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类 平原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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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平原地区总面积1.5亿亩,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2/3,有平原县69个,半
平原县12个,部分平原县11个,共92个,占全省县级总数的74%,集中分布在鲁西
北地区,多为黄河、胶莱河冲积平原及山间平原,一般土质较好,适宜农作和植树
造林。但在建国前除群众在宅旁院内有少量植树外,平原地区树木稀少,风、沙、
旱、涝灾害严重。农民在黄河故道沙区开荒种地,为防御风沙,也有少量植树。
  建国后各级政府十分重视平原绿化工作,从50年代开始在平原地区发动群众搞
沙荒造林和“四旁”植树,在风沙危害严重的地区营造农田防护林,收到一定效果。
60年代中期,菏泽地区在大田栽植泡桐试验取得成功。德州、惠民、聊城地区一些
县枣粮间作也有新的发展。70年代以后,大规模的平原绿化运动在全省展开,各地
在学习外省经验的基础上,统一规划,综合治理,大力营造农田林网和林粮间作,
积极开展“四旁”植树和速生丰产林的营造工作。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平原
绿化有了突破性发展,到1988年,全省已有1个地(市)、40个县(市、区)达到林业
部颁发的《平原县绿化标准》。
  从1973年开始的平原绿化运动,到1988年底,全省已建成农田林网3957.6万亩,
桐粮间作1118.4万亩,枣粮间作118.2万亩,“四旁”植树9.66亿株(其中村镇植树
6.6亿株)。初步形成了带、网、片、点相结合的平原农田防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