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林产品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19&rec=212&run=13

  山东林产品有木材、果品以及编条、薪材、野生药材等。木材加工如人造板和
林木化学工业已初步开展,有的部类刚刚起步,有的还是空白。
  山东森林资源贫乏,历史上是缺材省份。建国后,随着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人
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木材短缺现象更为突出。国家建设用材几乎全由省外调入,农
民生产、生活用材多取之于“四旁”树木,自产自销。一直到70年代后期,只能维
持到每人每年平均消耗木材0.03立方米的低水平。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生产、生活用材急增,1987年全省消耗木材高达1074.3万立方米,除自产435.6万
立方米外,其余通过多种渠道从省外自行购进。为缓解木材供需矛盾,从50年代后
期开始进行人造板生产,到1988年全省已生产各种人造板13万立方米。根据国务院
批转林业部核准的山东1987~1990年度年限额采伐为235.4万立方米,也只能满足
山东民用木材的2/3。山东林木年生长量虽高,但林木面积基数少,又多幼林,树
种多松、柏,很难生长成板材,加上人口多,木材需量增长快,木材供应紧张局面
仍会长期存在。
  山东人民历史上有栽桑植果习惯。建国前,果品的经济收入占山区农民收入的
很大部分,有的以干果代粮和酿酒。如山东板栗年产量达3231.5万公斤,干枣达1
.15亿公斤。抗日战争后,由于销路不畅,果品生产受到很大影响。建国后,经近
40年的恢复和发展,产量有大幅度回升。到1988年,全省经济林面积达1300万亩,
年产果品26亿公斤,均居全国前列。但大枣、板栗等主要干果年产量仍未达历史最
高水平。
  此外,随着造林和封山育林面积的增加,薪炭材和山草、编条也相应增加。
1988年,年产枝柴24亿公斤,加上农作物秸秆,山区和丘陵地区农民的烧柴已基本
解决。年产编条7亿公斤,解决了编制果筐、鱼筐和农具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