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森林资源“四五”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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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清查,是根据农林部《关于在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完成国家森林资源清查
任务的通知》和山东省农林局《关于在全省开展森林资源清查的要求》,按照《全
国林业调查主要技术规定(草案)》,拟定《山东省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方法》作为本
次清查的依据,在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在山东农学院和泰安林校协助下,以省
林业调查队为骨干采取专业队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方式,利用1:5万地形图现地目
测勾绘小班的方法,以县为单位进行的。先以泰安和文登两县分别不同方法进行试
点。泰安试点是以县为总体,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利用1:5万地形图,在公里网
交叉点进行调查,结果只获得一个县的资源总数据,而不能落实到山头地块,更得
不到行政区划系统的资源数据,不好推广。文登试点是利用1:5万地形图室内判读
勾绘地类面积,在林业用地面积内系统布点抽样调查,能保证精度,数据能落实到
山头地片、生产单位。通过总结论证,肯定了文登试点的经验。采取以林业用地为
总体,在公里网交叉点上系统布点,抽样估测的方法(在平原地区,也有少数单位
用林地面积图纸累计布点的方法)进行全省森林资源清查工作,森林资源落实到公
社,是建国后最详细的清查。
  此次清查精度一般都在90%以上,个别县市精度为85%。
  从清查结果来看,森林面积、蓄积增长较快,森林覆盖率有较大提高。与1961
年资源相比,林地面积增加了871.6万亩,平均每年增长67万亩,木材蓄积量增长
了6961601立方米,全省人均占有木材蓄积量由人均0.04立方米提高到0.36立方米。
“四旁”树木资源增长快是本期资源的特点,株数由1961年的1.4亿株增加到12.88
亿株,年均增长0.88亿株,“四旁”蓄积量比1961年增长21倍,反映出70年代后期
平原绿化有大的进展。但这个时期大部分林木仍处于幼龄阶段,木材供应矛盾依然
存在。
  通过这次清查,编印了《山东省森林资源统计资料》,有用材、防护林、林粮
间作分树种面积统计表,经济林分树种面积统计表,蓄积量统计一览表,国营林场
面积、蓄积统计表,国营蚕场面积、产量统计表,国营果树园艺场面积、果树株数、
果品产量统计表,国营苗圃土地面积统计表。另外,编印了《山东省森林资源分布
图》和《山东省一元立木材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