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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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处于中纬度暖温带季风气候区,各市(地)多年平均降水量550-900毫米,
沿海大于内陆,南部多于北部,由东南向西北方向递减。降水年际变化较大,年内
分布不均,有明显的旱季和雨季。汛期(6-9月)降水集中,易洪涝成灾,冬春雨雪
稀少,春旱几乎年年发生,具有春夏旱、夏秋涝、晚秋又旱的特点。因而兴修水利,
防洪除涝和发展灌溉,是抵御水旱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发展工农业生产
的基础产业。
  为谋求生存与发展,山东人民很早就开始了治水活动。战国时期,为防御黄河
洪水泛滥,已修筑堤防。西汉时期,山东兴建了大型的引水灌溉工程。泰山下引汶
水灌溉和古济水下游引巨淀湖(在今寿光县、广饶县一带,为古济水与淄水的滞洪
湖泊)灌溉,灌溉面积均达万余顷(汉时万顷约合今70万亩)。此外.琅琊郡稻县(今
高密县西南),引用潍河水灌溉,全县种植水稻一万余顷,故县以稻命名。东汉王
景治河,修筑了西自荥阳(河南省)东至千乘(今广饶县北)海口一千余里的黄河大堤,
这段大堤主要在山东境内。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为运军粮,着重航道开发。曹魏时,开挖白沟,经鲁西
北地区,直达天津,以通粮道。这条运河即漳卫南运河的前身。东晋时,开挖了南
起鱼台、北至东平,长达300余里的桓公沟,以沟通淮河、泗水与黄河的水运交通。
  隋代除开永济渠沿白沟流经鲁西北之外,文帝时曾在兖州城东泗水上筑金口坝,
开丰兖渠引泗水向西至济宁与桓公沟连接。这是一项排水、灌溉、航运等多目标开
发利用工程。唐代在鲁南 水(今峄城大沙河)及 河流域建成山东省首批水库塘坝
灌区,蓄 水灌溉面积达万顷, 河流域内有面积达数千顷的大型水稻灌区。在鲁
北平原,利用黄河故道及其他河道,疏浚开通了马颊河。此外,还开发沂沭河下游
航运,沟通鲁南、苏北一带的水运交通。
  北宋初年,开挖由开封至梁山泊的广济河,以沟通豫鲁间水运。南宋初年,为
解决山东大清河(现黄河)之南与泰沂山脉以北地区的洪涝和海盐运输问题,开通小
清河。至今800余年,小清河一直是山东省一条排水、灌溉、航运等多功能的河道。
  元、明、清三代建都北京,视漕运为国家根本,遂有京杭运河的开发。山东南
北运河是元、明两代京杭运河开发的重点河段。1283年(元至元二十年)完成由济宁
至安山长150余里的济州河,南接泗水,北通大清河以联海运。1289年(至元二十六
年)开挖会通河。南起安山与济州河接,北至临清通卫运河,全长250余里,并在会
通河、济州河上建闸以节水便航。1411年(明永乐九年)对北起临清、南至济宁的山
东运河进行全面疏浚和局部改线,并建戴村坝,开小汶河,引汶水至南旺南北分水
济运,设安山湖等“水柜”蓄水济运。为避开黄河对济宁以南运河的侵淤,1567年
(明嘉靖四十五年)完成自南阳镇经夏镇至留城,长140里的南阳新河。1604年(明万
历三十二年)完成自夏镇傍微山湖东岸至韩庄湖口,东出经台儿庄等地与江苏中运
河相接,全长260余里的 运河,运道由此大通。清代对山东运河的经营着重于浚
治泉源,改建、增建闸坝桥涵等建筑物以及培修河湖堤防、河道清淤等维修养护工
程。1855年(清咸丰五年),黄河在铜瓦厢决口,改走今道,山东运河被截为南北两
段,航运之利渐失,给山东带来了频繁的黄泛灾害,但也为建国后山东省开发利用
黄河水资源提供了条件。
  民国期间,虽引进西方水利科学技术,兴办水利教育,开展水文、勘测等基础
工作,编制过一些除水害、兴水利的工程计划,但付诸实施的甚少。1927-1937年,
山东兴办过一些水利工程。1929年在济南东门外护城河上,建成山东省第一座小型
