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农村能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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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村农民生活用能长期以来主要来源是农作物秸杆和部分山柴、野草。广
大农村燃料短缺能源不足一直是困挠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的重大问题。农民因烧柴短
缺,常有的刨草根,扒树皮,乱砍伐树木,造成山林破坏,水土流失。同时,传统的
旧式炉灶热效率仅在10%左右, 不仅烟熏火燎污染环境有损健康,而且造成能源的严
重浪费。
新中国成立以后,各级党和政府把解决农村生活能源问题放在重要位置。在积极
发展农业生产的基础上,一方面积极推广省柴节煤灶和沼气,提倡合理利用秸秆,同
时根据各地条件和优势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地热、小水电等新能源;另一方面,
积极创造条件为农村提供必需的柴油和农用电力。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山东省
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因地制宜、多能互补、综合利用、讲求效益”的农村能源建设方
针,随着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农村能源产业和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发展壮大,促进了
全省农村能源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为推动能源事业的改革,国家在能源投资、免税、
贴息贷款、技术改造贷款等方面制定了许多优惠政策,有效地促进了产业和服务体系
的发展。1981、1982年两年全省试办地市县沼气技术服务公司16处。至1990年农村能
源生产企业已有89处, 农村能源技术服务公司67处,共156处,职工3194人,固定资
产1518万元,流动资金881.9万元,产值3500多万元,利税358万元。
建国40多年来,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农
村能源紧缺的状况已经得到根本改善,不仅烧柴问题基本解决,旧式炉灶改造为结构
新颖、省柴节煤的新型炉灶,而且新能源技术得到较快发展。截至1990年底,全省已
建户用沼气池35.24万个, 大中型沼气工程40多处,推广省柴节煤炉灶1459万个,推
广太阳能热水器20.84多万平方米,推广小型风机1633台,形成了年节约650万吨标煤
的能力。农村能源建设,对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繁荣农村经济,改善和保
护生态环境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山东农村能源管理工作,1975年前由省商业厅煤建公司节煤办公室兼管,1975年
下半年转交省科委农业处兼管。 1978年8月16日,中共山东省委下发了《关于建立沼
气办公室的通知》,决定省、地、县三级均建立沼气办事机构,列行政编制。1978年
9月“山东省沼气办公室”正式建立。其任务是:负责研究制定沼气发展规划和措施,
检查、督促和指导各地沼气工作,总结推广沼气建设的经验,以及组织开展沼气科研
工作。1979年3月10日省委决定把推广沼气工作移交省农口管理。同年8月经省革委批
准成立山东省沼气建设领导小组,由省计委、科委、财委、建委、农委、省卫生局和
省沼气办公室的负责人组成。由省农委副主任、农业厅厅长李永臣任组长,省计委副
