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革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生产的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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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3年10月10日

  去年,省革委曾发出了《关于加速全省绿化的指示》,并两次在掖县召开了育
苗、造林现场会议。一年来,在深入开展批林整风运动的推动下,各地在贯彻执行
省革委的指示和推广掖县的经验中,都做了大量的工作,林业生产取得了一定的成
绩。但从目前情况看,我省林业生产还是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育苗、造林都没完
成计划,不少的地方,还是光秃秃的,这与整个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不相适应。
  中央向我们省提出,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四旁植树每人平均达到一百株以上,
宜林山、滩全面绿化,十五年做到省内地方用材自给”。实现这一要求,具有深远
的战略意义,各级革委会必须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成套措施,切实抓好。为此,特
再作如下指示:

一、农、林、牧三者互相依赖,缺一不可
  毛主席教导我们:“农、林、牧三者互相依赖,缺一不可,要把三者放在同等
地位。”毛主席的教导,揭示了林业生产同农业、畜牧业生产的密切关系。植树造
林,是从根本上改变我们国家“一穷二白”面貌所必须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通过
植树造林,可以起到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为畜牧业提供饲草、饲料和
群众烧柴,从而促进农业增产的作用;更重要的是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木材。那种
认为“农林对立”和“粮食不上纲,林业顾不上”的观点是没有根据的。各级革命
委员会要以批林整风为纲,进一步加强对林业建设的宣传教育,使各级干部和社员
群众懂得林业建设与整个国民经济建设的相互关系,把毛主席“绿化祖国、实行大
地园林化”的伟大指示真正变成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

二、要实行“国营、集体、社员三者并举”的方针
  当前,我省林业生产有国营、集体、社员三种形式。国营林场,对全省植树造
林起示范、带动作用,也是国家用材的重要基地。集体造林面广量大,真正搞好了,
不但社队可以用材自给,而且还能补充国家用材和社员个人用材不足。社员家庭植
树也是一个重要方面,每户种几十棵树,解决用材、烧柴、粗饲料等,还可以解决
一部分零花钱。社员植树应该象养猪那样,成为家庭副业的一项重要门路。因此,
我省林业生产必须实行“国营、集体、社员三者并举”的方针,这是加快绿化步伐,
实现省内地方用材基本自给的根本途径。

三、认真搞好林业建设规划
  我省是全国缺林省份之一,增加森林资源主要是靠人工造林,要继续进行封山
育林,以利水土保持,力争近几年内完成造林任务。但从实现木材自给上考虑,当
前我省应把用材林基地的重点放在平原地区和“四旁”植树方面。因为平原地区自
然条件好,树木生长快,管理也较易。制定林业建设规划,必须根据我省人工造林
这个特点和从多、快、好、省地实现木材自给的实际需要出发。地、市、县要做好
规划,公社、生产大队也要制定育苗、植树、造林和实现木材自给的规划,分别提
出“四五”期间、一九八○年至一九八五年达到木材自给的要求。为了支援国家建
设,从一九七四年起,地、县要把向国家提供木材的任务列入国民经济计划。国营
林场要积极向国家提供木材。集体单位在实现木材自给的基础上也要积极向国家贡
献木材,按照实际情况,能提供多少算多少,暂时还没条件的,也要作出规划,有
个奋斗目标。
  要把绿化的要求和实现木材自给的要求,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大队,充分发动群
众,认真加以讨论。植树造林,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并注意同农业、畜牧、水
利建设衔接好,做到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在抓好用材林的同时,还要有计划地发
展毛竹、茶、木本粮油等经济林木。

四、落实党的林业政策,加强林木的保护和管理
  各级革委会要进一步检查党的林业政策落实情况,凡政策不够落实的要抓紧落
实,该退赔的一定要退赔,没有按合同办事的,要坚决按合同办事。林界不清的,
要通过调查研究,本着国家、集体、社员三者兼顾的原则,民主协商,标明界限,
尽快地把国家、集体、社员植树、造林的范围确定下来。要加强林业队伍的建设,
今后安排上山下乡知识青年时,可以有计划地安置一部分到国营林场,要结合本地
实际,印发造林、护林布告,发动群众制定护林公约,严禁毁林开荒,不准乱砍滥
伐。实行护林者奖,毁林者罚,对阶级敌人的破坏,要坚决打击。
  要加强林木的科学实验工作,大搞技术革新,搞好科学营林。适时进行抚育、
间伐,有计划地对残林、疏林进行改建和补植,选育优良树种,逐步实现林木良种
化,做到早成材,成好材。

五、依靠群众办好国营林场
  积极办好国营林场,对加快绿化步伐,实现我省地方用材基本自给具有重大意
义。国营林场必须狠抓批林整风这件头等大事,坚持政治挂帅、思想领先的原则,
搞好领导班子思想革命化,坚持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关心职工生活。进一步搞
好革命的团结,加强组织纪律性。
  办好国营林场要依靠广大群众。要向周围社队群众深入宣传植树造林的重大意
义和党的林业政策,并把他们组织起来,为国营林场护林。国营林场应尽力帮助周
围生产大队解决烧柴、饲草的问题,并把帮助他们搞好林业生产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来抓,使周围社队的林业生产能够得到较快的发展。
  积极贯彻“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的方针。在搞好造林和营林的同时,因地制
宜地积极开展副业生产,力争二三年内实现经费基本自给或者自给有余。
  要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1972】92号文件精神,切实纠正乱砍滥伐国营
林木的歪风。国营林场成材木材的采伐由省主管部门批准,木材由省计委统一分配,
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到林场采伐树木。

六、各级革委要加强对林业工作的领导
  各级革委必须以批林整风为纲,认真贯彻执行毛主席、党中央有关林业的方针、
政策,切实加强对林业生产的领导。要十分重视林业建设,把它提到重要议事日程
上来。要有负责同志分工抓林业,不能光是一般号召,要真正靠上去抓。进一步建
立健全各级林业机构,充实加强林业工作人员,充实加强国营林场的领导骨干,对
同周围社队关系搞得不好的国营林场和山林纠纷,各级革委要派出干部,深入社队
和林场调查研究,抓紧妥善处理。在处理山林纠纷中,要本着国家、集体兼顾的原
则,经过协商,划定界限,个别需要调整的要进行适当调整,然后,签定协议,由
县、社革委监督执行。
  “一定要抓好典型”。不仅要有育苗、绿化的典型,还要有向国家提供木材的
典型。要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
  各级林业部门的干部、技术人员要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要经常深入实际,加强
调查研究。遇事多和群众商量,一切计划和措施都要充分发动群众讨论,脚踏实地
的把工作搞好。以上指示,望研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