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农业技术推广的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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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
(一)新中国建立前的农技推广组织
清朝末年,山东随着农业教育的创办,培养农业技术人才,建立农事试验场,为
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创造了条件。民国时期,1935年1月,成立山东省农业推广委员会,
开创了政府主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新时期。各县也相继设立了农业推广所或农业指
导办事处,负责推广农业技术。1935年9月,省建设厅设立了四个区农场(即第一区农
场在济南桑园、第二区农场在惠民县大崔家庄、第三区农场在莒县南关、第四区农场
在莱阳城南村) ,进行农业生产技术的示范推广。1937年“七七”事变爆发,日本侵
略者为掠夺山东的棉花等农业资源, 于1939年4月成立了华北棉产改进会山东分会,
分别在德县、邹平、惠民、临清4县成立了美棉指导办事处。自1942年1月起,在济宁、
惠民、 临清、烟台、益都、章丘设省立农场等。抗日战争胜利后,1945年9月10日,
国民党山东省建设厅将日伪华北农场济南支场及华北棉产改进会山东支部合并改组为
山东省农业改进所,负责全省农业试验研究及推广事项;将伪山东省公署所办农场改
为示范农场, 集中从事农业生产技术的示范推广工作。1946年2月16日,又将省农业
改进所、林务局、畜产改良场、养殖场合并建立为山东省农林处,省农林处内设推广
科,主管全省农技推广事宜。但因当时局势动荡,推广工作进展甚微。
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山东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在环境艰难情况下,积极
开展农技推广工作,以促进农业生产,支援战争。一方面,通过兴办互助组、表彰劳
动模范等形式,宣传推广农业技术和先进经验;另一方面,积极发挥农场示范作用,
加强农技推广组织, 使农技推广工作有了一定发展。1946年1月,山东省实业厅在莒
南县大店镇成立山东省农业指导所,并将敌伪办的农场经过整顿改为示范农场,进行
示范推广工作。以莒南县大店镇为实验区,在实验区内成立了农业推广委员会,向农
民宣传推广农业技术。建国前夕,共有农业示范农场112处,其中专署中心示范农场9
处,县示范农场103处。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农技推广组织
新中国成立后,山东农技推广事业有了很大发展,逐步建成省、市(地) 、县(市
区) 、乡(镇)多层次,农技、植保、种子、土肥、果茶、环保、畜牧兽医等多专业的
推广体系。 全省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由1949年的126处发展到1990年的5764处,从事农
业技术推广工作的干部和技术人员由1950年的1400余人发展到1990年的16823人, 40
年中推广大批农牧业科技成果,取得了巨大的效益。建国后农技推广体系的建立与发
展,大体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1949年至1957年,是新中国农技推广事业的创建和发展阶段。建国初期,为恢复
和发展农业生产, 十分重视农业技术推广工作,1950年5月,实业厅改为农林厅后,
设农业改进处负责全省的农技推广工作。 1951年6月,省政府发出《关于加强农场工
作及颁发农场建设计划的通知》,要求“把农场办成改进技术、示范推广的基点和干
部农民学习的学校”。农场内设技术推广科(股),负责技术推广事项。到1952年底,
全省计有专署农场12处, 县农场140处,试验农场5处,共计157处。在全省范围内以
莱阳、惠民、莒县、潍坊四大农场和各县农场为核心,以互助合作组织为基础,以劳
模为骨干,在各县、区(乡)普遍建立了农业技术推广委员会,村成立了农业技术研究
组。 1952年农业部提出设置农业技术指导站的意见, 省农林厅于1952年2月拟定了
《关于统一农业技术指导机构,设置农业技术指导站的计划(草案)》,决定将各专署
原有的棉、麻、烟、种子、病虫、农具、畜牧、蚕业、水利等部门合并起来,成立专
署农业技术指导所。当时,除昌潍、淄博两专署外,其他都建立了农业技术指导所,
计12处;已建重点县农业技术指导站15处。但由于专署农业技术指导所的工作业务范
围过大, 1953年4月省政府又下达了调整农业技术指导机构的指示,将水利、畜牧兽
医等单位分别建站。1954年,在总结1953年试办县农业技术指导站的基础上,要求全
