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卷 林木培育 资料库:专题库 章节:林业库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9/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9/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9/article/10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a/section/19/article/10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山东进行科学化人工造林始于晚清。民国时期成立了专门林业机构,但由于战 火频繁,政局不稳,成效不大。 新中国成立后,省人民政府把林木培育作为林业生产的重点,各地积极营造防 护林、用材林、经济林和平原绿化造林,同时进行封山育林和次生林改建工作,80 年代以后又在全省开展了全民义务植树运动,都取得了明显效果。至1988年,全省 累计营造各种林木6728.6万亩(其中用材林3322.6万亩,防护林1147.2万亩,经济 林1767.6万亩,其他林491.2万亩),“四旁”植树119.6亿株。全省保存林木面积 2401万亩,为造林面积的35.69%,保存“四旁”植树9.66亿株,为“四旁”植树 株数的0.8%,使山东自然面貌发生巨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