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集体育苗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a&A=19&rec=100&run=13

  集体育苗是建国后兴起的新的育苗形式。建国初期,在大办国营苗圃的同时发
动群众合作育苗和公私合作办苗圃,群众育苗有了初步发展。1951年省人民政府第
一次提出了自采、自育、自造的“三自”方针,要求群众造林的种苗,要自己采种,
自己育苗来解决。农村互助合作运动,为大规模开展群众育苗创造了有利条件,各
地相继出现育苗互助组,农林合作社也成立专业育苗组。1952年招远县欧家夼村组
成了烟台地区第一个育苗合作社,自筹资金,建立制度,为集体育苗做出了样子。
国营苗圃和林业部门对群众育苗加强了技术指导,对育苗有困难的单位在资金和种
条上予以扶持,调动了群众育苗的积极性。1956年农业合作化高潮中,集体育苗近
7万亩,1958年又发展到18万亩,占全省育苗总面积的89%,成为育苗的主要形式。
公社化后,各地由互助组合作社育苗过渡到生产队和社队林场育苗,并逐步发展为
县、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四级育苗。在“大跃进”中,出现了“一平二调”,无
偿调用群众苗木,杀树毁苗事件多有发生,群众育苗积极性受到挫伤,育苗面积逐
年下降,1962年集体育苗仅7万亩,比1958年减少11万亩。三年调整期间,省人民
委员会主要抓了政策落实工作,在《关于加速发展林业生产的决定》中提出,凡是
过去无偿调用生产队和社员个人的种苗,谁调用的由谁偿还,重申了育苗的“三自”
方针。由于政策的落实,调整期间育苗又出现了好势头,1964年集体育苗达26万亩。
1965年不少地方开展以育苗为中心的林业生产运动,实行“人人采种,队队育苗”,
集体育苗以生产大队培育为主,固定专人管理,建立“包、奖、罚”责任制,狠抓
四个落实,即把种条、土地、劳力、技术都落到实处。许多专县负责人带头育苗,
对推动育苗发展起到很大作用。三年调整期间共育苗94万亩,平均每年育苗31万多
亩,特别是1965年全省集体育苗54万多亩,为历史上育苗最多的一年,有70多个县
育苗达3000亩以上。蒙阴县春季、雨季共育苗5000多亩,鄄城县育苗1.1万亩。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的几年间,社队苗圃流于形式,育苗面积下降,1969年
集体育苗仅31万亩,比1966年减少50万亩。70年代以后,平原绿化在山东兴起,育
苗事业又得到恢复和发展。掖县、商河两县从1971年大搞育苗,两年时间共育苗9
.5万亩,1972年省革命委员会推广了他们的经验,在全省形成了育苗高潮。1973年
集体育苗90多万亩。“四五”期间集体育苗410多万亩,平均每年育苗80多万亩,
比“三五”期间增长71.7%。1976年以后,在全省继续开展群众性育苗活动,整顿
了社队苗圃,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育苗保持继续发展的势头。1977年,集体
育苗超过了100万亩大关。“五五”期间,集体育苗达416万亩。1980年,全省社队
苗圃发展到4.4万个,固定专业人员7.7万多人,集体育苗占全省育苗总面积的93%,
育苗超过万亩的有7个县,5000亩以上的有90多个县,全省有70%的县主要造林树
种的苗木能自给。东明县开展了县、社、大队、生产队四级育苗,从1978年到1981
年全县每年育苗都在2万亩以上,不仅满足了本县的造林需要,还有大量苗木支援
外地,1980年被评为全国育苗先进县受到表彰。招远县大抓骨干苗圃和育苗基地的
建设,县从地方财政中拿出10万元支援161个条件较好的大队建10亩以上连片水浇
地2000亩。有几个公社拿出经费建骨干苗圃1000多亩,全县有骨干苗圃3000多亩,
县里对这些苗圃从技术、人力、物资方面都给予大力支持,加强技术指导,成立专
业队,增拨化肥农药等。菏泽地区大抓泡桐育苗,积极支援各地,使泡桐成为全省
主要造林树种。
  1983年在全省推广了招远县包育、包销、包技术指导的“三包”育苗法。在推
广过程中,各地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对“三包”育苗法不断充实、完善和提高,
逐渐形成了一套适应本省林业育苗的成功经验。平度县在“三包”育苗的基础上,
提出了“二抓四包一收”的育苗措施。“二抓”,即抓育苗基地和专业户;“四包”
,即乡镇政府对育苗专业户实行提供良种,包物资供应和资金扶持,包技术指导,
包树苗销售;“一收”,即依据造林规划,提前收取苗木费。以乡镇为单位把育苗
和造林有机地结合起来,抓育苗,促造林。据1984年全省苗木检查情况,育苗地大
都为良田,有水浇条件的占82.9%,承包户舍得投资投肥,管理精细,出圃率高。
通过检查,评出了烟台、青岛、菏泽3个地市和莘县、招远、台儿庄、博山、牟平、
菏泽、黄岛、张店、金乡、济宁市郊区、巨野、五莲、平度、泰安、滨州15个县市、
区为育苗先进单位。“六五”期间集体育苗211万亩,占全省育苗面积的81%。
  随着改革的进一步加深和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1986年以后,苗木生产向基地
化、良种化发展,并逐年扩大。到1988年,全省建立各种形式的集体育苗基地5000
多处,育苗面积5.3万亩,占全省育苗面积的20.3%;林木良种育苗面积13.2万亩,
占育苗总面积的52%。“三包”育苗面积已占育苗总面积的50%。1986~1988年集
体育苗71.8万亩,占全省育苗面积的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