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综合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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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清时期对林业宣传多散见于文告和政令中。1880年(清光绪六年)《蓬莱县志》
载蓬莱县知事《谕各岛并三乡栽松以资樵薪示》中写道:“访闻岛中所生柴草不敷
居民应用,推其原故,盖因生齿日繁,虽有山岚草场,而一遇草木萌生,不待长成,
即行连根刨挖,致绝生机,富者涉洋购买运载已属为难,贫民措价维艰,其情尤堪
怜悯。本县志切兴除,凡有益吾民者当次第举办……兹特因地制宜,筹议种松章程,
以广储薪,而收地利。”1909年(清宣统元年)山东省抚院在呈请《推广种树办法》
中也称“盖以富国利民之道,其唯种树乎。我东省农业最勤,惟于种树之利不甚讲
求,山童野赤,四望濯濯,财匮民穷,莫不由此”。
  对生态环境和林业关系的宣传,是从德国侵略者在胶澳租界地所印制的《农林
说帖·种树之利益》开始的。在这个宣传材料中,除宣传森林可提供烧柴、木材等
产品外,还列有对人们身体健康、减免农田自然灾害、调节气候、蓄水保土、防风
固沙、改良土壤、疏通河道等方面的生态效益。
  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山东设劝业道,其下设农务科,劝导农民开展农田、
森林、树艺、蚕桑活动,开始有组织地进行宣传。
  民国时期,省县开始建立林业机构,对民有林的指导、宣传及推广事项有专业
机构负责。1920年,省实业厅派员赴掖县宣传,倡导群众植树造林。为了保护好行
道树,在道路两旁每隔半里竖护林告示牌一个,昭示民众爱林护林,当时掖县植树
为全省之冠,其做法推行全省。省林务局为推动林业发展,先后编印《育苗浅说》、
《林业浅说》、《造林育苗浅说》等宣传小册子,由推广员或技术人员携带,分赴
各县进行宣传。据第一林务局工作报告中载,1931年(民国20年)林务局派员携带宣
传品分赴长清、肥城、利津、沾化、蒲台、章丘、桓台等县宣传提倡沙荒造林、组
织林业公会等。1932年派人携带《林业浅说》分赴恩县、平原、禹城、历城、东阿、
茌平、郓城、阳谷等县调查宣传。
  各县之宣传也逐渐开展。1916年,山东省令公布的《山东保护树株章程》第一
条规定,各县知事应将保护树株之利益,伤害树株之罚责,编为白话告示分贴四乡,
以多为妙,以简明浅显使人尽晓为目的。各县的宣传多由劝业员或农林技术员负责,
到各乡村宣传造林的好处,劝导群众植树。有的县则印刷各种浅说和森林法摘要,
或利用布告、揭示牌在冲要区域或名胜场所张贴以扩大宣传。据1922年《山东省各
县林业成绩报告书》称:“历城县屡经率同所(劝业所)员,将植树造林之利益,广
为劝导,并散布部颁森林法规摘要,随时指示,因之造林事业,渐形发达。”该县
还编印四字韵通告分贴四乡,内容是:“实业机要,林政为先。道旁植林,利益非
浅。荫便行旅,致雨洒田。遍增风景,效果十年。奉令劝办,遵行当然。勿囿习俗,
勿分陌阡。植树令节,计在目前。同心奋力,速于邮传。”长清县劝业所除劝导各
乡植树外,并拟定保护办法,印成布告1000张,分给各庄张贴。复呈请县长派员赴
各乡村开会召集乡绅里董演说植树之利益,限定大庄植树不得下于300株,中庄不
得下于200株,小庄不得下于100株。
  1928年《历城县乡土调查录》载:“本县农民素知种树之利,惜昧于保护为难
之习俗,而不敢多植,以致不能发达。自实业局成立,极力提倡,印刷各种浅说,
以激乡民之活动,复提倡林业公会,以为赞助种树之机关,并制造揭示牌若干钉冲
要区域或名胜之所,且不时派员赴乡实行劝导讲演,将来收益,当可予卜矣。”抗
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林业宣传工作陷于停顿。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随
着林业事业的兴起,林业宣传工作才得以恢复和发展。
  1950年,省林业局林政科负责宣传工作,成立通讯小组和林业推广队,除撰写
文章在电台、报刊发表外,还深入农村集市利用图片、拉洋片、唱小调等群众喜闻
乐见的形式宣传党的林业政策、封山造林的好处以及林业先进典型和造林技术等,
深受群众欢迎。
  1955年,省林业厅下设林政处专管宣传工作,除了作好文字宣传外,还加强了
形象宣传。1958年,在全省农业展览会上举办了林业展览,以图表、照片和实物展
示了建国以来林业生产状况、先进典型和远景规划以及林业建设的成就等,参观的
工人、农民、农村干部和青年学生达3万多人次。鄄城县作为全国“四旁”绿化先
进典型参加了全国农业展览会展出。各地也都举办了林业展览,仅泰安、历城、沂
水等20多个县的统计,参观人数达50多万人次,有效地激发了广大群众造林护林的
积极性。此外,还印刷宣传画和宣传小册子,宣传林业生产。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林业宣传工作一度停顿,1970年以后逐步恢复。中共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恢复了林业厅建制,1983年机构改革,增设了林政处,负责
宣传工作。1986年林政处设立宣传科。各市、地和大部分县都配备了专职或兼职人
员,林业宣传工作逐步走向正规。除了利用会议、新闻报道搞好一般宣传外,还举
办参加了以下大型活动。
  1979年参加了林业部在北京举办的“全国国营林场综合利用加工展览”,山东
有泰山、徂徕山、昆嵛山、崂山、原山、辛子山等9处国营林场参加展出,除照片
外,还有家具、中成药、电锯、电刨、瓦板和包装箱等。
  1982年举办了全省林业科技展览。同年还参加了中国林学会和林业部在北京举
办的全国林业科普展览,山东省有8幅照片和绘画展出。
  1984年举办了庆祝建国35周年成就展览(林业部分)。1985年参加了林业部举办
的全国自然保护区摄影展览,山东有长岛自然保护区18幅照片展出。
  1980年和1985年,三次举办林业新闻采访报道活动,分别邀请大众日报、省电
台、电视台、山东科技报、省农业知识杂志社、省农业电影社、山东画报社、山东
法制报和人民日报、农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山东记者站以及新华社山东分社
等单位的编辑、记者参加。先后到7个地市、30个县市的60多个林业单位进行参观、
采访,收到良好效果,加深了新闻单位对林业生产的了解,对林业上一些重大事件
都能及时报道。省广播事业局还和省林业厅联合举办了“绿化祖国”专题广播节目,
省广播电台举办了包括《森林法》在内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1987年,省林业厅与《中学生报》联合举办了“绿化祖国知识竞赛”。
  1988年3月,省林业厅与省广播电台联合举办了为期一个半月的“绿化祖国,
富民兴鲁”专题节目。同年5~10月,又举办了“林业技术讲座”节目。
  建国以来,编印出版林业图书、宣传画、画册等50余种,摄制林业电影、电视
片10余部(见表9-6),创办了《山东林业科技》、《山东绿化》刊物,编印《林业
资料》、《林业科技推广》资料和《林业信息》、《林业工作》等简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