省普遍建立县农业技术指导站。同年,省政府批转省农林厅制定的《山东省农业技术
推广工作暂行条例》,对农技推广站的性质、工作范围和任务都作了具体要求。此后,
全省各地开始有领导、有计划、有步骤地逐步将农技推广站扩建到区、乡级。1954年,
全省共建县站133处,试办区站2处,乡站6处,共有农技推广人员2174人。到1957年,
全省地市县区乡农业技术推广站发展到1289处,从事农业技术推广的人员达307 6人。
1958年至1978年,是农技推广工作动荡时期。在三年经济困难时期,因精简机构,
下放人员,大批农技干部调离农业岗位,农技力量被削弱,1961年全省农技推广人员
比1957年减少21%, 使农技推广工作受到严重挫折。1961年12月,农业部提出了恢复
整顿“三站”(农技推广站、种子站、畜牧兽医站)的意见,并发出《关于充实农业技
术指导站,加强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指示》,对农技推广站的工作任务、工作方法、
人员配备、生活待遇、奖励制度以及领导关系等又一次作了明确的规定。山东省制定
了《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试行条例》(草案),各地按文件要求,对“三站”进行
了整顿充实和技术干部归队等工作。 并建立与健全了群众性的农业技术推广组织。
1964年,全省农技推广站1547处,农技推广人员7105人。被调出农业系统的农技人员,
有85%的归了队。 1966年,根据省人委《全省农业事企业单位精简整编方案》和《关
于实行农业科学研究、示范推广工作统一领导的通知》,农业厅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并
入省农业科学院,成立农业技术推广处。各专区农业技术推广站与专区农科所合并,
由农科所统一负责试验、推广工作。专区农科所行政上归专署农办或农业局,业务上
受农科院指导;县、区、社农业技术推广站,行政上归县农办或县农业局领导,业务
上受专区农科所指导。
1966年因“文化大革命”,农技推广工作再次遭受冲击。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
初期,省、地(市)、县的多数农技推广机构处于瘫痪状态,有的技术干部受到批判和
打击。至中期,农业技术干部多数下放劳动,有的调回原籍。但广大基层农业科技人
员在“文化大革命” 运动中仍坚持深入群众指导生产。1971年1月省革委批准了省农
业局关于要求县和公社尽快充实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推广站的报告,基层农技推广组织
逐步得到恢复。1976年,省革委通知,将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工作由科研单位回归省
农林局管理。省农林局设立科级的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站。
1978年-1990年是农技推广恢复振兴时期。 1978年贯彻全国科技大会精神以后,
加强了农业科技工作,健全各级农业科技体系。据1978年统计,全省共有农业技术推
广站1739处, 设县农科所64处,公社农科站1319处。另外有大队农科队45600个,生
产队农科组120085个,共有农民技术员16万多人。
自1979年后,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农技推广服务对象由集体变
为千家万户,“四级农科网”处于不适应状态,甚至有的产生网破人散的现象。经过
贯彻国家农委、国家科委、农业部、林业部等12个单位《关于切实加强农业科技推广
工作,加速农业发展的联合通知》。省政府召开全省农业科技工作会议,针对家庭联
产承包责任制的新形势,推行各种形式的技术责任制,调动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积极
性,加强了农技推广工作。省政府为加强省级各专业农技推广部门的职能,从1979年
-1983年, 先后建立了省植保站、省土肥站、省农业环保站、省农技站和省果茶站等
农技推广单位。并本着“村有农民技术员,乡有科技示范户”的要求,积极发展村级
农技推广服务组织。到1990年,全省共有农技推广机构3179个,其中省级10个,市地
级91个,县(市区) 级744个,乡镇级2334个。群众性的农业科技组织也有很大发展,
1990年全省已有32000个村建立了综合技术服务组织, 占总村数的35.9%;全省有685
97个自然村配有农民技术员, 占总村数的77%,全省科技示范户达72万多户,从而在
全省建成新型农技推广网络。随着全省农技推广体系的建立健全,农技推广队伍也得
到了不断充实和扩大。1990年,据《山东省1990年农业专业统计年报》载,全省共有
各级农技推广人员16823人, 其中技术人员11317人,有高级农艺师374人,农艺师32
08人,分别占技术人员总数的3.3%和28.3%。

