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集体林森林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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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集体林区的森林经理,系根据林业部颁布的《县级林业区划原则要求与
林业发展规划大纲》的规定,学习河南省西峡县林业区划、规划经验,结合山东省
情编制的《山东省利用林业区划成果编制林业发展规划工作方法》的要求,按照调
查--区划--规划--实施等科学营林程序制定了包括森林经理内容在内的林业发展规
划。即根据《森林法》第13条的规定,把集体林的森林经理工作作为编制林业规划
的主要内容,不再另编森林经营方案。主要程序是:以县为单位在各级党委政府的
领导下,以林业部门为主,组织农业区划及农、水等有关部门参加,依靠县乡林业
技术力量,按照由上到下,上下结合的程序,以乡(镇)为单位,以行政村为基础,
充分利用区划成果,采取以类型设计为主,小班调查设计与套用类型设计相结合的
方法进行,最后以乡、县为单位逐级进行汇总平衡,编制县、乡林业规划方案;按
照法律手续,逐级审定规划方案。1986~1988年,全省已有60多个县级单位编制了
林业规划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