水力发电站。1931-1932年整治小清河泉源,在小清河上修建边庄和五柳两座新型
船闸。1931-1933年疏浚鲁北、鲁西平原河道。1933年创办虹吸引黄工程。1934年
疏浚山东北运河。1935年兴办黄河与运河联运工程。1937-1945年,日本侵略军侵
占山东期间,水利工程失修。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统治区的山东省政府建设厅
水利局,曾编制若干水利复兴计划,多未实施。与此同时,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
解放区山东省政府,于1946年1月在实业厅下成立水利队,领导人民疏浚河道,整
修堤防,兴修农田水利,并于1947年拟定导沭工程方案。1948年10月,成立山东省
沂沭河流域水利工程总队,进行导沭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工作。1949年4月,导沭
工程开工,20万民工上阵,揭开了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大规模水利建设的序幕。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山东省的水利事业从此进入一个新的
历史时期。建国后,山东水利事业的发展,大体可划分为1949-1957年、1958-1962
年、1963-1970年、1971-1978年和1979-1985年五个时期。
  恢复与初步建设时期(1949-1957年)。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49-1952年),山东省根据1949年底全国解放区水利联席
会议提出的“防止水患、兴修水利、以达到大量发展生产的目的”的水利建设基本
方针,针对河道失修、排水不畅、洪涝灾害严重威胁全省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着
重于防洪除涝工程。先后进行了导沭整沂,泗河下游改道,疏浚徒骇、土马、沟盘、
赵王、万福、白浪等河,培修黄河大堤,整治潍河、大沽河、白马河、 府河等河
湖治理工程。导沭整沂工程是建国初期山东省规模最大的治水工程。自1949年4月
开工,到1953年11月完工,先后组织当时的鲁中南行署所辖6个专区37县的民工114
万人次,分10期导沭、3期整沂施工,共计完成土石方4800余万立方米。导沭整沂
工程的完成,减轻了鲁南、苏北一带1450万亩土地的洪涝灾害,并为全面治理沂沭
泗河流域奠定了基础。
  在治理河湖的同时,涝洼地区开始在郓城十二连洼等地试办沟洫畦田工程。山
丘地区在莒沂县(今沂水县)修建谷坊、改梯田及建设塘坝、小水库等水土保持工程
试点。
  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年)时期,全省进一步开展了打井下泉、引河灌溉、
水土保持、涝洼治理等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在鲁西北黄泛平原,于1956年建成第一
批24处虹吸引黄灌溉工程,并动工兴建打渔张引黄灌区。打渔张引黄工程是国家第
一个五年计划的重点工程,设计灌溉面积324万亩,是山东省第一处大型灌溉工程。
山丘地区涌现出沂水县夏蔚、莒南县厉家寨、黄县下丁家等治山、治水先进典型,
推动了全省水土保持工作的开展。此外,还动工兴建莒南县石泉湖等3座中型水库,
建成历城县东方红等5处水电站。
  1949-1957年,国家用于山东省水利建设投资达2.39亿元,群众投工5.2亿个,
完成土石方8.34亿立方米。与1949年相比,灌溉水井由78.7万眼增加到211万眼,
水车由5.9万部增加到67万部,机电井由10眼发展到2260眼,灌排机械从无到有,
发展到1452台16400马力。小型水库从2座发展到2804座,塘坝从332座增加到12835
