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类 对外合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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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前,山东省农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科技交流甚少。19世纪后期,山
东开始传入一些外国农牧优良品种并逐步推广应用。清末民初,山东兴办新学,设立
农事试验场,进一步倡导推广外国优良品种和农业新技术,开拓对外科技交流活动。
新中国建立后,50年代山东在农业对外工作上主要是和社会主义国家交往,开展
科技交流。原苏联、匈牙利等国家派专家来山东讲学,帮助建立国营农场,赠送农业
机械,援助建立国营农业拖拉机站,推广应用农业机械。山东派出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前往原苏联等国参观学习农业技术。60年代中国加强与第三世界国家的团结合作,为
援助发展中国家发展农业, 山东省承担并完成了国家交给的一批援外建设项目。7 0
年代中国恢复了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山东省与国外的交往活动也随之增多,特别是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贯彻执行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方针,山东省与国外的经济
合作和科技交流骤增。 1950年-1990年,山东省农业系统出国考察、访问和学习的共
有612人次, 接待外国来访人员2886人次,经济合作和科技交流的内容,也逐步扩大
到农牧业各个领域。在引进农牧业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引进和利用外资及人才
方面取得显著进展,促进了山东农牧业生产的发展,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
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