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民间有人于每年春季书写“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盼母归”的标语,
劝人莫在繁殖季节伤害鸟雀。农民也有杀害燕子要瞎眼的传说。但由于没有具体的
法制和施法机构,收效甚微。
山东最早的保护鸟兽法令是1905年德国人强占青岛后颁布的《保护滋生飞禽章
程》、《保护滋生走兽章程》和1910年的《更正保卫滋生走兽章程》等。规定“禽
鸟、禽卵不准损坏搜拿,不准捕获雏鸟,并不准将禽巢、禽卵、雏鸟索价售卖”,
“如有违背此章者,一经查出,应即罚缴洋银75元之多,如无力缴洋者,即监押至
六礼拜之久。犯者如系华人,亦可笞责五十之多”。德国人还从外地运进鸟类,纵
之山野,以除治森林虫害,此法令虽然有效,但范围仅限于胶澳租借区。山东其他
地区野生鸟兽,长期任人捕猎。
建国后,国家先后颁布了一些保护鸟类的法令和政策,《宪法》、《环境保护
法》、《森林法》、《刑法》等都有保护野生动物的规定。山东对中央有关保护野
生动物的法令政策都作了贯彻。如1978年省林业厅、团省委、教育厅等几个单位联
合下达了《关于保护鸟类的联合通知》。1982年根据《国务院批转林业部等部门关
于加强鸟类保护执行中日候鸟保护协定的请示通知》精神,省政府下文批转了省林
业厅、省环保局、省城建局、省文化局、省科学院、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外贸
局、省外事办公室、团省委、省军区等单位《关于加强鸟类保护的报告》,要求各
地贯彻执行中日候鸟保护协定。并确定每年4月23日至29日为山东省的“爱鸟周”。
1983年1月,省林业厅在日照县召开了全省鸟类保护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提高了各
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并采取了积极措施。省林业厅林木保护站为野
生动物管理机构配备了专业人员,并成立了群众组织山东省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每
个市、地、县都设立专职人员负责这一工作,有关领导经常过问并列入议事日程。
青岛市每年在鸟类迁徙季节组织护鸟队,撤销了鸟类收购点。长岛县关闭了黑山岛
鸟肉罐头厂。烟台、青岛、济南、淄博、聊城等市、地和一些县都先后发布了保护
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的布告、条例。这些布告、条例中对国家规定保护的珍稀野生
动物,都明确规定要严加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猎捕、
买卖和运输,对违反者依法处理。案例如下:
1985年12月11日,日照市奎山乡魏庄村民汪堂友枪杀一只重达7.35公斤的大天
鹅,并剥食其肉,受到市政府没收枪支、罚款50元的处罚。
1985年12月1日,平邑县庞庄乡生庄村民常存志用土枪打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白鹳两只,按有关规定本应严肃处理,但事情发生后能主动上报,承认错误,给予
从轻处理,免于刑事处分,责令写出检讨,没收枪支,罚款20元。
1986年3月10日,汶上县、东平县和梁山县的吴玉荣、杨桂福、董吉宝、高连
山在垦利县境内一次打死16只天鹅和4只灰鹤,垦利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第六十条规定,对吴玉荣等4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零六个月和拘留六个月的刑事处分。
梁山、东平县两农民在黄河口违法猎杀16只天鹅被判刑后,梁山县极为重视,
迅速采取措施,保护珍禽益鸟。除在区、乡(镇)党委书记会议上宣读这一事件的报
道外,要求各区、乡(镇)加强法制教育和爱鸟护鸟宣传教育。县林业局、公安局又
组织联合调查组,到违法猎杀天鹅的两位农民所在村进行调查,在宣讲国家有关法
令的同时,对全村猎枪一一登记造册,限期召回另外两名在外猎鸟农民,并研究制
定了猎枪管理办法和鸟类保护办法。
无棣县呈口盐场傅山子等3人于1983年猎杀大天鹅3只,并私自出售。无棣县政
府获悉后,没收猎杀者枪支,处以罚款,并通报全县,同时给检举揭发人以表扬奖
