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林木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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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国前,山东森林面积少而分散,仅胶东地区有松毛虫害,其他地区形不成森
林病虫灾害。建国后,随着纯林面积的扩大,防治措施跟不上,森林病虫害和森林
火灾也随之蔓延扩大。从70年代以来,每年病虫危害面积500~1000万亩。全省26
个主要造林树种的虫害400余种,病害370余种。其中山区的松毛虫、松干蚧,平原
地区的榆兰金花虫、大袋蛾、光肩星天牛、泡桐丛枝病等,发生面积大,毁灭性强。
70年代中期以来,每年有30~50万亩林木毁于虫害。随着国内外苗木和木材的交换,
又有新的病虫传入。森林火灾80年代以来也因林权下放,管理分散,入山人数增加,
有逐年上升趋势。为确保林木安全,省和地、市相继建立健全森保和公安机构与护
林防火组织。在防治病虫害技术上,改变过去单纯依靠化学防治,实行以营林为基
础的综合防治,重视生物防治的作用。1983年12月,省林业厅正式公布省林业厅及
地、市森林植物检疫专用章及各地、市检疫员名单,开展森林植物检疫,改变过去
长期由农业部门主管、林业部门协助的局面,加强森林病虫测报、检疫工作,使森
林病虫害大为减轻。护林防火主要是加强宣传和法制教育,增设先进的通讯和灭火
工具,但80年代以来森林火灾仍呈上升趋势。
  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也是森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除通过宣传教育,如开
展“爱鸟周”等活动,加强人们的爱鸟观念外,同时划定自然保护区,加强猎枪管
理,开展益鸟的招引和驯化以及“环志”等科研活动,保护和繁育野生动物,维护
生态平衡,防止乱砍滥伐,保护林木正常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