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引用外资农业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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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利用外资进行农业开发, 自1982年到1990年底累计利用世界银行贷款140
20万美元, 合人民币47966万元。其中华北平原农业项目3000万美元,合人民币5100
万元,种子项目120万美元,合人民币312万元,农业综合开发项目1.09亿美元,合人
民币42554万元。另外,1990年4月引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2150万美元,用于烟台、
威海两市农业开发。

一、华北平原山东齐、禹、陵农业项目
山东省鲁西北大平原土地资源丰富,土层深厚,是粮棉的重要产地。但由于这里
土壤瘠薄,灌溉条件差,旱涝盐碱危害严重,致使农业生产长期处于低而不稳的状态。
为改变该地区的落后面貌,山东省人民政府于1963年成立了根治海河指挥部,组织鲁
西北人民连续奋战15年, 对徒骇河、马颊河、德惠新河、漳卫河骨干河道和100多条
支流, 按5年一遇的除涝标准进行治理,并沿黄河兴建了20多处引水灌溉工程,但因
财力不足,工程标准低,不配套,旱涝盐害未很好解决。中国科学院于1964年-19 66
年在禹城进行了井灌、井排改碱试验,1970年中国农科院又在陵县搞了深、浅沟 (地
表水) 提灌、提排改盐试点,1978年省人民政府确定在齐河、禹城、高唐、茌平、平
原5县搞排灌分设改盐样板试点。 这些试验、试点为探索解决盐碱旱涝灾害的途径积
累了丰富的经验。1982年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签署了中国华北平原农业项目信贷协定,
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对农业进行治理开发。 山东省的齐河、禹城、陵县3县列入该项目
的治理开发范围,治理区域辖3县中的41个乡镇,旱涝盐碱较重的150万亩土地。其中,
齐河11个乡镇54万亩地,禹城18个乡镇53万亩地,陵县12个乡镇43万亩地。经农牧渔
业部推荐,世界银行考察评估同意,拨付给山东省世界银行贷款2700万特别提款权,
折合3000万美元, 按当时汇率折合人民币5100万元。 这笔贷款不收利息,50年还清
(国内改为35年) ,10年宽限期,贷款使用部分年付0.75%的手续费,未使用部分年付
0.5%的承诺费。 这是山东省首次使用世界银行贷款对农业进行治理开发项目。经过5
年的实施,全部按计划完成,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得到了世界银行的良好评价,
不仅为华北平原农业的综合治理积累了经验,也为扩大对外开放,引用外资进行建设
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一)项目建设内容
根据齐河、 禹城、陵县3县旱涝盐碱危害严重特点,山东省确定该项目的建设方
针是:“以水利为主导,以农业为基础,农、林、水、机、电密切配合,对旱、涝、
盐、 薄综合治理”。按照这个方针,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是:疏浚和新建支流河道3
0条,干、支、斗、农沟2935条,长4270公里,土方5196万立方米,平整土地45万亩,
建扬水站130处, 新打机井3839眼,包括旧机井配套水泵5600台,电机7700台,建井
房1481座,配套各类桥、涵、闸等建筑物3733座,增建高压输电线路2996公里,变电
室958处,变压器1051台,配套农业机械(柴油机、拖拉机、施工机械等) 1643台,购
买化肥37282吨,农药115吨,育树苗1.5万亩,植农田林1040万株,片林、间作林612
万株,果园1500亩。为保证该开发项目的实施,同时进行了人员培训、技术推广、水
土研究和监测评价,以及对徒骇河流域考察等。
(二)项目资金安排和债务关系
按照《中国华北平原和农业项目信贷协定》规定,中国财政部代表中国政府承担
全部信贷协定的各项条款,财政部全盘转贷给农业部,由农业部按时还贷付费。分配
给山东的农业项目, 农业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签订“信贷协议书”,转贷给山东300
0万美元的世界银行贷款, 并承担全部债权债务。 省人民政府与3县人民政府签订了
“贷款执行协议书” ,将3000万美元按照治理任务的大小,全部转贷给3县,其中,
齐河、禹城各1050万美元,陵县900万美元,由3县负责全部项目建设任务,于1987年
6月30日前完成, 并承担还本付费和一切其它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为项目贷款的基
层债务者和项目执行者。山东省规定世界银行贷款一律有偿使用,并收取一定的手续
费,按月息计算,农田水利贷款为0.18%,贷款期1~5年,农电、施工设备为0.36%,
贷款期5年, 育树苗为0.48%,贷款期1年。按“信贷协定”规定,外内资配套比例为
35∶65,国内配套资金9400万元人民币,其中省财政投资2000万元,县自筹资金7400
