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第二次区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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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1年第二次全省林业区划,是在上次区划的基础上,经过实践验证及进一步
综合分析研究,对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林业建设布局在地域上差异不大的地
区调整合并,全省共划分4个林区。
  (一)鲁中南山地水源林用材林区。由泰、沂山脉构成,是山东丘陵的主要组成
部分,包括临沂(除日照县)、泰安、济南、淄博、枣庄等地市及昌潍专区、济宁专
区部分县市,共38个县市。土地总面积8206.5万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5.4%,
森林覆盖率5.1%。其特点是:山多林少,土质薄,水土流失严重。经营方针是保
持水土、涵养水源,以大力营造水源林为重点,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发展用材林,有
计划地恢复与发展桑蚕和木本粮油生产为其主要任务。
  (二)胶东丘陵用材林经济林区。由胶东丘陵和沭东丘陵构成,其范围包括烟台
专区、青岛市、昌潍专区的五莲、胶南、胶县、诸城、高密、平度和临沂专区的日
照县,共24个县市。土地总面积5580万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4.7%,森林覆盖
率10.5%。林、蚕、果生产基础较好,土壤较为深厚肥沃,水土流失较轻,在经营
林、蚕、果业基础上,积极封山育林,有计划地恢复与发展蚕、果生产,大力营造
用材林为本区林业建设的主要任务。
  (三)鲁西平原农田防护林区。位于本省西部平原地区,包括德州、聊城、菏泽
3个专区和济宁专区的汶上、嘉祥、金乡、微山等县共36个县市。土地总面积6084
万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6.2%,森林覆盖率1.1%。本区特点是:沙荒面积广,
林木稀少,风沙危害严重,旱涝灾害频繁,农业生产不稳定,土质较好,树木生产
较快。鲁西平原大部地区,向有枣(桑)粮间作习惯。因此,大搞枣粮间作,重点建
立用材林基地,积极恢复和发展蚕桑生产,因地制宜大力营造农田防护林,是本区
林业生产的主要任务。
  (四)渤海盐碱地农田防护林土壤改良林区。位于本省的渤海沿岸,包括惠民专
区及昌潍专区的昌邑、潍坊、寿光等共16个县市,土地总面积3274.5万亩,占全省
土地总面积的14.2%,森林覆盖率1%。本区特点:盐碱滩地很大,宜林程度很差,
大部分地区不能造林,仅黄河三角洲地区土质较好,林木生产较快;旱、涝、碱等
灾害特别严重,农业生产基础很差。因此,结合农垦事业的发展,大力营造农田防
护林和土壤改良林,有重点地建立用材林基地是其主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