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供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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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历史上为少林缺材省份,胶东地区虽有部分次生林,但是“仅可为薪,
不中材用”(《文登县志》,1922年版。)。1921年高秉坊在《山东森林问题》一文
中说:“山东省近年来木材缺乏,已达极点,建筑器用之需,纯仰给舶来之品。据
济南一隅之调查,其专运外来松料之大木厂已有20余处,每年输入额超过100万元,
而小木厂更有百二十余家之多。近年来矿业发达,木材之需,益形增加。”1942年
《山东之林业》亦载:“省内树木向极稀少,事变后又被毁大半,日常用材,无不
取之海外。”该书中统计1933年输入木材1.4万吨,1938年增至2万吨,1940年增到
8万吨。
  据《中国实业志·山东省》载1933年山东各县木器业木材来源情况:“山东各
县木器业,因地位及交通关系,采用木料各有不同。临清、武成、沾化、无棣、蓬
莱、招远、诸城、日照都用松、柏、榆木,此种木材,产于关东,运销天津、营口、
青岛,临清、武成木铺,再向天津采买,从运河运回;沾化、无棣从天津采买,则
由海道运来;蓬莱、招远之木材,大半向营口购买;诸城、日照乃购自青岛。德县、
平原等县,当地各产槐、榆、杨、柳、椿、枣、柏、梧桐等树,木铺采用是项木材,
均向县内各庄收购。其所需杉木,凡县位居鲁西南,皆向济南购买,其在鲁北者…
…皆采购于无棣之下洼镇。……统计全业每年需用槐、榆、柳、松、柏、梧桐之属
……计63258料(原注:一料即木长7尺、宽7尺、厚一寸之单位)……总值161560元。
”木工厂所用之木,据同书载:华商木厂采用之木皆来自安东,日商所用之木,多
来自日本北海道,华、日木厂年需原料约值2728000元。1939年《烟台要览》亦载:
“烟台所用木材,俱依赖东北等地,每年进口可达500万寸(合5000立方米)上下,
美、俄两国木材每年亦有输入。据1928~1931年统计,山东进口木材3900万方尺,
价值1500000两(关平银)。木材来自大连、上海、香港、福州、秦皇岛、安东、海
州、天津、大沽、海参崴、大科马、英、美、日本、奥比亚、哥伦比亚等地。”
  从以上资料可以看出,民国时期,除农民所需木材一部分自用自采外,所有木
材加工厂和木工铺的原料均来自外地。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因树木杀伐严重,木材更为缺乏,解放区人民1949
年为修复铁路,东海专署在全区征购枕木6万根,胶济全线即由沿线人民支援枕木
30万根。
  新中国成立后,虽然山东的森林资源增长很快,但由于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人
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木材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群众生活所需木材,主要靠自产自
用,少量市场调剂。从50年代到70年代,全省城乡消耗木材,每人每年平均仅0.01
~0.03立方米。国家建设用材全靠国家调拨,从1952年到1985年33年间,国拨木材
总量达3485.13万立方米,年平均105.61万立方米,每年平均递增7.3%,但木材短
缺现象一年重于一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全省每万元基本建设投资中,木材配
额为4.9立方米,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减至2.1立方米,第五个五年计划期间减至1
.1立方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转变、工农业生产的发展
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木材用量急骤增加,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全省年平均消
耗木材达400多万立方米,第七个五年计划期间增加到600多万立方米。木材来源,
国家计划调入100~150万立方米,省内自产木材1988年仅235.4万立方米,其余依
靠计划外议价收购和部分进口木材。这样全省人民年消耗木材仅0.06~0.07立方米,
仍大大低于全国人均消耗木材0.12立方米的水平。根据国内外森林资源情况,再增
加国家调拨,计划外收购和进口木材是困难的,唯一办法是迅速扩大省内森林资源,
增加木材自产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