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农业生产互助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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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助组的发展,大体经历建国前创办阶段,建国后大发展阶段和整顿提高阶段的
过程。

一、互助组的创办阶段
山东抗日根据地经过减租减息,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断提高。为解决劳力、畜力
不足的困难,部分地方出现“搿犋”互助活动,采用人工换牛工、工帮工的办法调剂
人力畜力余缺,对保证及时耕种收割,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生产起到推动作用。民
主政府及时总结推广了这些经验,劳动互助活动更加广泛地发展起来,到1945年全省
互助组已发展到92644个,入组成员1017140人,占全省总人口的2.4%,涌现出一批办
得好的互助组, 如文登县张富贵互助组,1943年由5户组成,比单干户明显增产。在
他的带动下, 1945年全村64户,除1户地主外全部参加了互助组,全村13个组,一年
打井12眼, 粮食获得丰收,达到“耕三余一”的目标。在边缘地区有些劳武结合互助
组,一手拿枪,一手拿锄,敌人来了打仗,敌人走了种田。这些互助组在当时对解决
军粮民食起了很大作用。互助组是在个体经济基础上,变工互助的劳动组织,主要形
式有三种:一是临时性的“搿犋”组,它是根据农活需要,三户五户组织起来,互相
帮助,以工换工或人工换畜工,活完就散;二是季节性互助组,是在春耕、夏收夏种、
秋收秋种大忙季节主要农活的变工互助,一般都选有组长,有简单的记工算帐办法;
三是常年互助组,有较固定的组织领导,常年互助共同劳动,有简单的生产计划,男
女整半劳动力有某些分工分业,有一套简易的记工算帐办法。有的还开展一些副业生
产项目,有少量的公共积累和公有财产。到1949年全省已有互助组47.8万个,入组农
户207万户,占农户总数的20.7%,大部分是临时性互助组。

二、新中国建立后的大发展阶段
新中国建立后,山东各地党委和政府,根据《共同纲领》提出的“应引导农民逐
步地按自愿和互利的原则,组织各种形式的劳动互助和合作”的要求,大力开展了组
织互助组的运动。1950年底全省互助组已发展到73万多个,参加的农户占总户数的33
%。在组织互助组的过程中,有些地方存有任务观点,组织起来后缺乏具体帮助指导,
互助组的巩固率较低,不少是“春组织、夏垮台,到了秋后再重来”。1951年12月15
日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决议(草案)》,要求各级党委把农业生产
互助合作当作一件大事,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贯彻“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
由临时互助组到常年互助组,到土地入股、统一经营的初级农业合作社,再到完全按
劳分配的高级农业合作社,由低到高,逐步发展,循序前进。中共山东分局于1952年
连续召开三次全省农业生产互助合作会议,贯彻中共中央决议,总结经验教训,纠正
放任自流偏向,典型示范,稳步前进。把发展互助合作运动的重点,放在普遍发展临
时性、季节性的互助组,有领导地推广常年互助组,个别试办农业生产合作社。加强
了互助组的经营管理指导,在全省推广莒县吕鸿宾互助组“三大合理”的管理经验,
即劳动记工合理,根据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评分,发给工票;牲畜记工合理,按耕地多
少记工;工具使用报酬合理,根据工具的价值,新旧程度订出使用一年的贴粮数。这
个经验对巩固、发展常年互助组起了很大作用。1952年底全省互助组达到1 13.2万个,
参加农户549万多户,占农户总数的52.6%,其中常年互助组占组织起来农户的37.5%,
季节性、临时性互助组占组织起来农户的62.5%。还试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520处,
入社农户8558户。在组织互助合作的基础上普遍开展了爱国增产运动,二者互相促进,
依靠组织起来的力量,进行打井抗旱,一年打井45万眼,兴修农田水利,改良土壤,
改进耕作技术,购置水车、新式步犁、喷雾器等新式农具。取得较好收成,1952年全
省粮食总产比上一年增产17.1%,其中夏粮增产27.2%。

三、整顿提高阶段
1953年-1954年, 中共山东省各级党委根据中共中央几次农业互助合作会议和有
关文件精神, 纠正工作中出现的放任自流和急躁冒进两个方面的偏向, 正确地执行
“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和“自愿结合、平等互利”的原则,进一步加强了对
互助组的领导,首先对原有的互助组进行整顿,各级都举办培训班,训练互助合作骨
干积极分子,并派出大批工作组,帮助互助组加强管理,提高质量,促进临时性互助
组、季节性互助组向常年互助组转化。在政策措施上掌握以下六条:第一,强调坚持
“自愿互利”原则,既注意帮助扶持贫雇农,又防止侵害中农利益;第二,要求党员
带头参加互助组,不允许雇工剥削;第三,教育组织起来的农民团结并照顾未入组的
农民,不轻视不排斥暂时不愿入组的农民;第四,政府在贷款贷粮及农业技术方面给
互助组以优待;第五,一般不允许富农入组,更不允许其操纵互助组领导权及从事剥
削;第六,互助组开垦之荒地归集体所有,在农业税方面给予优待。经过整顿,原有
的互助组有的合并,有的扩大规模,有的条件不具备,违背“自愿互利”原则的被解
散,又发展了一批新的互助组。到1954年,全省互助组98.9万个,比1952年减少14.3
万个, 但参加的农户却达到667万户,比1952年增加118万户,占农户总数的62.5%,
比1952年增加10个百分点,每个互助组的平均户数由1952年的4.9户增加到6.7户,这
个时期常年互助组已占多数。在整顿发展互助组的同时,全省开展爱国丰产竞赛运动,
农业生产技术改革运动,三者结合进行,互相促进,互助组发挥了重要作用,当时互
助组比未入组的农户一般增产粮食一至五成。1955年,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更加深
入的发展,各地兴办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互助组逐渐转为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