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辑 野生动物驯养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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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清时,德国强占胶澳期间,崂山等地松毛虫大发生,“德人历年设法捕获,
收买并迭由外埠运来多数之益鸟,纵之山野,助以除虫之用”(《胶澳志》)。德国
人还注意狩猎野生动物的养殖,从1904年始将适于狩猎之野兽、野禽如雉等,在林
中放养。1906年,德总督府在林区内设狩猎区,前所放雉等已渐次繁殖。1909年,
林中野禽随树木增加而愈见增多。但放养的目的仅供少数帝国主义者狩猎取乐。民
国时期,放松对野生鸟兽的保护利用,野生鸟兽任人捕杀,资源受到很大破坏。建
国后开始注意保护资源,对啄木鸟、灰喜鹊的保护、招引、利用,在全省由点到面
展开,同时还进行了野生动物的驯养和繁殖。1988年全省已建立野生动物饲养场
638处,其中国营的16处,集体的234处,个体的388处。从事野生动物饲养人员
7359名,技术人员295名。饲养动物主要有鹌鹑、水貂、兰狐、银狐、貉、獾等,
还饲养国家重点保护的梅花鹿、马鹿、黑熊、猕猴、东北虎、金钱豹等珍稀动物。
全省共养种貂32万只,每年出口貂皮100万张左右,林场养鹿800余头。驯养繁殖野
生动物已成为农村有发展前途的副业生产,各地的采购、医药、外贸等部门利用野
生动物资源每年创产值约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