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级机构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19&rec=268&run=13

  山东省于1901年(清光绪二十七年)设农工商部,推广新政,奖励实业。1903年
设农桑总会、农林学堂和农业、林业两试验场。1907年改革官制,改六房为十科,
其中农工商科兼管林政,设参事员、秘书各1人。1908年设立劝业道,肖应椿任道
员,原农工商局裁归该道管理,负责全省农、工、商及交通等项事务。山东为全国
最先设立省级劝业机构的省份之一。1910年,清廷派山东候补道方燕年赴南洋劝业
会参观考察,归省后向抚院提出了广为植树的建议。在政府劝导下,济南府及莱州、
登州等处创设树艺公司及林木培植会等组织,招商入股,植树造林,对促进造林起
到了一定的作用。
  1912年10月,由劝业道呈准设立济南模范森林局,尹翰卿为局长,1920年农商
部在山东设立大林区办事处,凌道扬为局长,与济南模范森林局合并办公,下设种
苗交换所。1922年大林区办事处撤销,同年在泰安、益都分别增设泰沂和青州两个
森林局。1928年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在泰安成立农矿厅,林业归该厅领导。1929年10
月,省农矿厅将全省划分4个林区,济南模范森林局为第一林区事务所,泰沂森林
局为第二林区事务所,青州森林局为第三林区事务所,在烟台增设第四林区事务所。
详见表9-1。
  各林区事务所除实施业务工作外,还兼管林区内各县的林业行政事务。所内设
推广员1人,专门指导群众造林。
  1931年7月,农矿厅和工商厅合并改为实业厅,林业行政改属该厅领导。1933
年9月实业厅撤销,林业又改属建设厅领导。1935年1月,一、二两个林区事务所合
并,改称第一林务局,设总局于济南,在泰安、药乡、柳埠设办事处。第三、四林
区事务所合并为第二林务局,总局设在益都,在烟台、沂山、大方山设办事处。两
个林务局专管省有林场造林,并匀出一部分经费,成立全省林业推广委员会,负林
业行政责任。以建设厅长为委员长,以主管科长、主管科员、林业技士、技佐、林
务局长为委员,下设专任指导员6人,兼任指导员8人,专门指导各县的林业生产。
将全省分为8个指导区,每区各派指导员1人,会同县政府,负测量、设计、经营、
监督之责。林业推广委员会附设蒙山天然林管理委员会,设专员1人,林警12人,
以蒙阴、费县、泗水、沂水4县长及专员为委员,专负保护蒙山天然林及蒙山造林
之责。
  抗日战争爆发后,1938年3月,山东伪省公署第二科下设林务股,派员保管第
一、二两个林务局。1939年恢复第一林务局,第二林务局继续保管。抗战胜利后,
国民党山东省政府建设厅下设农林处分管农林工作。第一林务局即归农林处管理,
第二林务局未恢复。1947年设立全省扩大造林委员会,在各县设立林业专员或推广
员1人,负责指导县乡林业。1948年6月农林处撤销,林业改属农业改进所领导。
  山东革命根据地民主政权机构内没有设专门林业机构,林业工作由有关部门兼
管。1941年,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设立经济建设委员会,下有农林组,在大生产
运动中发动群众开荒、打井、植树造林等。1945年山东省政府成立,实业厅下设农
林科,分管林业,按时发动群众植树造林,组织护林小组,禁止滥伐林木等。1947
年,省政府在重点林区开办林场。大林场由省直接领导或委托行署代管,较小规模
林场由专署、县管理,至年底,全省建立较大林场9处。1948年省实业厅下设农林
局,局内有农业、林牧、水利、合作4科,其中林牧科主管林业和畜牧工作,配置
工作人员8人。
  1950年7月,山东省人民政府下设农林厅,厅内机构有林业局等单位,林业局
下设秘书科、造林科、经理科、林政科,编制77人,事业单位有测量队、调查队、
推广队,另有直属泰山、沂山等6处国营林场。1951年测量队、调查队合并为林业
勘察队,撤销推广队。1953年成立山东省木材公司,为林业局下的企业单位,编制
68人(1958年木材公司移交给省计委领导)。
  1955年3月9日,省农林厅撤销,改设为省农业厅和林业厅,在山东省首次设置
了独立的厅局级林业机构。林业厅内部机构设办公室、计划处、林政处、造林处、
经营处、林场苗圃处和监察室(科级)、勘察队、木材公司。1956年10月增设人事处,
撤销监察室,计划处改为计划财务处。
  1956年成立山东省林业科学研究所,为省林业厅的事业单位。
  1957年5月,农业厅的果树、中药及蚕业业务划归林业厅领导,增设蚕业处、
果树园艺处。
  1958年8月,省农业厅与林业厅合并为农林厅。原林业厅副厅长杨云阶、王子
虹、梁忠任农林厅副厅长。农林厅下设林业局,行政编制50人。王子虹兼任局长,
王洪林、张立夫、孙赞文、郑桓民任副局长。林业勘察队仍保留,事业编制77人。
  1960年1月25日又分别设立农业厅、林业厅(实际上两厅于1959年底已分设)。
林业厅内部机构设办公室、人事教育处、计划财务处、造林处、森工处、国营林场
管理处、果树处、蚕业处。事业单位有林业调查队、种子管理所、蚕种管理所和物
资供应站。人员编制,据统计1959年实有120人,1960年129人,1961年134人,
1962年80人,1964年80人。
  1965年成立省人委农林办公室(简称大农办),撤销林业厅,在农林办下设林业
局,仍为厅局级单位。行政编制80人,事业编制60人。局内设林业处、果树处、蚕
业处。“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组织机构基本瘫痪,1967年林业局撤销。1970年11
月成立省革委农业局,下设林业组,林业组由牛醒民负责,开始6人,以后逐渐增
加人员,并设营林、综合、场圃3个组和1个林业站,行政编制49人。1974年8月恢
复林业调查设计队,事业编制50人。1975年林业组改为林业处,处下仍分3组、1站、
1队。
  1978年12月,经省委批准成立山东省革委林业局。1979年改称林业厅。林业厅
下设办公室、人事处、计划财务处、营林处、国营林场处。事业单位有种子站、林
业调查队、林科所、林校。
  1980年8月成立林工商联合企业公司,属林业厅领导。
  1980年10月林业厅增设科教处。
  1983年林业厅进行机构改革,设办公室、直属政工处、人事处、计划财务处、
林政处、营林处、科教处。事业单位有林木种苗站、林木保护站、经济林管理站、
技术推广站、国营林场管理站、林业勘察设计院、林业科学研究所、林业学校、生
活服务站、引用外资项目办公室(处级临时机构)。企业单位有林工商联合企业公司。
  1984年增设纪律检查组。
  1987年8月撤销直属政工处,设立公安处。其主要任务是依法护林防火,维护
林业治安,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监督、检查机关安全保卫工作。
  1988年7月,林业厅成立山东省林业资源开发公司。到年底全厅有8个处、室、
组,12个企事业单位。
  1988年山东省林业厅编制序列见图9-1。
  1979年林业厅行政编制实有51人;1983年机构改革后编制60人,实有125人;
1985年编制60人,实有61人;1987年编制60人,实有86人;1988年编制60人,实有
1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