厂废水污染芽庄湖,一次死鱼10
万多斤,群众直接经济损失1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