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有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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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国前私有林,以地权定林权。如胶东山区农民有一定数量的“山场”,在“
山场”上既有柞岚,又有赤松薪炭林,梯田地堰又护养山草,栽植轴条(即雪柳)。
一家一户既有柴草和条子用,又能养柞蚕增加一部分收入,属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的
经济范畴。
  除了小农经营山场外,也有部分地主和有志于发展林业者经营私人林场,如历
城县宅科村地主邢有吉私人经营山林2000亩。1927年科技人员张元洪在陵县划沙荒
2000亩,设置林场。泰山当时个人领荒造林的很多,如兖州镇守使张培荣在长寿桥
一带圈地200亩,建私人林场(1919年),张庭柱承领卧虎山林场(1923年),乐昌祺
承领拦住山林场;此外还有金鸡山林场、松棚林场、后寺林场等均为民办私有林场,
农商部备案发照。民国时期,民办林场以日照县为最多,《中国实业志》载该县民
办林场有:河山林场、东坡丝山林场、前坡林场、上湖林场、西山林场、白云山林
场、幽儿崮林场、南岭林场、时家庄林庄、西岭林场等。
  私人林场成绩较大、存在时间较长的为费县天主教传教士华德胜的洋山林场。
洋山原名塔山,位于蒙山东麓,海拔400米左右。1894年,德国传教士华德胜在费
县传教时,利用当时传教士的特权,通过教徒低价收买山林1400余亩建立林场,并
在大庵旧址建别墅,雇工造林。方法以穴状造林为主,兼整窄幅梯田,春夏两季植
树,最初两年失败。1896年又从青岛购进黑松、赤松等树苗,继续栽植。1932年后
又在柳沟、韭菜园、竹子园一带直播松树1200亩,还引种了柳杉、日本落叶松和赤
杨、西洋梨、樱桃和葡萄等。1944年华德胜逃离,林场为蒙山县人民政府接管,现
为塔山林场的一部分。
  建国后,农民响应政府号召积极开展护林、造林,到1952年,全省私营造林
238403亩,占造林面积的19%。这些林多系农民个体山岚,以后随着互助合作的开
展,大部纳入集体林业经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