主任张逊三任副组长。沼气工作由省农委管理。1983年山东省机构改革,撤销省农委,
将省沼气办公室并入省农业厅,改名为“山东省农业厅农村能源办公室”。随后,地
市县的农村能源工作多数进行了调整。除青岛、济南、枣庄仍归农委管理外,其他地
市均移交农业局。县 (区) 少部分仍直属政府或农委、科委,多数归农业局管理。至
1990年全省农村能源管理机构已发展到435个,管理干部和技术人员共有1389人。

一、沼气
(一)沼气建设
山东省的沼气建设自1958年推广以来,经历了试验示范、整顿巩固提高和沼气工
程的规模化综合利用三个阶段。1958年-1978年为试验推广阶段,1979年-1985年为整
顿巩固提高阶段, 1986年-1990年为沼气工程的规模化综合利用阶段。在第一、二阶
段由于缺乏经验,急于求成,推广速度过快,造成许多病池、废池,至1985年后,特
别是推广临淄区西单村的沼气综合利用典型后,使沼气建设走上了规模化工程建设的
新阶段,从而促进了由单一效益向综合效益的发展。
试验推广阶段:为了解决农村群众生活用能的困难,广开能源利用,1958年春,
山东省商业厅煤建公司派代表赴湖北、江苏、浙江等省参观学习农村办沼气的经验,
回省后利用厩粪制取沼气获得成功,从此开展应用沼气的宣传推广。临沂县岔河乡大
朱夏村建华农业合作社,在推广应用沼气的基础上,又进行了沼气发电的试验,全省
不少地方开始试验推广沼气。但是,由于推广过快,缺乏指导管理,建池质量不高,
多数未能成功。70年代初,为促进沼气建设的发展,山东省在沼气试验示范阶段,坚
持“以社员自办为主,国家、集体扶持为辅”的政策,大都采取建池地基由生产队统
一规划,充分利用房前屋后空地建池,不占集体耕地;建设试点池,资金社员自筹,
国家和集体适当扶持,沼气池建成后沼气和沼肥归社员使用的办法。1972年11月,农
业部、中国科学院在四川省中江县召开全国沼气发酵经验交流会后,省煤建公司协同
有关单位在济南的历城和泰安、临沂、枣庄等地进行了沼气试点。并在泰安召开了全
省沼气试点经验交流会。 1974年试点达93个县市,共建池600个,其中产气并使用的
270个。1974年全省累计建池1500多个,正常产气的仅400多个。1975年4月,农林部、
中国科学院在四川召开全国沼气经验交流会后,山东省在临沂召开全省沼气利用推广
经验交流会。 为解决山东建池技术,提高成功率,从四川、湖北邀请4名技术能手来
山东传授经验,历时3个月,先后在黄县、招远、历城、汶上举办了4期沼气培训班,
培训技术人员900多人,从而提高了修建沼气池技术,扩大了沼气推广。到1978年6月,
全省累计建池6.14万个, 产气利用的有3.7万多个,使沼气试验示范工作取得初步成
效。
整顿巩固提高阶段:1978年山东省贯彻农林部、国家经委、国家科委联合召开的
“全国第二次沼气经验交流会”精神,在临沂召开了全省推广沼气经验交流会,省委
领导出席会议作重要讲话,要求“全民动员,全党动手,迅速掀起大办沼气的高潮”。
会议讨论研究了全省短期(3年)和长期(6年)发展沼气的规划和措施,推动了全省沼气
建设工作从点到面的发展。1979年初统计,全省累计建池达33.5万余个,其中临沂地
区22万个,建沼气动力站、小沼电20处,但由于急于求成计划指标过高,技术物资跟
不上,病池、废池高达70%。1979年6月全国沼气工作会议提出了“加强领导,积极推
广,成片发展,稳步前进”的沼气建设方针,山东省认真贯彻全国会议精神,总结了
几年来发展沼气工作的经验教训,确立了讲求实效,稳步前进的指导思想,调整了全
省发展规划、加强沼气工作的领导,解决推广工作中的资金问题,确定成立山东省沼
气建设领导小组,要求“根据不同情况,实行分类指导,狠抓管理”。在经济政策上
坚持农民自办,集体适当扶持。国家的沼气推广经费主要用于技术培训、试点示范和
宣传教育等。 从1980年起,由省财政厅从机动财力每年拿出200万元,并从国家支援
人民公社投资中, 按5%的比例拨出200万元,扶持沼气建设。同年10月又在临沂召开
了全省沼气工作会议,认真总结几年来沼气工作经验教训,研究了稳步发展沼气建设
的措施,使山东沼气工作转向健康发展的轨道。1980年以后,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
