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国后的植树节和义务植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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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9年和1981年,全国人大先后通过3月12日为植树节和《关于开展全民义务
植树运动的决议》。为了使广大群众明了植树节和义务植树的重大意义以及政策规
定、任务,山东在全省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1982年植树节期间,省政府召
开了义务植树广播大会,省委书记、省绿化委员会主任苏毅然发表了广播讲话。各
地、市、县委和政府也都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通过传达学习义务植树文件,
印发宣传材料,出动宣传车,举办展览、报告会,层层进行思想发动。各级宣传、
新闻单位主动配合,利用报刊、广播、电影、电视和文艺演出等进行广泛宣传。据
统计,1982年春,《大众日报》、省广播电台、电视台、《山东科技报》、《农业
知识》发表文章和消息400多篇。通过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认识到,开展全民义
务植树运动,是建设社会主义、造福子孙后代的伟大事业;是治理山河,维护和改
善生态环境,保护和促进农牧业生产的一项根本措施;也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
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从而提高了人们对义务植树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
地、积极地投入义务植树运动。
  为了使义务植树运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1982年以后,每年植树节期间都举
办“植树造林宣传月”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