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济效益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19&rec=161&run=13

  (一)生产木材
  全省国营林场活立木蓄积量逐年上升,1961年为25.6万立方米,到1988年已达
到284.7万立方米。按《1983~1985年省国营林场森林经理统计资料》,全省国营
林场仅用材林蓄积年生长率11.71%,年生长量10.9万立方米。
  全省国营林场自1949年至1983年已生产木材2~3万立方米,果品1000多万公斤。
另外,每年还向周围村庄提供烧柴1亿公斤,饲草1.25亿公斤。
  (二)增加经费收入
  建国前的国营林场大都靠国家拨款造林,林场收入甚少。建国初期,由于林场
全系造林林场,又担负林业行政任务,林场的支出主要靠国家拨款,从建国前(解
放区林场)到1965年,林场支出中国家拨款一直占50%~80%。1966年后,多数林
场转入经营阶段,并开始强调“以林为主,多种经营”,尤其是1984年强调调整产
业结构,林场收入增加,自给率逐年提高。国家拨款在支出中的比例:“三五”期
间为39.9%,“四五”期间为37.9%,“五五”期间为25%,“六五”期间为18%,
“七五”期间前3年为8.9%。从建国前开始建场到1988年止,40多年来全省林场共
收入35263.96万元,支出40960.45万元,国家拨款8967.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