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山东林木采伐面积无正式统计,群众多自产、自用、自销。新中国成
立后,林业生产主要任务是造林、恢复林业资源,正常的采伐利用面积不大。以后
虽林地面积增加,但大部为中、幼龄人工林,且防护林占比重较大,可利用资源少,
正常采伐仍然不大。从1949~1988年共采伐林地面积194.4万亩,年均采伐面积4.
86万亩,对林地面积的增减变化影响不大。
1949~1988年山东省采伐林地面积统计表
表7-1 单位: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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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采伐面积│年度│采伐面积│年度│采伐面积│年度│采伐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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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8783 │1959│18951 │1969│40886 │1979│68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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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9458 │1960│20466 │1970│44153 │1980│71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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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1│10244 │1961│22102 │1971│47682 │1981│117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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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2│11063 │1962│23866 │1972│51493 │1982│93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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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3│11948 │1963│25776 │1973│55609 │1983│725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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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12903 │1964│27836 │1974│60053 │1984│86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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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13934 │1965│30061 │1975│64825 │1985│1334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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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6│15047 │1966│32464 │1976│50638 │1986│1126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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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7│16249 │1967│35058 │1977│70478 │1987│121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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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17548 │1968│37860 │1978│54708 │1988│1249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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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以看出,随着林地面积的增加,采伐面积也逐年增长。年采伐面积已
由建国初期不到万亩,增加到1988年的12.4万亩。但不正常的砍伐和病虫害致死后
伐除数要数倍于此。
山东木材采伐量从1949年到1988年共采伐木材2678.3万立方米,民用材消耗
7200~8000万立方米,其中2/3以上取自“四旁”树木,自产自用,林分采伐木材
仅占1/3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