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测绘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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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国有或集体所有山林,历史上很少实测定界。建国后,为了发展林业事
业,确定山林权属,新建、扩建国营林场,必须首先勘定林区(场)界址,进行森林
(林业)区划测量。国营林场一般采取四级区划,即林场、营林区(分区)、林班和小
班。场界、分区界、林班界都要实测,只有部分林班界或小班界可以草测或目测勾
绘。县、市、村山林界限,一般也要在森林(林业)区划时,实地测定,立标定界。
  测绘是调查设计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对调查地区确定经营界线,落实森林区划,
取得调查设计和林业生产建设所需要的测区基础图,供外业调查设计和内业编图应
用。
  建国初期,由于缺乏测绘资料,一般是根据测区规模大小,假定坐标、高程起
步,自成系统,独立作图。50年代初期,一般以林区、林场或乡(村)为单元,用经
纬仪测角、测距,配合小平板展绘成大比例尺地形图。50年代后期及60年代,根据
部颁规程的有关要求,采用经纬实测成大比例尺平面图,在国家设有三角点地区,
导线都与三角点联测,或在国家三角点间加密小三角点作为控制进行碎部测量。70
年代,一般是利用国家测绘成图放大成1:2.5万或1:2万的复制图作底图,辅以必
要的补充测绘,作为调查设计基本图。80年代以后,除继续利用国家新编成图外,
有条件的地区还采用航测像片与等大比例尺地形图配合使用进行调查设计。
  外业测量结束后,根据测量、调查设计资料,绘制各种林业用图。50年代基本
上是以林场、林区为单元,少数以行政区划(县、乡)为单元编绘调查地区(单位)基
本图,土壤、植物分布图,造林(营林)设计图,林相图等。60年代以后,是以林业
部颁发的《林业用图图例》和《山东省林业测绘细则》为根据进行的,主要图种有
林区(场)基本图、分区(营林区)图、林相图、林区(场)略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