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一)建国前的农业技术推广
清朝,随着农业的改良和西方农学知识的传播,农业技术逐渐受到重视,特别是
山东沿海地区,由于对外贸易的兴起,国外宗教的传入,新作物品种的引入和技术的
交流也随之扩大。1749年(清乾隆十四年),福建人陈世元等经商于胶州,首次将甘薯
传于胶州古镇口,试种成功。1871年(清同治十年),美国传教士带青香蕉、红香蕉、
伏花皮、金星、国光、红玉、五月红、秋花皮等多个苹果品种到烟台山试种成功,迅
速得到传播推广。1889年(清光绪十五年)美国教会副主教汤普森从美国将大花生带到
蓬莱县,经试种粒大、产量高,也很快推广。山东种植的陆地棉也是清末从国外引入
的,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以后陆续从美国购进美棉试种,很快在山东推广。1911年
(清宣统三年)英国烟草公司先后在文登、坊子等地试种美国烟草,并用烤房烤烟成功。
民国时期,1914年山东即列为中央植棉试验区,1920年第一次全省劝业会议确定,
种棉、植树、种桑及家庭工艺为山东实业之“三大政策”。为了保持美棉的种性,各
棉业试验场广泛征集优良美棉品种,大力繁育推广脱字棉。同时,从美国、日本等国
引入一些小麦品种,在胶县、高密、寿光、潍县等地推广种植。1924年从澳洲引入春
性小麦品种“碧玉麦”,在济宁等地区种植。1931年,在济南齐鲁大学育成耐旱小麦
品种“齐大195”,先后推广到济南、历城、邹平等地。
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军占领时期农技推广工作遭到严重破坏。在抗日根据
地开展了农业技术推广工作, 为恢复和发展生产,夺取战争胜利发挥了重要作用。1
941年, 山东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要求县以上的人民政府建立农业试验场。1946年成
立了第一个人民政权领导的技术推广机构山东省农业指导所,并将敌伪办的农场经过
整顿,改为示范农场进行示范推广工作,各行署农业试验场和县示范农场都为推动解
放区农技推广事业做出了贡献。
(二)新中国成立后的农业技术推广
新中国建立以来,山东农业技术推广工作,随着生产的发展,技术推广的内容不
断丰富,水平不断提高,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建国初期,即1949年至1957年,因农技推广体系尚未建立,主要采取以农业试验
场和示范农场为基地,以互助合作组织为基础,以劳动模范为骨干,总结经验,典型
示范,以点带面的方法进行技术推广。各地、县农场并通过建立基点、实验区、实验
村、示范户等,派农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进行具体技术指导,并根据农时季节,利用
县、区等各级干部会议进行技术传授或组织到农场参观。还通过举办农业展览、集市
宣传、放映幻灯等形式,大力宣传科技知识。表彰先进,评选奖励农业劳动模范,也
是党和各级政府一贯重视的有效推广方法。从1950年到1957年,中共山东省委、省人
民政府先后召开过5次全省农业劳动模范及社会主义农业建设先进单位代表会议, 交
流经验,表彰奖励农业丰产单位和农业劳动模范,受到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的
全国农业劳动模范有64名。1951、1952、1955、1956年还每年评选各类作物的高产先
进典型,并报经农业部批准,被授予“农业爱国丰产先进单位”或“农业爱国丰产模
范” 的有80名, 有效地促进了全省爱国丰产竞赛运动的开展。1956年全省开展了以
“三改”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技术改革:一是改造旧式畜拉农具和旧式水车,推广新式
步犁、双铧犁、播种机和解放式水车。二是改革旧的耕作技术,推广新的增产技术,
如冬耕随耙,选用良种,施用化肥,药剂防治病虫害等。三是改善生产条件,提倡兴
修水利,改良土壤,山区修梯田,平原涝洼修沟洫畦田等。
1958年至1965年间,前期因1958年“大跃进”的影响,使正常的技术推广工作秩
序被打乱,给农业生产造成巨大损失。在纠正1958年“左”的错误的基础上,1959年
贯彻毛泽东主席总结的“水、肥、土、种、密、保、工、管”的农业“八字宪法”,
此后,农技推广工作的重点转向抓基点、搞“三田”(种子田、试验田、丰产田) 。1
964年, 根据中央和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在农业生产上搞样板田”的指示,普遍地建
立了各类样板田和丰产田。由于领导带头蹲点,重视调查研究,专业技术干部靠在样
板田上,新技术、新经验优先在样板田示范,推动了农业技术的推广。到1965年底,
全省共建各类样板田2063万亩, 占耕地面积的17%,其中粮食稳产高产样板田1575万
