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部队义务植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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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放军驻山东部队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
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大力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号召,把绿
化工作作为一项战略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在搞好营区绿化的同时,大力支持地方义
务植树。军以上单位成立绿化委员会,师团单位成立绿化领导小组,各级都有一名
领导分工负责,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齐抓共管。1982年植树节期间,济南军区
领导带领机关干部、战士和驻军指战员、职工、家属一齐上阵。1982年全区共在营
区植树147万株,造林7000亩,育苗1000多亩,植绿篱10万米,栽培花木12万株,
铺设草坪15万平方米。全区有92%的团以上单位达到全军营区植树规划指标,即人
均20株成活树,或按基地面积每15平方米有一棵成活树。在支援地方植树造林方面,
全区共投劳动日35万个,出动车辆1300余台次,植树213万株。
  1982年以后,驻山东部队在支援地方义务植树中,每年平均投工20多万个,出
动各种车辆、机械4000多台次,每年植树200多万株。另外还承担了一些大型绿化
工程,如济南环城公园、千佛山“八一林”、昆嵛山“八一林”、淄博市颜山公园
以及沿海岛屿绿化等。
  在义务植树运动中,全区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经全军和军区绿化委员会检查
验收,确定授予绿化红旗单位13个,先进单位73个,被山东省人民政府授予绿化先
进单位的11个,被各地市评为绿化先进单位的60余个。1984年有两个单位被评为全
国义务植树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