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 种植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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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石器时代山东已栽培粟、黍、稻。春秋时期已有“圃”(菜园)。《诗经·鲁颂》
中记载了菽(大豆)、麦。《战国策·齐策》和《孟子·尽心上》中,都把大豆列为重
要作物。北魏《齐民要术》所述作物已有黍稷、粟、稻、大豆、绿豆、小豆、豌豆、
小麦、大麦、油菜、芝麻、大麻等,蔬菜有冬葵、白菜、芥、芹、韭、茄、瓠、芋、
葱、姜、蒜、芫荽及甜瓜等,水果有林檎、梨、杏、桃、李、枣、柿、石榴、葡萄等。
隋唐至明代,棉花、高粱、玉米、烟草、西瓜、菠菜、莴苣、胡萝卜、南瓜、辣椒等
相继引入。清代至民国时期又引入甘薯、花生、甜菜、菜豆、番茄、结球甘蓝、马铃
薯、西洋苹果、草莓等。
农民在长期生产实践中,通过不断筛选,逐步形成了不同栽培植物与不同自然地
域相适应的布局。随着生产条件及社会需求的改变,在具体种类、品种上以及各类作
物面积比率上有些相应改变。例如,各地粮食作物面积始终居首位,并以旱粮为主,
只是由于水肥条件改善,玉米和小麦增加,春播和秋播的小杂粮基本消失,夏播大豆、
绿豆大幅度压缩。沿黄河有水可引之处,发展了水稻,替代了耐涝耐盐的低产旱粮。
晚清引进西洋苹果,取代了传统的中国彩苹和林檎,并促使果园发展等等。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来,随着商品经济和规模经营的发展,一些经济作物和蔬菜、
果品的传统产地,进一步出现集中成片发展的趋势。如鲁西棉田面积大幅度增加,鲁
中和鲁南建立起一批蔬菜基地,山地丘陵区和平原风沙区扩建了一批果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