座。农田灌溉面积从372万亩发展到1352万亩,三年一遇以上标准除涝面积由48.9
万亩增加到556万亩,水土流失治理面积由0.27万平方公里增加到1.26万平方公里。
建国初期的水利建设,重视质量,经济效益显著,同时为全省大规模水利建设培养
了大批干部和技术人材,锻炼了队伍,积累了经验。
  “大跃进”与调整时期(1958-1962年)。
  1957年以后,贯彻实施“蓄水为主、小型为主、社办为主”的水利建设“三主”
方针。1958-1960年,掀起大办水利的群众运动,重点是兴建蓄水、灌溉工程。在
水库建设方面,有峡山等33座大型水库和黄前等113座中型水库动工兴建。另有太
行堤等17座大中型平原水库动工。在大建水库的同时,大力进行灌区开发,动工兴
建位山等10处大中型引黄灌区以及小埠东等8处引河灌区。并结合水库、灌区建设
兴建了250余座小水电站。在河湖治理方面,整治卫运河、泗河、韩庄运河,开挖
梁济运河及位临运河,兴建南四湖二级坝枢纽、韩庄枢纽、卫运河四女寺枢纽以及
黄河位山、泺口、王旺庄三大枢纽工程。
  随着水利建设的发展,从1956年开始逐步建立水利建设安装专业施工队伍。到
1959年发展到6367人,承担全省大中型骨干水利工程的建筑安装施工任务。
  1958-1960年大办水利,全省人民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共投工15.7亿个,完成
土方19.3亿立方米。国家投资6.9亿元,建成大型水库27座,中型水库88座,小型
水库3812座,塘坝8566座,大中型灌区17处。工程规模之大,投入人力、物力、财
力之多,以及完成的工程数量,在山东水利史上均属空前。已建成的工程为山东水
利事业的发展打下了基础,在防洪、灌溉等方面发挥了巨大效益。但是,有些工程
缺乏调查研究、科学论证和总体规划就仓促“上马”,边规划,边设计,边施工,
甚至是先施工后补设计。工程质量差,隐患多,给以后的管理运用带来困难,水库
加固保安全任务十分艰巨,移民安置遗留问题至1985年还未完全解决。由于盲目“
上马”以致在“大跃进”时动工兴建的太行堤、金堤河等17座大中型平原水库,南
陶洛、东风等20处大中型山谷水库,驯淄灌区及泺口南、北灌区等10处大中型灌溉
工程,黄河位山、泺口、王旺庄三大枢纽,于1960-1963年间停建废除,造成很大
的经济损失。同时,由于在平原地区大引、大蓄、大灌,忽视排水工程,60年代初
又遇上丰水年,致使洪涝盐碱灾害加剧,灌区土壤次生盐渍化面积迅速扩大。到
1961年,全省盐碱耕地面积从1957年的849万亩猛增到1437万亩。1962年3月,国务
院副总理谭震林主持在范县召开冀鲁豫三省及有关地区负责人会议,决定停止引黄
灌溉。同年4月,根据范县会议精神省水利厅召开平原地区排涝、改碱会议,决定
引黄灌区除保留渠首工程及打渔张、位山等个别灌区渠道外,其他灌区渠道废渠还
耕,渠系建筑物废除。
  1961-1962年,全省水利部门贯彻中共中央“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
字方针,总结经验教训,没有再上新的工程项目,并停建、缓建了部分工程。同时,
中共山东省委于1960年组织水库检查鉴定组,对已建大中型水库逐个进行检查,校
核防洪标准,鉴定工程质量并提出补强处理意见,把大办水利的积极成果巩固下来。
省水利厅设置水利迁占退赔办公室,处理水利工程迁占及移民安置问题。水利机构
进行整编,职工精简,省水利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职工人数1959年底为11613人,
1962年底减少到5770人。
  充实与发展时期(1963-1970年)。
  从1963年起,随着国民经济状况的逐步好转,山东省水利事业也开始复兴。由
于60年代初期平原地区洪涝盐碱灾害严重,1963-1970年间山东水利建设的重点转
移到鲁北和鲁西南平原河道治理以及除涝改碱工程上。1963年11月17日,毛泽东主
席为河北省抗洪抢险斗争展览会题词“一定要根治海河”。山东省黄河以北地区划
