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人民公社初期体制的主要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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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公社是在中共中央统一部署下,在“共产主义是天堂,人民公社是桥
梁”的“左”的思想指导下建立起来的,其建立初期体制的主要特征是:

一、政社合一
人民公社既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单位,又是社会主义政权在农村中的
基层单位,是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全面结合的高
度集中统一的组织,设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后来为了便于领导,又在公社
下设管理区,作为公社的派出机构,分管七八个大队。公社对农、林、牧、副、渔各
业和工、农、商、学、兵各条战线实行统一管理,直接指挥,建立了相应的庞大的组
织机构。

二、规模大
山东省人民公社的规模较高级农业社平均扩大了30多倍,1958年底,全省人民公
社1343处,平均每社拥有8520户,有的高达万户以上。生产大队多数是由数处高级农
业社合并而成,1958年底,全省生产大队1.33万个,比1957年底4.98万个农业社减少
了74%。庞大的组织规模,给农业生产的经营管理带来极大困难。

三、公有化程度高
山东省公社化初期实行单一的公社一级所有制,各高级农业社的全部生产资料和
固定资产无偿地转归公社所有,劳动力和产品也由公社统一调配使用,实行统一经营、
统一核算、统一分配。既剥夺了各高级农业社的生产资料所有权,生产管理权,又否
认了各高级农业社原有的收入分配的差别,硬性地把贫富拉平。同时,还把社员的自
留地、自留树、家庭副业也无偿地收归公社所有,造成“一平二调”的“共产风”盛
行。

四、分配上推行供给制
公社化初期,中共山东省委根据中共中央《决议》精神,对分配制度规定:首先
是实行吃饭不要钱的供给制,柴、米、油、盐、酱、醋、菜由食堂统一供给;其次实
行集体福利制度,公社应举办公共食堂,建立托儿所、幼儿园、幸福院(敬老院)、医
院、理发室等集体福利事业;第三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制度。并要求加强共产主义教
育,使干部、社员能够以共产主义精神对待分配问题。有的地方对生老病死,婚丧嫁
娶,教育、医疗等全部包下来,实行所谓“八包”、“十包”等供给制办法。1958年
10月不完全统计,全省办公共食堂24.7万处,参加农户920多万户,占农户总数的82%,
幼儿园3.9万多个, 还有缝纫组、理发室、养老院等。供给制部分,一般占分配总收
入的70%~80%。1959年全省农村人民公社人均分配纯收入只有39.5元。除供给制部分
外,每个劳动日工值只有几分钱,不少社队根本分不到钱,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五、组织领导上强调军事化
公社化初期,在组织生产、生活方面,中共山东省委强调实行“组织军事化,行
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任务时间化”,处处要求整齐划一,全公社的男女整半劳力
统一按军事编制,组成班、排、连、营、团,由公社统一指挥调动。领导方式上,要
求“四到田”,即干部指挥到田,大字报、大辩论到田,会议办公到田,吃住到田,
不仅生产劳动统一行动,连吃饭、睡觉、学习、娱乐都要统一行动,完全像部队一样
生活,脱离了农村的实际情况,改变了农民一家一户传统的生活习惯,引起了群众的
强烈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