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国前林场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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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97年(清光绪二十三年)德国强占胶州湾,1898年9月设青岛山林场,征收官
民地3900余亩,并在胶济铁路沿线隙地植树造林。经14年时间,共人工造林19560
亩,在胶济铁路沿线造林6000亩。加上人工助成,天然下种成林,共建成约4万亩
的林场。1914年日本侵占青岛,对青岛林场只维持原状,建树不多。1922年中国收
复青岛时,计有官有林20处,分李村、青岛、崂山3个林区,林地面积37318亩。新
中国成立后,成为国营崂山林场的一部分。
  1915年,北洋政府农商部正式创建国立长清林业试验场。1931年易名为实业部
直辖山东模范林场,场部初设在五峰山,后迁崮山。林场范围自长清崮山起,沿津
浦铁路至泰山经石峪,长60公里,面积48790亩,除崮山设总场外,另设万德、张
夏、界首、泰安分场。
  建场初期经费充足,造林颇有成绩,1915年由北平林业试验场调侧柏苗40万株,
栽于五峰山一带。后山东战争迭起,社会动荡,场长屡易,经费窘迫,业务停顿。
张夏、界首、万德分场相继撤销。泰安分场划归省第二林务局管理,五峰山苗圃事
务所仅留1工人看守。1922~1930年间,先后由长清县和省农矿厅接管维持。1931
年实业部接管。1931年至1937年,五峰山一带已有树木120余万株。
  抗日战争期间,日伪实业部委托伪省建设厅代管维持。1948年济南解放,把崮
山、五峰山分场合并于国营泰历林场。1952年五峰山分场另建五峰山林场,崮山分
场交当地政府。
  1912年,山东建济南模范森林局,划六里山、玉函山为下属林场。1915年,模
范森林局迁柳埠,在村东白虎山前的涌泉庵收庙地25亩作为苗圃,划定白虎山、青
龙山、凤凰山、桃尖山、灵鹫山等处为林场。这是省营的第一个国有林场。其经营
情况据《山东第一林务局工作报告》中说:“鲁省气候干燥,山地硗瘠,造林工作
本极艰难,加以苗圃荒芜,苗木缺少,规划管理尤非易事。且多处官荒为人民占有,
樵苏开垦,久成习惯,施以限制,动生纠纷,种种应付,目不暇给。幸仰赖政府之
力,凡百交涉,渐次解决,林场居民皆相安无事,历年苗圃地亩,亦渐次扩充。新
养苗木差足数用,一切林场内道路、堤堰以次修筑,大致完竣,又幸连年雨量较丰,
新植树株成活之数十居六七……。”1938年统计,林场面积8000余亩,树木80余万
株;苗圃50余亩,年产苗木80~100万株。1946年柳埠解放后,由当地人民政府接
管,1948年9月省建泰历林场,柳埠林场划为该场分场,1952年移交给历城县,易
名国营柳埠林场。
  1920年,山东实业厅设泰沂模范森林局。在泰山凌峰下设泰沂模范森林局第一
林场,在傲徕峰以南设第二林场,统称泰沂模范森林局林场,1948年划归国营泰历
林场。
  1921年,济南模范森林局山东大林区办事处在药乡设省长模范林场,划地5400
亩,特别拨款造林。先后移交山东第一林区事务所、省第一林务局。1948年划归泰
历林场,1956年为省直泰安林校药乡实习林场。
  1922年省青州模范森林局设直属林场,包括在益都的云门山林场、西山林场、
铁山林场等,面积2470亩。同年,在栖霞设大方山林场。面积2万亩,后扩大至4万
亩。1949年归胶东行署领导,名莱阳专署林场,1952年委托当地县领导。1954年2
月莱阳专署决定交方山蚕场至今。
  除省属国营林场外,20~30年代,县属官有林场由县建设科(后为县政府第四
科)管理。1933年,全省约有县有林24000亩,中山纪念林19000亩。林场均零星分
散亦无专门管理机构,所植之树为加拿大杨、青杨、刺槐、椿、毛白杨、千头柏、
合欢等。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随着民主政权的建立,在革命根据地相继建立国营
林场。1941年,抗日民主政府接管牟平县原昆嵛山造林会社,初名胶东林场。1944
年春,正式建昆嵛山林场,属胶东行政公署农林局,是革命根据地最早建立的国营
林场。1946年烟台解放后建南山林场,面积7800亩,第二年烟台被国民党侵占,南
山林场撤销。1949年烟台解放,恢复南山林场,面积扩大到1万余亩,1955年秋交
烟台市园林部门。1946年,费县在原德国传教士所建洋山林场的基础上建国营洋山
林场。1947年,鲁中南行署在蒙山设蒙山林场,场址设于万寿宫,任务除护林、造
林、育苗外,兼种畜推广。其主管范围为台枣专区、尼山专区,总场下设洋山、大
洼、万寿宫、明光寺四分场,宜林面积1106250亩,林地18780亩,苗圃500亩。同
年设沂山林场,场址在临朐县大关区东镇庙,隶属于省领导,任务除护林、造林、
育苗外,兼管淄川、博山、蒙阴、沂水、临朐、安丘等县林业业务,林场面积
14500亩,林地500亩,苗圃30亩。1948年9月建泰历林场,场址设在泰山普照寺,
所辖范围为泰安、长清、历城、章丘、莱芜、新泰等县,总场兼营果园,下设药乡、
柳埠、灵岩3个分场,全场宜林地87157亩,林地22843亩,苗圃300亩。1949年4月,
以原有小龙洞、千佛山、四里山、太平岭、黄石崖等8处林场及辛庄、张庄、桑园3
处苗圃为基础建立济南林场,当时面积两万亩,隶属于省实业厅。1949年建华山县
黄河故道林场,宜林地20600亩,林地1350亩,苗圃150亩,1953年划入江苏省。除
了以上较大的国营林场外,建国前还先后建立了一些较小规模的国营林场,计有方
山、大泽山、青州、商河、尼山、胶东、北海岸、陵县、白泉林、大舟山、汞丹山、
鹤伴山等林场,这些小场当时隶属关系不固定,时分时合。到1949年底统计,全省
共有林场26处,总面积77.6万亩,其中林地33.4万亩,宜林地34.2万亩,林场附设
苗圃1592.5亩。
  另外,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伪省公署恢复了省第一、二林务局,省属
林场有济南市的四里山、北马鞍山、南圩门外、黄河遥堤等林场,历城县的龙洞山、
乾山、虞山、茂岭山、里山、太平山、黄石崖、卜居山、小龙洞、柳埠等林场,泰
安的药乡、泰山、汶河等林场,益都的云门西山、铁山、火石山、黑虎山、驮山岭
等林场,大都是抗战前省属林场,只名称有变化。其余各县所谓公有林大都是城郊
隙地、义地、河堤等,零星分散。1940年伪省公署《山东省统计年报》中统计,全
省有国有(公有)林47368亩,共有树木69411434株。各林场有名无实。在省城附近
的国立长清模范林场,也接受伪实业部委托,代为保管,场内只留1名保管员,3名
长工,管理松散,树木损失过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