归海河流域,国家投资对徒骇河、马颊河等骨干排水河道进行大规模整治,并开挖
了德惠新河等骨干排水河道,共完成土方4.53亿立方米,完成投资2.9亿元。治理
后,鲁北地区的防洪、排涝能力分别比治理前提高2-3倍。
  同期,本着高低水分排、洪涝水分治的原则,为调整鲁西水系而开挖了东鱼河、
洙赵新河等骨干排水河道,治理了万福河,形成了鲁西平原较为合理的水系新格局,
提高了防洪除涝能力,为发展灌溉、改良盐碱地提供了基础条件。
  平原地区除骨干排水河道治理和开挖外,1964年冬,大量兴修台田、条田等治
涝改碱工程,至1965年底,全省建成条、台田1460万亩。骨干排水河道的整治及田
间排水系统的健全,为恢复和发展引黄灌溉创造了条件。从1965年开始,原有引黄
灌溉工程逐步恢复利用。同时,兴建李家岸等11处大中型引黄灌溉工程,兴建斜屋、
刘桥等7处大中型引河(湖)灌溉工程,并大力开展水库灌区配套。
  与此同时,又兴建了一批大、中型水库。1964年有沟里、葫芦山两座中型水库
动工,1965年有角峪等4座中型水库开工,1966年有太河等22座大中型水库复工或
动工兴建。1970年,有北墅等19座中型水库动工。水电站建设也有较大进展,到
1970年底,全省小水电站已达988处,总装机容量为6485千瓦。1970年还动工兴建
乳山县金港及白沙口两处潮汐发电站。
  至1970年,由于对平原地区骨干排水河道进行了大规模治理,以及田间排水沟
网和台、条田建设,提高了防洪排涝能力,并对改良盐碱地起到显著作用,三年一
遇以上除涝面积增加到3202万亩,盐碱耕地面积减少到834万亩。全省大中型水库
达到149座,万亩以上灌区达298处,配套机电井10.5万眼,排灌机械拥有量增加到
19万台202万马力,全省有效灌溉面积从1962年的1478万亩发展到3752万亩,机电
灌溉和引黄灌溉发展尤快。
  巩固与配套时期(1971-1978年)。
  1970年,中共中央召开北方地区农业会议,总结推广山西省昔阳县大搞农田基
本建设,粮食产量翻番的经验。全国掀起以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农田为目标,治
水和改土相结合,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的农田基本建设高潮。1971-1978年,山东
省的水利建设以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田为主攻方向,以水库、灌区、机井等方
面配套工程为重点。
  在治理河道方面,鲁北海河水系治理工程从1970年冬开始,由干流治理转向支
流治理和面上配套,至1973年,53条支流治理工程全部完工。1971年冬开始扩大治
理卫运河、漳卫新河,扩建四女寺枢纽及修建涵闸桥等配套工程,经冀鲁两省人民
五个冬春施工,于1976年6月完工。治理后,漳卫新河成为漳卫南运河下游主要排
洪入海河段。漳卫河洪水主要通过四女寺枢纽及漳卫新河排泄入海,基本解除了漳
卫河洪水对鲁北、运东、天津市及津浦铁路的威胁,改善了河道两岸的排涝条件。
  为减轻沂沭河洪水对江苏省北部地区的威胁,腾出沂河、老沭河及骆马湖,以
便承泄南四湖流域洪水,减轻鲁西南地区洪涝灾害,兴办了沂沭河洪水东调入海工
程与韩庄运河扩大治理工程(简称“东调南下”工程)。“东调”工程于1971年冬开
工,至1980年共进行19期施工,工程尚未全部完成。“南下”工程于1972年冬开工,
到1977年,进行了5期施工,仅完成设计工程量的19%。1981年2月“东调南下”工
程被列为停缓建项目,至1985年仍未复工。
  在灌溉工程方面,1971-1973年,兴建了潘庄等6处大中型引黄灌区及明堤等3
处中型引湖、引河灌区。1970年北方地区农业会议后,山东省兴起抗旱打井高潮。
特别是国务院确定从1973年起将开发利用地下水作为发展地区农业生产的一项重要
措施,纳入国家计划后,机井建设发展尤快。1971-1978年,全省配套机电井从10.