责任制的实行,各地在建池措施和管理等方面都相应作了一些新的改革,如费县由农
民沼气技术员组成建池服务队,负责包建、包修、包产气。沼气池的管理也由集体管
理改为户管户用,很受农民欢迎,经过整顿,加强管理,全省沼气工作转向稳定发展
的新局面。到1985年全省实有沼气池35.2万个,产气池利用26.7万个,利用率73.2%。
规模化综合利用阶段:1986年以后,沼气建设出现了由单一效益向综合效益的发
展;由家用小型沼气池向规模化发展的新趋势。1987年山东省先后安排60多个沼气综
合利用试验点,边试验边推广。1988年根据沼气建设应坚持能源、肥料、环保三兼顾
的原则和各地的不同需求,采取因地制宜多模式建池,使沼气的利用不断拓展。在经
济发达地区和城镇郊区以环保效益为主,兼顾能源、生态环境,有条件的单位发展集
中供气试点,搞好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的推广;在燃料缺乏地区以增加能源供应为主,
主要推广户用沼气池;在农场、良种场、畜禽场和农产品加工厂等企业单位发展规模
化沼气工程,以沼气为纽带兼顾能源、生态环境效益,走有机物质良性循环,多层次、
多效益利用的新路子,有效地促进了沼气建设的健康发展。到1990年底,全省已建沼
气池35.24万个,其中有3万多农户开展了沼气综合利用,其中包括用沼液添加剂养猪、
沼液养鱼、沼液养食用菌、沼气灯光养鸡、沼气肥水浸种育苗、种菜、果树追肥等。
全省已建大中型沼气工程40多处, 全年可节约标煤3万多吨。文登、昌乐、平度、坊
子、齐河等酒厂还为职工及附近农民安装了输气管道进行集中供气。临淄区西单村率
先建成山东农村第一座大型沼气工程, 不仅解决了全村300多户农民的生活照明、炊
事用能、畜禽粪便和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等问题,而且有效地改善了农村落后面貌
和生态环境。西单村的沼气综合利用,为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发展生态农业,创造
了宝贵经验。国务院总理李鹏等国家领导人曾先后多次视察并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二)沼气建设的投资与效益
从1978年-1990年,国家和省及有关部门用于沼气建设的投资达2249万元。其中,
农业部投入沼气管理费25万元,省财政厅投入农村能源推广费1891万元,省计委投入
250万元,国家经委投入283万元。
沼气建设的发展,不仅探索了科学使用沼气的规律和技术经验,而且为解决农村
生活用能,发展生产,改善农村环境发挥了良好的综合效益。沼气建设的主要作用:
一是缓解了农村生活用能紧张的矛盾。据1987年在荣成、莱阳、昌邑、莒南等县抽样
调查, 每个农户的沼气池年均产气量为270立方米,使用沼气节油节柴每池平均纯收
益31元;二是改善农村环境,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通过对沼液化验证明,经过发
酵处理, 有害虫卵死亡率达80%以上,凡建有沼气的村、队,蚊蝇量大为下降,蚊蝇
传播的疫病大大减少。 同时,1个8立方米的沼气池,每年可提供优质肥1.5万公斤,
沼肥中不仅氮、磷、钾丰富,还含有多种氨基酸,具有明显的培肥土壤的作用,而且
促进了畜牧业、养殖业和其他副业的发展。

二、省柴节煤灶
(一)省柴节煤灶的推广
山东省广大农村在60年代有70%以上的农户缺烧柴达半年以上。 农村燃料短缺的
矛盾一直是困挠农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的大问题。 1965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
了《关于解决农村烧柴问题的指示》,根据这一指示,山东省各级领导把解决农村烧
柴问题当作农村的一项重要工作去抓,积极开展了群众性的省柴节煤灶推广工作。首
先从树立典型入手,以点带面,逐步推开。60年代初,荣成县崂山公社大疃大队复员
