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植树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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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人民历史上有在清明前后植树的良好习惯。民国时期,政府为号召群众扩
大植树,于1915年正式颁令,清明节为全国植树节。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又将清
明植树节改为“总理逝世纪念植树式”。1929年,农矿部以部令公布《总理逝世纪
念植树式各省植树暂行条例》,1930年又将每年3月5日至19日定为“造林运动宣传
周”。
  山东省自1915年后,即在各县开展植树节植树造林活动。省政府每年照例通令
各县、市,动员机关、学校等团体开展植树活动。但规模都较小,每年全省植树不
过三四万株,收效甚微。1928年以后植树节活动规模逐渐扩大,1933年省政府训令
各县除按照宣传大纲筹备纪念林外,并由各县县长督饬各区村镇长,领导各乡民众
最少每户需植树一株。所植之树为中山纪念林。1933年全省有中山纪念林1.9万亩。
1936年、1937年济南市在植树节植树都在10万株以上。日伪统治时期,植树节活动
很少。1947年,国民党山东省政府曾发动济南市民开展“植树百万株”运动,全市
在植树节一天植树20万株。
  建国后,在一段时间内虽没有明文规定植树节,但群众性的植树造林活动从未
间断,每年清明前后各地都有成千上万群众投入到绿化造林中去。1956年毛泽东主
席发出“绿化祖国”的号召,进一步推动了义务植树的开展,1958年山东沿黄18个
县的20万青少年义务植树,突击绿化600多公里的黄河大堤,三天共植树980万株。
1958~1959年,省和济南市及部队为绿化济南市近郊荒山,投入义务工日30多万个,
整地造林1.8万亩。
  1979年2月23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六次会议通过决定,3月12日为中国植树
节,随着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开展,植树节植树活动更加深入广泛地开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