5万眼增长到41.3万眼,平均每年新增3.85万眼。8年间,新增井灌面积1638万亩,
使全省井灌面积达到2953万亩。
  1971-1978年,全省开展农田基本建设群众运动,特别是1974年全国农田基本
建设座谈会后,山东省集中力量大搞以治水改土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大会战。济
宁地区于1975年秋组织6县(市)22个公社的92万民工,开展邹西农田基本建设大会
战。会战区面积近千平方公里,历时3年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田51万亩,共完
成土石方1.2亿立方米。1978年7月,中共中央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率领全
国农田基本建设会议的全体代表,到山东省济宁和泰安地区视察参观了农田基本设
计。
  1973年按照水电部统一部署,山东省水利部门组织干部3000余人,对全省水利
工程进行了全面检查,摸清了全省水利工程的状况,为加强工程管理提供了基本资
料。
  1971-1978年间,国家投资山东水利建设20.6亿元,群众投工44亿个,完成土
石方73亿立方米,与1970年相比,有效灌溉面积增加2870万亩,达到6622万亩;三
年一遇以上标准除涝面积增长1090万亩,达到3292万亩;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田增
加2270万亩,达到4128万亩。
  重点转向经营管理时期(1979-1985年)。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水利工作的重点由建设转向管理。
1979年6月,山东省水利局根据中共中央提出的“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
针,制定三年调整时期山东水利工作的任务是:调整投资方向,缩短基建战线,重
点搞好配套、挖潜、保安全工程和部分续建项目,整顿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
施工管理、工程管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在调整期间,清理了在建项目,停建、
缓建部分水利工程。同时,随着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空
前高涨,农业生产迅速发展。但在实行承包责任制之初,由于宣传组织工作不力,
有些地方将某些原为全民或集体所有、所用的水利设施也分到户,使许多水利工程
不能充分发挥效益,甚至遭到破坏。80年代,国家对水利建设的投资大幅度减少,
“五五”(1976-1980年)期间,全省平均每年为3.21亿元,“六五”(1981-1985年)
期间为1.51元,只占“五五”期间的47%。
  1981年5月,全国水利管理会议决定在1973年水利工程大检查的基础上,开展
水利工程“三查三定”(查安全、定标准;查效益、定措施;查综合经营、定发展
规划)工作,进一步摸清工程状况,制定加强管理的规划和措施。山东省水利工程
“三查三定”工作自1982年开始,省、地、县三级水利部门共组织2200余人进行工
作,至1984年底基本结束,查清了工程管理现状,建设了技术档案,为提高管理运
用水平打下了基础。同时,1979-1984年,全省各级水利部门组织近千人,开展了
水资源调查和评价工作,初步摸清了全省水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为水资源的管理和
开发利用提供了可靠的依据。1983年成立山东省水资源管理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
各市(地)、县相继成立水资源管理机构,以加强水资源的管理工作。
  1983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确定把“加强经营管理,讲究经济效益”作为水利
建设指导方针,将水利工作重点转移到全面提高经济效益的轨道上来。1984年全国
水利改革座谈会进一步明确水利工作的转变方向是“全面服务,转轨变型”,即从
为农业服务为主扩大到为国民经济和整个社会发展服务,从不够重视投入产出,转
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从单一生产转到综合经营方面来。山东省水
利部门据此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
  为加强水利管理,全省推行了各种形式的责任制。基建工程实行投资包干责任
制,国家管理的工程管理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集体管理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实行
承包责任制。到1985年,全省538个国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全部实行了管理责任制,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70%落实了责任制,并涌现出一批水利建设或管理的专业户和联
合体。他们以水养水,适应了农村实行责任制后的新形势。
  改变水利建设资金完全依靠国家投资的办法,采取多层次、多渠道集资,1979
-1985年,群众累计集资23亿元,完成各类农田水利工程50万项。
  在水费改革方面,山东省人民政府于1982年5月颁发《山东省水利工程供水收
费标准和使用管理规定》,明确了工程供水的商品属性。1983-1985年,全省平均
每年收水费8000万元,既改善了工程维修和管理状况,又促进了节约用水,提高了
水的利用效益。为贯彻1985年7月国务院发布的《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
办法》,山东省于1985年下半年组织1500多人,对全省的水费计收情况进行调查和
测算,为修订山东省水费计收办法提供了依据。