军人董连春和妻子隋元淑创造了一种节约烧柴的新型锅灶, 后定名为“荣成灶”。1
969年荣成县认真总结了这一典型在全县推广。不到4个月的时间,全县15万农户基本
实现了“新型锅灶化”。全县每天烧柴由90万公斤减少到45万公斤,全年可节约烧柴
1.5亿公斤,缓解了农村烧柴不足的矛盾。随后,烟台地区先后召开3次全区干部会议
和7次现场会, 大力推广“荣成灶”。至1970年5月,全区改灶达145.9万户,占全区
农户的70%以上,每年可节约烧柴13亿公斤。1970年6月14日,《大众日报》报道了这
一消息,发表了题为《全省都要推广“荣成灶”》的社论。高密、汶上、临朐、梁山、
鄄城等县在推广“荣成灶”的同时,又创出了适合当地情况的新型省柴节煤灶。截至
1973年,全省推广省柴节煤灶880多万户,其中省柴灶600多万户,省煤灶200多万户。
但到70年代中后期,由于放松了对改灶节柴工作的领导,技术队伍大部分解散,未能
使这一工作继续下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村能源工
作的领导,要求“当前农村能源工作,要把推广省柴节煤工作放在首位”,并于1981、
1982、1983年连续召开全国农村省柴节煤经验交流会及全国农村省柴灶评比会议和全
国农村改灶节柴试点县工作会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计委、农牧渔业部关于加
快农村改灶节柴工作的报告。山东省政府为解决广大农民生活能源紧张问题,按照国
务院文件和全国会议精神于1983年4月组织省直有关部门研究了推广省柴节煤工作的
规划、推广措施。山东省把省柴节煤工作作为农村能源建设的重点,采取省抓试点县
(1983年-1990年,省设试点县79个,另有全国的试点县36个共115个),县抓重点乡镇,
乡镇抓示范村的方法, 加快全省省柴节煤灶的改造工作。同年5月省政府在济南召开
了全省农村改灶节柴试点县工作会议,副省长卢洪到会讲了话。省农村能源办公室在
禹城县举办了省柴节煤技术培训班。并利用早春、晚秋两个农闲时间进行集中突击建
灶。省农村能源办公室还在对全省炉灶进行调查测试评选的基础上,编印了《山东省
省柴节煤灶图集》供各地因地制宜选用。据1983年底统计,全省当年推广省柴节煤灶
55.9万户,累计推广达105.6万户,占全省总农户的6.5%。1984年4月,省计委、省科
委、 省农业厅召开了全省沼气、 改灶节柴试点县座谈会,会议讨论了全省农村能源
“七五”规划和后10年设想,加快改灶步伐。1985年全省推广省柴节煤灶达4 50万户,
占全省总农户的28%。至1990年底,全省推广省柴节煤灶1459.06万户,占总农户的82
%,推广数量居全国首位。
山东省研制的新型省柴节煤灶,有许多在全省或全国被评为重要科技成果。“高
密灶”1985年获全省科技进步三等奖。高密县的“罗汉床式新型灶”1986年获全国炕
连灶评比一等奖,并编入《中国技术成果大全》。泰安市郊区研制的TS-1型节柴灶,
1987年获山东省工厂化省柴节煤灶评比一等奖。 汶上县研制的“汶上11型灶”,198
6年在全国工厂化生产成型灶评比中获一等奖。 山东省的农村能源工作,曾受到国家
计委和农牧渔业部的表彰。有13个单位和32名推广人员分别被授予全国农村能源建设
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1989年山东省农村能源办公室被国家计委授予“七五”期间
全国节能先进单位,1990年又被农牧渔业部评为全国农村能源建设先进单位。山东省
政府于1982、 1986、1990年表彰奖励的农村能源建设先进集体共有233个,先进工作
者277名。
(二)投资及效益
从1983年-1990年, 国家及省用于省柴节煤灶推广工作的资金17657.27万元。其
中:农业部拨款112万元,省拨款282.2万元,地方财政拨款108.34万元,县财政投入
204.04万元, 乡镇投入638.35万元,村集体投入1983.26万元,农民自筹14329.08万
元。省物资局还在水泥、生铁、钢材等方面大力支持省柴节煤灶的推广工作。
