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 水土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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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是全国水土流失严重省份之一。全省水土流失面积61964平方公里,占
土地总面积的40.5%。建国前,山东水土保持主要是农民自发地进行筑地堰、整梯
田、植树造林等,成效不大。至1949年,全省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仅2737平方公里,
占水土流失面积的4.4%。
  建国初期,水土保持工作在国家拨款扶持下,仍以一家一户为主体展开。至
1953年底,全省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394平方公里。
  1954年后,随着农业合作化的进展,水土保持工作向一村一社的联片治理发展。
1956年全省第一次山区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后,由单项治理向农林水各项措施综合治
理发展,涌现出莒南县石泉湖、海阳县发城、费县汪沟及莒南县厉家寨等典型。特
别是厉家寨农业合作社创造了“三合一”梯田,综合治理效益显著。至1957年底,
全省水土流失治理面积达12628平方公里。
  1958年,推广沂水县夏蔚公社“鱼鳞竹节水平沟,库坝梯田自流渠”的治山治
水经验。至1959年底,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460平方公里。1960年以后,省、地、
县各级抓重点,以典型带动全面,在全省推广厉家寨和黄县下丁家大队创造的高标
准治理经验。至1965年底,全省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090平方公里。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级水土保持机构陷于瘫痪,某些地区出现毁
林开荒现象。但是,随着全国“农业学大寨”运动的兴起,也搞了一些以整地改土
为中心的水土保持工作。至1976年,全省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1260平方公里。
  1978年以后,随着改革开放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治理小
流域,加强了水土保持的技术研究和推广。1980年后,由省资助治理小流域298条。
  1983-1985年,山东省水土保持委员会组织5000余名科技干部,对全省山区、
风沙区119个县(市、区),进行水土保持大普查。有史以来第一次查清了山区、风
沙区及其水土流失面积,土壤年均流失量和造成的危害,以及不同类型区的区划,
总结探讨了不同分区的防治水土流失方向和实施规划,为从根本上整治国土、治理
河流,合理开发利用水土资源提供科学依据。至1985年,全省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34000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