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霜冻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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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不完全历史资料记载,山东省仅明清两代(公元1368年-1911年) 544年间共有9
1年次霜冻害。按初、终霜时间划分,计春霜61次226条,秋霜30次67条,春霜、秋霜
同年出现灾害的有4次4条记录。早秋霜冻如1548年《新泰县志》载:“七月,陨霜杀
菽”。公元1640年《莒州志》载:“七月霜,大饥”。春晚霜害如《清史稿·灾异》
载:公元1644年“四月二十三日(公历5月18日) ,新城、邹平、阳信、长清、章丘、
德平陨霜杀麦。二十四日,益都、博兴、高宛、宁津、东昌、庆云陨霜杀麦”。公元
1675年,全省从鲁西北至胶东掖县、平度、即墨,包括鲁中安丘,南至泰安、新泰、
莒州等范围内,有21处州志、县志记载晚霜,其中《高密县志》载:“夏,四月十七
日, 陨霜杀麦冰厚半寸” 。安丘、临朐《县志》载:“夏,四月,陨霜杀麦,民皆
(割穗镰刀古称)刈播谷;其未刈者,后复生穗,薄有所收”。同期掖县、即墨《县志》
也载:“四月十七日,陨霜杀,麦复生,大获”。另据《淄川县志》载:“四月十二
日,陨霜杀麦及桑;十八日,复陨霜,麦枯殆尽”。公元1790年东起掖县、平度,西
至济南、范县,南至青州府所属,北至邹平、临邑等20余县出现晚霜。如《范县志》
载:“夏,四月,陨霜杀麦,后大雨,生旁枝,匝月而熟”。公元1891年,新城 (今
桓台) 、 邹平、 临淄、寿光、昌乐、益都、潍县、安丘、昌邑等县均有类同记述:
“春寒, 冻雨伤桑及洼地麦, 乡民割去麦穗,得雨复秀,有两穗、三穗者”。公元
1911年,《恩县志》载:“三月二十一日,正当春和日暖,忽有暴风从东北来,一夜
之间,霜凝冰结,将麦苗冻枯,幸根尚未死,农民去其上节,复萌秀,而实,乃亦有
收;或有听其自长者,亦颇收获不少”。
民国期间有霜冻记载的有1920年和192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 山东出现的严重霜冻记录并不多。如1953年4月10日
~12日全省小麦正处拔节期,气温骤降至-2℃~-6℃,曾出现1000多万亩小麦受霜冻
害,平均减产2成~3成,约计损失小麦5000万公斤。1954年4月20日,小麦拔节后期,
气温由12.4℃降至-1.9℃, 全省有近300万亩小麦遭受霜冻危害。1961年4月1 5
日,气温降至-2℃~-4℃,小麦部分遭受冻害。这几次霜冻大都出现在小麦进入拔节
期不久,所以构成历史上50年一遇或近百年一遇的特大霜冻灾害。1987年也有局部小
麦受春霜冻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