省柴节煤灶的推广,使广大农民收到明显效益。据调查测试证明,省柴节煤灶的
热效率比传统旧式炉灶一般高1倍以上, 节约燃料1/3到1/2。省柴节煤灶的造价成本
一般在40元左右。 而1年节省的燃料价值约50元~60元。当年即可收回成本。1989年
据6个试点县的调查,1年共节柴86.4万吨,节煤1.52万吨,按当年价格,年节柴节煤
资金达9827.08万元,全省1年约可节省10亿元,占当年全省农业总产值的1.8%。

三、新能源开发利用
(一)太阳能
山东省的太阳能资源比较丰富,年日照时数达2200小时~2900小时,总辐射量年
均在4870兆焦耳/米2·年~5344兆焦耳/米2·年,自鲁南向鲁北递增,属全国统
一划分5个热能等级中的第三级,有较大的开发价值。1973年省煤炭建材公司在济阳、
茌平县开始进行箱式太阳灶的测验与研究。1975年箱式太阳灶在济宁、昌潍、烟台、
菏泽、聊城、济南、德州等地的50多个县进行了初步推广。1975年省计委、省科技办
公室、省商业局在曲阜县召开了太阳能利用经验交流会,介绍了全国太阳能利用经验,
参观了朱庄大队利用太阳能现场,安排了太阳能试验研究任务。1976年之后,济南、
济宁、烟台、昌潍、泰安等地相继试验成功了太阳能热水器。曲阜董庄供销社在曲阜
师范学院的帮助下,研制成功了50平方米采光面的太阳能蒸汽锅炉。1982年春,山东
省科委在威海市温泉公社江家寨组织了新能源村试点,在幼儿园建起了太阳房,农户
普建了沼气池,安装了盒式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利用越来越广泛,主要有太阳能干
燥器、太阳能电池、太阳灶等,尤以太阳能热水器深受城乡用户的欢迎。1985年全省
农村推广热水器4584平方米,1988年达7.38万平方米,使用太阳能热水器的农户约10
万户。随着社会需求的增加,1988年全省生产热水器企业就有近百家。1990年,国家
计委资源司和省农业厅农村能源办公室,帮助烟台市农村能源技术推广站,从沈阳引
进了铜铝复合太阳能集热板蕊生产专用线设备,满足了省内用户的需求,推动了太阳
能的推广利用。 至1990年,全省推广太阳能热水器20.13万平方米,太阳灶1634台,
太阳房6000平方米,蔬菜保护栽培塑料棚61万亩。
(二)风能
山东省是蒙古气团与太平洋气团对流的主要通道之一,风力资源比较丰富,全省
年有效风能总蕴藏量达5700多亿度, 可利用风能资源量为15×107千瓦。省内风能
资源从胶东半岛沿海最大,为风能丰富区,年平均风速为4米/秒~6.6米/秒;鲁中南
山地、半岛腹地最小,小于3米/秒,为风能贫乏区;鲁西黄河以北的平原及半岛山区
丘陵为风能可利用区,年平均风速3.5米/秒~4.0米/秒;鲁中南低山丘陵外围、鲁西
黄河以南平原为风能季节利用区,年平均风速为3.0米/秒~3.4米/秒。
新中国建立前,山东省盐民就用风车提取海水晒盐,利用风蓬借风拉车运输、行
船。70年代省内有生产厂家从事风力发电的研究和测试工作。1986年,山东省与航天
工业部联合从丹麦购进3台55千瓦风力发电机组, 安装在荣成县龙须岛的马兰湾,全
年发电33万千瓦时。1990年,国内生产的两台55千瓦发电机安装在长岛县,以上机组
都与大电网并网发电。 据1990年统计,全省推广小型风力发电机1633台,装机容量3
90千瓦。 青岛、济南、泰安、烟台、菏泽等地有7个厂生产风力发电机。风力提水机
有118台,灌溉面积达10700亩。
(三)地热能
山东省靠近太平洋西岸的高热流值地带,有比较丰富的地热资源,省内查明的地
热资源为热水。已探明的地下热水露出点有27处,其中地下热水天然露头(温泉)17处,
地下热水人工露头(钻孔揭露) 10处,最高水温100.5℃,最低水温25℃,总热水流量
为8682立方米/日,总热流量为426.7×106大卡/日,相当于标准煤60吨,全年提供
的热量为2.2万吨标准煤。 省内地热的利用,除招远县汤东泉建立了地热试验发电站
外,其余各地主要用于浴池、疗养、冬季供暖、蔬菜温室、育苗、养鱼等。全省已开
发地热点35个,种植面积252亩,养殖面积189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