  在开展综合经营方面,自1979年全国水利管理会议后,综合经营正式列入工程
管理业务范围。省、地、县各级水利部门陆续设置负责综合经营的机构。各水利工
程管理单位,利用管理范围内的水土资源和设备、技术优势,开展水产养殖、农林
栽培、工副业生产、商品经营及旅游等多种经营活动。整顿水库渔业体制,将大、
中型水库的渔业生产由社队联营改组为水库管理单位经营(国营)或库队联合经营(
合营)。先后建成一批商品生产基地和综合经营骨干项目。到1985年,全省水利工
程管理单位综合经营收入1.2亿元,是1978年的16.6倍,净收入1800多万元,对改
善水管单位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稳定职工队伍起到一定作用。
  到1985年,全省共建大中型水库167座(不包括尚未被国家认可的15座中型水库)
,小型水库5000余座,塘坝3万余座,总库容159.5亿立方米。对河道和湖泊进行了
大规模治理,堤防总长达1.6万余公里,建大中型节制闸150座,基本形成布局比较
合理的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开发万亩以上灌区754处。修建固定机电排灌站2.6万余
处,装机126万千瓦。配套机电井527万眼。拥有排灌机械106.8万台983万千瓦,其
中喷灌机具8万余套。建成水电站296座,总装机7.7万千瓦。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
积达6848万亩,是建国初期的18倍,占耕地面积的65%,另有林果灌溉面积139万
亩。三年一遇以上标准除涝面积3485万亩,是建国初期的71倍,占易涝面积的78%。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4万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55%。建成旱涝保收、高产
稳产农田4961万亩,占耕地面积的47%。解决滨海、山区农村486万人的饮水问题,
占应解决缺水人口的43%。修建防病(主要是除氟)改水工程2300多项,使1912个自
然村、163.7万人喝上了清洁水,占全省应解决防病改水人数的44.7%。
  1949-1985年,国家累计投入山东省水利建设(不包括黄河治理)的资金达59亿
元,各级自筹及群众劳务折款96亿元,群众投工116亿个,形成固定资产120多亿元。
  大批水利工程的兴建,减轻了洪涝灾害,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基本保证
了工农业供水,对促进工农业生产发展,发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949
-1985年,全省累计灌溉农田11亿亩次,因灌溉增产粮食累计达650亿公斤。平均每
年向农村供水160亿立方米,向城镇工矿供水15亿立方米。建国后的36年,山东省
水利工程在防洪、除涝、灌溉、水土保持、人畜饮水、小水电等方面的总效益累计
达748亿元,为同期水利总投入316亿元的2.4倍。水利工作在曲折前进的道路上积
累了经验,壮大了队伍。到1985年底,全省水利职工达4.5万人,其中工程技术人
员7332人。
  山东省的水利事业在取得巨大成就、发挥显著效益的同时,还存在工程遗留问
题多,老化严重及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山东省大部分大中型水利工程是在
“大跃进”、“学大寨”运动中兴建的,不少工程标准低、质量差。全省167座大
中型水库,建成后虽然经过多年的除险加固,仍有55座达不到近期防洪标准。水电
部开列的全国43座重点险库中,山东占10座。80年代,由于水利投资减少,又无大
修折旧资金积累,许多工程失修,处于“带病运转”状态。由于工程失修,水土流
失和引黄沉沙,致使省内主要河道淤积严重。东鱼、洙赵、梁济、徒骇、马颊、德
惠6条骨干排水河道,淤积量达1亿立方米,防洪排涝能力降低30-50%。全省754处
万亩以上灌区渠系工程损坏严重,需大修的约占总数的57%,约有30%的渠系建筑
物需要大修。农田灌溉工程失修老化,效益减退,1985年全省有效灌溉面积增加99.
2万亩,却减少104万亩,增减相抵,净减4.8万亩。这种情况在建国后还是首次出
现。山东省人均占有水资源量少,水资源污染日趋严重,供需矛盾日益突出。特别
是大中城市供水紧张,给居民生活和工业生产带来困难。80年代,全省持续干旱,
青岛、济南、淄博、泰安、潍坊、枣庄、德州等城市先后出现“水荒”。有关部门
不得不采取“弃农保工”、“定量供应”、“长距离调水”等应急措施。全省已有
20多座大中型水库从为农业供水为主转为主要向城市供水。
  为了保障和促进全省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水利工作必须为全社会提供防洪安
全和水资源。大中型河道要进行疏浚复堤,病险水库要进行加固处理,使大中型河
道、水库达到近期防洪标准,基本免除一般年份的洪涝灾害。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
理和综合开发,逐步建立节水型社会,提高农业用水有效利用系数,降低工业万元
产值耗水量。同时要继续搞好各类灌区的续建、配套工程、供水工程以及重点跨流
域、跨市地的调水工程,为水资源贫乏地区开辟新水源。为实现上述目标,必须坚
持改革开放,多层次、多渠道筹集水利建设基金,增加水利投入。积极引用外资,
抓好水费计收,建立水利工程大修和更新改造基金,以维持现有工程设施正常运行。
贯彻受益负担政策,建立劳动积累用工制度,坚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发展水利科
技教育,做好水文、勘测、规划、设计,加强科学研究等各项基础工作。坚持以法
治水,强化行业管理,建立水资源管理、水工程管理、水经营管理等服务体系。努
力增加收入,改善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稳定职工队伍,使全省水利事业不断向更
高层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