励。
一、依法护鸟
过去民间有人于每年春季书写“劝君莫打三春鸟,子在巢中盼母归”的标语,
劝人莫在繁殖季节伤害鸟雀。农民也有杀害燕子要瞎眼的传说。但由于没有具体的
法制和施法机构,收效甚微。
山东最早的保护鸟兽法令是1905年德国人强占青岛后颁布的《保护滋生飞禽章
程》、《保护滋生走兽章程》和1910年的《更正保卫滋生走兽章程》等。规定“禽
鸟、禽卵不准损坏搜拿,不准捕获雏鸟,并不准将禽巢、禽卵、雏鸟索价售卖”,
“如有违背此章者,一经查出,应即罚缴洋银75元之多,如无力缴洋者,即监押至
六礼拜之久。犯者如系华人,亦可笞责五十之多”。德国人还从外地运进鸟类,纵
之山野,以除治森林虫害,此法令虽然有效,但范围仅限于胶澳租借区。山东其他
地区野生鸟兽,长期任人捕猎。
建国后,国家先后颁布了一些保护鸟类的法令和政策,《宪法》、《环境保护
法》、《森林法》、《刑法》等都有保护野生动物的规定。山东对中央有关保护野
生动物的法令政策都作了贯彻。如1978年省林业厅、团省委、教育厅等几个单位联
合下达了《关于保护鸟类的联合通知》。1982年根据《国务院批转林业部等部门关
于加强鸟类保护执行中日候鸟保护协定的请示通知》精神,省政府下文批转了省林
业厅、省环保局、省城建局、省文化局、省科学院、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外贸
局、省外事办公室、团省委、省军区等单位《关于加强鸟类保护的报告》,要求各
地贯彻执行中日候鸟保护协定。并确定每年4月23日至29日为山东省的“爱鸟周”。
1983年1月,省林业厅在日照县召开了全省鸟类保护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提高了各
级领导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并采取了积极措施。省林业厅林木保护站为野
生动物管理机构配备了专业人员,并成立了群众组织山东省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每
个市、地、县都设立专职人员负责这一工作,有关领导经常过问并列入议事日程。
青岛市每年在鸟类迁徙季节组织护鸟队,撤销了鸟类收购点。长岛县关闭了黑山岛
鸟肉罐头厂。烟台、青岛、济南、淄博、聊城等市、地和一些县都先后发布了保护
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的布告、条例。这些布告、条例中对国家规定保护的珍稀野生
动物,都明确规定要严加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猎捕、
买卖和运输,对违反者依法处理。案例如下:
1985年12月11日,日照市奎山乡魏庄村民汪堂友枪杀一只重达7.35公斤的大天
鹅,并剥食其肉,受到市政府没收枪支、罚款50元的处罚。
1985年12月1日,平邑县庞庄乡生庄村民常存志用土枪打死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白鹳两只,按有关规定本应严肃处理,但事情发生后能主动上报,承认错误,给予
从轻处理,免于刑事处分,责令写出检讨,没收枪支,罚款20元。
1986年3月10日,汶上县、东平县和梁山县的吴玉荣、杨桂福、董吉宝、高连
山在垦利县境内一次打死16只天鹅和4只灰鹤,垦利县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条、第六十条规定,对吴玉荣等4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零六个月和拘留六个月的刑事处分。
梁山、东平县两农民在黄河口违法猎杀16只天鹅被判刑后,梁山县极为重视,
迅速采取措施,保护珍禽益鸟。除在区、乡(镇)党委书记会议上宣读这一事件的报
道外,要求各区、乡(镇)加强法制教育和爱鸟护鸟宣传教育。县林业局、公安局又
组织联合调查组,到违法猎杀天鹅的两位农民所在村进行调查,在宣讲国家有关法
令的同时,对全村猎枪一一登记造册,限期召回另外两名在外猎鸟农民,并研究制
定了猎枪管理办法和鸟类保护办法。
无棣县呈口盐场傅山子等3人于1983年猎杀大天鹅3只,并私自出售。无棣县政
府获悉后,没收猎杀者枪支,处以罚款,并通报全县,同时给检举揭发人以表扬奖
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