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植物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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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作物的病虫草鼠害种类多,分布广,危害重。在古籍文献中屡有蝗虫、
(粘虫)、螟虫、麦疸(小麦锈病)等病虫危害作为“灾异”记述,特别对蝗灾记载尤多,
屡有因病虫灾害造成“大饥”、“人相食”的悲惨局面。民国时期,农作物病虫防治
技术落后,多提倡人工捕打,间而提倡使用植物性、矿物性杀虫剂防治,收效甚微。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各级政府加强了植物保护工作的领导,重视植保事业的发展
建设,对控制病虫发生与危害发挥了重要作用。1950年省着手建立植物保护推广机构,
在重点地区设立病虫防治站, 开始推广DDT等化学农药防治技术。随着植保事业和技
术的发展,业务范围逐步扩大,但由于“大跃进”的影响以及“文化大革命”的干扰,
植保机构和技术力量严重削弱,影响了植保事业的健康发展。“文化大革命”后期,
从1974年开始,逐步恢复植保机构和植保业务工作。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
后,植保工作得到快速发展,建立健全了省、市地、县植物保护体系,专业技术力量
得到充实加强,植保服务体系与设施逐步配套完善,病虫害综合防治措施不断改善,
植保技术水平显著提高,植保工作在保护农业生产中发挥着越来越明显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