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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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98~1914年德国侵占胶澳期间设林务局和青岛山林林场。设林务局长1人,
森林主任1人,森林主事候补2人,园艺主任1人,雇员若干人。1914年日本侵占时
期也设林务局,设主任1人,技术人员2人,雇员8人,附设派出所2处,各设事务员
1人。
  晚清时期山东没有林业专业职工,林业业务多由劝业员兼任。民国以后山东林
业机构开始建立,林业职工日益增多。到1935年,山东省林业事业职工达118人(其
中技术人员47人)。
  各县在实业局(或建设局)设有林业技术人员。1934年全省各县林业技术人员
101人(含青岛特别市),其中大学毕业的66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35人,林业技
术人员人数在全国居首位。
  抗日战争时期,伪省公署恢复了省第一林务局,长清国营模范林场留1名保管
员和1名长工,济南、柳埠、青州、方山等国营林场各有职工1~2人。
  1949年全省林业职工仅300多人。1950年开始健全林业机构,到1952年全省林
业职工已达2148人,其中职员1063人,技术人员118人,工人937人,其他职工30人。
由于国营场圃发展较快,到1953年林业职工已发展到2700多人。1953年下半年,国
营林场、苗圃进行调整,撤销了部分场圃,还有的进行了合并或移交其他部门经营,
林业职工相应减少,到1954年职工人数为1199人。
  1955年省林业局升格为林业厅,地县两级林业机构逐步健全,人员增加较快,
1957年职工发展到5700人。同年,省人民委员会决定将果树、蚕业及药材管理划归
林业厅领导,人员又有了大幅度的增加。在“大跃进”中,劳动计划失控,国营林
场、苗圃发展迅速,1959年底职工达10665人。有的林场还办了红专学校,招收大
批知识青年,以后都陆续转为正式工人。到1960年,全省林业职工增至16600多人,
为1957年的3倍。
  1961年林业系统精简,场圃职工有较大缩减,机关也进行了大幅度调整,1958
年以前,各、地、市县均设有林业机构,地、市林业局编制10~15人,县、市林业
局(科)行政编制5~9人。精简以后,编制名额削减2/3,有32个县林业干部只有1~
2人,大批林业干部下放或转行。1962年,全省林业职工降到13888人。经过调整,
到1964年又增至16525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级林业机构并入农业系统,林业职工大部下放。直到
1970年各地林业机构恢复以后,林业职工陆续归队,据1971年统计资料,全省林业
职工为13847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林业生产发展较快,职工队伍不断扩
大,1980年发展到25062人。1983年机构改革后,职工人数略有减少,全省为23946
人。1985年开始实行工人合同制,当年有合同制工人693人,到1988年合同制工人
发展到2487人,职工总数由1985年的23036人发展到1988年的25984人。其中,固定
职工19728人,技术人员7230人。
  职工的业务技术水平也随着队伍的发展逐年提高,1952年林业技术人员仅占职
工总人数的5.5%,其中除少数留用人员和国家分配的大专毕业生外,大部为参加
革命较早的工农干部和建国后招收的青年学生,经过短期培训后从事林业技术工作
的。1955年后陆续分配到林业部门一些大中专毕业生,部分在职干部参加短期轮训,
业务素质不断提高。1956年业务技术人员已达600多人,占职工总数的21.5%,为
1952年的4倍,1959年技术人员已近1300人,直到1966年技术人员没有多大变化。
据1976年统计,全省林业技术人员为3798人。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技术人员
增加很快,1985年为5700人,1988年底7230人,其中高级职称288人,中级职称
1816人。
  山东省林业职工情况见表9-4、表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