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土保持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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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有山地丘陵面积8000多万亩,约占全省总面积的34%。由于复杂的自然
条件和历史上的滥伐森林,山区水土流失相当严重,民国时期国民政府曾号召民众
造水土保持林(当时称山地保安林),但一般规模都较小。牟平县造林会社于1918年
承领昆嵛山荒地造林,当年造林22万株,到1926年,8年时间共造林370多万株,是
当时面积较大的水土保持林。据国民政府实业部统计,1933年山东省造保安林仅1
.7万亩。在胶东革命根据地,对营造水土保持林非常重视,1945年胶东行署实业会
议决定,营造保安林免除负担,荒山造林10年后负担公共用草。到1949年底,烟台
实有森林355万亩,水土保持林占238万多亩。
  建国后,植树造林运动是以在山区营造水土保持林开始的。
  1950年,全省林业工作会议提出了“以普遍护林为主,有重点地(沂、鲁、蒙、
泰山区)贯彻群众性造林”的方针。配合导沭整沂,在沂、沭河上游营造水源林和
水土保持林。华东农林部派出华东林业实验所的技术人员在山东沂、沭河上游开展
水土保持工作,并在莒沂县(后改沂水县)设立水土保持事务所,进行造林的试验和
推广工作,山东省也在莒沂县于沟建立了林业站,专事山区造林工作。首先在山区
国营林场发动周围群众造林,在深山远山采用雇工造林,结合生产救灾,给予一定
报酬,对一般山区则采取合作造林、公私合营造林和私人造林,在技术上和种苗上
予以帮助和扶持。1951年继续贯彻“以普遍护林为主,有重点地贯彻群众性造林”
的方针。同时进行了分山划界,确定山权林权。1952年在重点山区都建立了林业机
构,加强了技术指导。山区群众创造的松类雨季直播造林经验,对加快绿化和提高
造林质量都起了很大作用。
  从1949年到1952年的4年间,全省山区共造水土保持林47.9万亩,另外还修建
谷防、蓄水池、塘坝、水库等工程设施,使一些地方的水土流失初步得到控制。
  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是林业发展较好的时期,省委、省人民政府对山区水土
保持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1954年省人民政府召开了全省农林水利会议,确
定造林仍以重点水源山区为主。同年,省人民政府在《关于冬季林业工作指示》中
提出,在水源山区要集中力量营造水源涵养林,并教育群众护山养草,以利水土保
持。山区的农业社、互助组要把林业工作列入计划。农林水利会议后,有40多个山
区重点县召开了林业会议,明确了山区必须坚持农林并重的生产方向,把林业生产
提到了应有的位置,形成了重点山区绿化高潮。胶南县十一区,一个春季就造林
120万株;莒南县春季造林完成计划的220%。
  1956年5月,省人民委员会成立了山区生产规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
组织了200多人的规划队,负责山区生产规划和流域性水土保持的设计工作。1957
年省人民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省山区工作会议,要求凡是有山区的党委都必须切实
把山区工作抓起来,根据不同重点做好规划,争取在三五年内基本上制止水土流失,
使山区人民够吃、够烧、够穿、够用,在一定时期内把山区的贫困面貌改变过来。
由于领导重视,山区以治山治水为中心的植树造林运动由点到面逐步开展起来。到
1957年底,全省林地面积达到1500多万亩,为建国前的3倍,水土保持林约占1/3。
  1958年春,由省委第一书记舒同主持召开了重点山区县县委书记参加的山区工
作现场会,会上明确了山区以坡沟兼治,治坡为主,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并举的方
针。到1959年底,全省山区已造林900多万亩。在沂山、蒙山、鲁山、泰山、崂山
和昆嵛山等广大地区,出现了万亩、几万亩和几十万亩连片的松、柏和刺槐等人工
林,发挥了水土保持和涵养水源的作用。全省水土流失面积已被控制了3万多平方
公里,占应控制面积的50%以上,达到基本控制的近3000平方公里,能保证在一日
内降雨达150~250毫米的情况下,泥不下坡,水不出沟。过去水土流失严重的沂水
县,山区造林80多万亩,占荒山的70%以上,基本实现了绿化,控制水土流失面积
占水土流失面积的88%。胶东的昆嵛山7万亩荒山绿化后,开始起到调节气候,保
证农业稳产的作用。但也有些地区受“左”的思想影响,滥伐林木,小开荒、扒山
皮,使水土保持受到破坏,这一时期虽然也造了一些林,但质量差,成活率低,重
新出现了水土流失。
  经过三年调整,山区造林又得到发展。1961年,省委书记谭启龙指示各地推广
泰安县下港公社羊栏沟大队牛羊圈养、封山封滩造林的经验。各地本着治坡为主,
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并举的方针进行全面规划,综合治理,有计划地营造水土保持
林,不少社队打下了山地造林、保持水土的基础。
  “文化大革命”期间,强调“以粮为纲”,大搞缩河造田,毁林开荒,陡坡开
荒,破堰种植,林木遭受严重破坏,造成一些地方水土流失严重,生产条件不能得
到改善,广大山区人民人均分配低于全省水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省委、省人民政府对山区绿化和水土保持工作采取
一系列重要措施,多次召开水土保持工作会议,总结近十年山区乱砍、滥伐、滥牧
带来的危害以及工作上的经验教训。
  1981年省科协组织有农、林、水利、地理、植物等单位参加的山区水土保持考
察团,先后对新泰、泗水、蒙阴、沂水、临朐等五个县的社、队和国营林场进行考
察。在考察报告中提出了大力植树造林、实行牛羊圈养、制止滥伐等建议。1982年
7月,省委在五莲县召开全省山区工作会议,确定了山区生产要“以林为主,农林
牧结合,多种经营,全面发展”的方针,会后,省委、省政府决定恢复省水土保持
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1983年11月召开全省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卢洪副省长要求各
级领导要提高认识,切实搞好水土保持规划,特别是沂、鲁、蒙、泰山区周围的沂
水、蒙阴、沂源、莱芜、新泰、临朐、博山、章丘、历城等12个县、市、区要先行
一步,搞好小流域规划,确定治理重点,种草种树,为大面积治理山区提供经验。
1984年,省政府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放宽林业政策的若干规定》,山区林业生产有
了新的突破,荒山造林由过去的保国家、扶集体、限个人转变为国家、集体、个人
一齐上,给农民划分自留山500多万亩,承包责任山滩1600多万亩,发展“两户一
体”46万多个,经营面积1170多万亩,山区绿化出现了新的局面。到1988年,全省
山丘地区已有成片林1800万亩,其中水土保持林615.6万亩,控制水土流失面积3万
多平方公里,效益显著的2万多平方公里。小流域治理有很大发展,全省重点扶持
的75条小流域,积累了许多好经验,一般是山顶松、槐、草戴帽,山腰果树围绕,
埂堰“三花”(黄花、金银花、玫瑰花)、“三条”(蜡条、棉槐条、荆条)镶边。蒙
阴县石泉小流域治理采取“见树要留,见草就护,见空就补,见种就采”和“封、
造、管并重,乔、灌、草结合,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相结合”的办法,效果很好。
严重缺水的青州市南阎小流域,是个青石山区,由于封山植树,增加了植被,增强
了涵养水源的能力,山上出现了四个山泉,历史上的穷山庄变成了山青水秀的好地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