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森林资源清查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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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森林面积和蓄积调查
  全省森林资源清查,从1961年到1987年共进行4次。第一次清查是1959~1963
年,以县为单位,采取全面和重点、群众和专业相结合的方法,利用原有资料,群
众自报,调查队抽测分析,摸清了建国后尤其是1958年林业在大起大落后恢复发展
的概况,为林业生产的恢复和调整提供了数据。第二次清查在1974~1975年,方法
是以国家测绘的1∶50000地形图为基图,目测勾绘相结合,精确度较第一次有所提
高,并把森林资源数字落实到公社,查清了经过“文化大革命”后的森林资源情况。
第三次森林资源清查在1978~1979年,根据国家农林部建立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
的指示,在全省林业用地范围内采用系统布点、双重抽样的方法,设置固定样地,
建立省级森林资源连续清查体系,并在全省生产队中抽取一定数量的生产队,作为
省级“四旁”树木连查体系,是以省为总体测算,与地、市、县及基层生产单位没
有直接关系,供省以上作宏观决策及组织全国森林资源连查体系的数据。第四次森
林资源清查于1986~1987年完成。以连续清查为基础,在满足全国森林资源体系要
求的前提下,又为各市(地)提供1987年森林资源主要项目的数据,采用了以全省国
土面积为总体,全面系统布点的方法,在1978年林业用地范围内样点的基础上,又
增设样点3.5万个,建起完善的山东省森林资源清查体系,为今后全省森林资源管
理奠定了技术基础。
  (二)森林病虫和鸟类调查
  1979~1982年,对全省森林病虫种类、分布、危害程度及天敌资源进行了全面
调查。根据国家林业部统一部署,按照《全国森林病虫普查实施要点》的要求,结
合山东情况,主要清查省内松类等22个主要树种病虫及天敌情况,摸清其中危害较
大的病虫种类的发展规律。调查以地市为单位,按自然地理、地形、气候、林分类
型等特征,将全省划为13个调查区域,在每个调查区域依地貌、不同树种各设一个
有代表性的调查基点,在调查基点上进行重点线路调查。以线路调查为主,采取踏
查与详查、实地调查与座谈访问、目测与实测、现场采集与灯诱、定点系统调查与
室内饲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983~1986年,省林木保护站等单位对省内鸟类的种类组成、居留状况、居留
时间、相对数量和分布情况进行调查。根据山东鸟类分布特点和自然条件等因素,
划定4个调查区,即胶东丘陵区、鲁中南山地丘陵区、鲁西北平原区和鲁西南平原
区,采取“线路统计法”进行。即选择晴朗、无大风天气,在相似的天气里连续进
行3~4次,步行速度为每小时两公里,宽度左右各50米。数量级分3级,平均每小
时遇到6只以上者为优势种,遇到0.6~6只者为普通种,遇到0.6只以下者为稀有种,
据前人报道省内虽有分布,但10年来以及在普查中未遇见的鸟类列为绝迹种。
  以上两种调查,方法先进,获得了森林病虫害及鸟类的详细资料,为林木病虫
害防治和鸟类保护提供了可靠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