亩,棉花高产样板田201万亩,花生高产样板田182万亩,黄烟高产样板田33万亩,其
他样板田70万亩。
1966年至1978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农技推广工作遭受很大挫折。自
1976年后,由于“四级农科网”的建立,加之积极推广杂交玉米、杂交高粱等技术,
同时,通过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各地狠抓了以改土治水为中心的农田基本建设,
改变生产条件,因而使农业生产得到一定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79年至1990年,随着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实行,广大农
民依靠科学技术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日益高涨。各级农技推广单位,为了适应新形势的
需要,密切结合农村发展变化的新情况,对农技推广工作的方式进行了深入探索和改
革,使农技推广工作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
一是实行农业技术承包责任制,开展有偿技术服务。山东省农业技术承包责任制,
是1979年枣庄市薛城区南石沟公社和淄博市张店区石桥公社首先开始推行的,以后由
点到面在省内逐步推开。 截至1990年,全省实行农业技术承包责任制的面积达250 0
多万亩,参加承包的农业技术人员达7600多人。随着农民群众对科学技术需求的不断
增长,农业技术服务的形式越来越多。农业技术承包的形式主要有三种:一种是单项
技术承包,主要是承包技术性比较强,一家一户干不了或干不好的技术措施。第二种
是定产定酬综合技术承包,即以作物为单位的联产技术承包。第三种是科技与物资相
结合的集团承包责任制。它是由农业、供销、财政、农机等部门共同组成承包集团,
带着物资(化肥、农药、种子、机械等)、资金(贷款)、技术等,对一个或几个乡镇进
行成方连片的技术承包。这种形式,有利于运用配套措施对新技术新成果进行大面积
推广和综合开发。1984年3月,农牧渔业部颁发了《农业技术承包责任制试行条例》,
对开展技术承包的做法、形式、报酬分配等都作了具体规定,使技术服务的范围更加
广泛,由生产中的技术指导,逐步向产前的物资供应和产后的加工、贮藏、保鲜及销
售等方面发展。
二是加强县农技推广中心建设。 这是农技推广工作改革的重点。自1979年至199
0年全省已建立县农技推广中心89处。 通过县农技推广中心的建设,把原来分散独立
的县农技推广、植保、土肥、果茶、经济作物等专业技术站结合起来,实行统一领导,
分工协作,试验示范、培训、推广、经营服务相结合,成为组织统一,财务独立,工
作协调的业务实体,有效地提高了县农技推广工作的综合科技服务功能。在县农技推
广中心的建设中,由农业部、省、地市、县联合投资,确保中心建有一定面积的试验
基地,建有必要的化验室、图书资料室、档案室、培训教室和职工宿舍,从而大大改
善了县中心的工作条件和服务手段。
三是兴办科技服务经济实体。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民群众迫切要求为他
们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的系列服务。1985年,省委、省政府颁发了《关于科
学技术体制改革的试行方案》,全省推行农业技术推广有偿服务,本着“立足推广搞
经营,搞好经营促服务”的精神,积极开展经营服务。同时各级的技术开发服务组织,
积极创造条件,兴办企业型的技术经营实体,逐步形成多层次、多形式的社会化综合
技术服务体系和网络。至1990年,全省农技推广部门开展经营服务的单位达2769个,
占全省农技推广单位总数的90%,参加经营服务的人员达11764人,拥有固定资产1.44
亿元,年经营额9.34亿元,年获纯利6700多万元。
四是按项目推广农业技术。为了使技术推广与经济责任制相结合,自1980年开始,
实行按项目推广新技术的办法。对国家和省的重点农业科技推广开发项目,由项目区
的农技推广部门组成协作组联合作战, 因地制宜地推广应用, 收到了显著效果。从
1978年到1990年,全省按项目进行技术开发的累计有2182项次,其中获得省级以上的
农业科研和科技推广成果750项,受到国家和省政府的奖励。
改革开放以来,全省重点抓的农业“八大技术”的推广应用,即新品种的改良与
提纯复壮、立体种植、模式化栽培、地膜覆盖、配方施肥、旱作栽培、病虫害综合防
治、低产果园改造和果品优质高产等,对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发挥了重大作用。农村节
能、农业环境保护等技术的推广也都取得了重大进展。农业科技水平的提高,对农业
生产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