万元。省财政无偿投资分配给齐河、禹城各700万元,陵县600万元,重点用于项目区
群众无直接收益的项目,如人员培训、科研、监测、评价、行政管理等开支,桥、涵、
闸建筑物材料补贴和工程量较大的水利工程民工补贴。所有资金均在农业银行专户存
储,办理贷放手续,收取0.3%的手续费。贷款回收由县项目办公室负责。
(三)项目实施
1.项目管理:为加强项目管理,各级均成立了项目领导机构和执行机构。山东省
人民政府成立“山东省农业引用外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全省项目领导、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即“山东省农业引用外资项目办公室”,编制8人,具体负责
项目的日常工作,由农业厅代管。随着项目工作日趋正规,项目办公室完全交由农业
厅管理, 项目工作也主要由农业厅负责。德州地区和3个县也分别成立了项目领导小
组和项目办公室。并在项目区的乡镇建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设专职会计,负责贷款
的发放和回收。
2.计划管理:按照华北平原农业项目建设的要求,结合山东三县的实际情况,省
计划委员会将3县1982年-1987年的农业项目建设1次列入计划, 分年实施,不再作逐
年报批手续。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于1984年对计划作了部分调整,报请华北平
原农业项目办公室和世界银行批准。分年的实施计划,由县项目办公室根据资金、物
资设备和乡镇可能容纳的投资额等因素, 于每年1月份制订好,报地区项目办公室审
查, 而后由省项目办公室组织地、县项目办公室共同会审,1次讨论定案,由省农业
厅、财政厅联合下文批复3县执行,同时抄报华北平原农业项目办公室备案。
3. 土建工程:(1)土方工程:利用冬春农闲季节,组织农民施工,跨乡镇工程由
县统一组织实施,乡内工程由乡组织劳力自行实施,所有工程均需经县验收,发给竣
工合格证。(2) 建筑物工程:包括扬水站、桥、涵、闸等,由工程所在乡镇与县项目
办公室签订合同,由乡镇组织专业队施工,县统一组织检查验收。(3) 机井工程:齐
河、禹城由县项目办公室与村签订建井贷款合同,打井队承包,保证出水量在每小时
40立方米以上。陵县由县项目办公室的打井队按计划负责实施。(4) 农电工程:由县
电业局负责组织专业队施工,并由电业部门组织验收、管理、运用,所需高压线、变
压器等均由农业部农业项目办公室招标采购。(5) 林业工程:农田林网及片林由县统
一规划,工程所在乡镇组织栽植;间作林、果园由群众自行安排,最后由县、乡镇验
收上报。(6) 机械化施工试点:着重在暗管排水和挖沟、平地两个方面进行试验,分
别布置在禹城和陵县,面积各为1300亩,前者为荷兰专家设计,并提供机械设备和施
工人员;后者为中国水利科学研究院设计,用国产机械设备自行施工。两者均取得圆
满成果。
4.水土研究:根据世界银行和农业部项目办公室的要求,为指导项目的实施,并
为华北平原将来农业开发规划提供依据,于1984年设立网点对土壤养分、盐分和地下
水进行监测观察,分析研究。土壤养分观测,按高、中、低产田和土壤盐化程度设立
82个点, 每年9月中旬定期取土观测,1985年又按每2000亩取1个样品,共设657个辅
助点;土壤盐分观测,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按土壤类型和盐化程度设立73个剖面观
测点,每年5月、10月两次分层取土至2米深,分析全盐量、八大离子和酸碱度;二是
调查项目区盐碱地的分布及变化情况; 地下水观测,按5平方公里设一眼观测井,共
设258眼井,观测内容有3:一是每5天观测1次水位、水温,并记载当时的地温与气温;
二是每年5月、9月两次取样化验水的矿化度、八大离子和酸碱度;三是利用沿河道设
置的专用观测井,观测当河道蓄、泄水时地下水的补、排影响等。此外还作了一些洗
盐、抽水和施肥试验等。在此基础上,1986年11月编写了《水土研究成果报告》,上
报华北平原农业项目办公室和世界银行。
5.技术培训:项目建设期间由华北平原农业项目办公室和省项目办公室分别举办
各类培训班516期, 培训3572人次,提高了项目工作人员和农村技术人员的素质,为
项目的顺利实施起了巨大作用。为了学习国外项目管理、土壤改良等方面的先进经验
和技术,省项目办公室组织3个组14人分别到日本、法国和匈牙利考察,同时派出5次
6人随农业部华北平原农业项目办公室组织的代表团到埃及、巴基斯坦、荷兰、泰国、
美国考察学习。
6.物资设备:物资设备的供应分招标采购和国内供应两部分,招标采购按世界银
行规定,国际招标采购的物资数量不得少于贷款总额的30%(包括经世界银行同意的有
限招标和国内招标) ,该项工作由华北平原农业项目办公室负责。山东共采购化肥、
农药4.6万吨,高压线315吨,变压器889台,挖掘机12台和一些其它机械。国内供应,
根据国务院对国家计委、 物资部等8个部委报告的批示,项目所需物资均由各项目省
负责供应,省计委根据项目建设计划,1次将指标批示各有关单位,保证按年度供应。
5年共提供拖拉机2156台,柴油机7335台,钢材1902吨,木材3986立方米,水泥11164
吨,煤炭10569吨,柴油1159吨,还有水泵、电机、砖瓦、砂石等。
7.监测、评估验收:按照世界银行要求,各县均选择对比区,采用定性分析与定
量分析相结合、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相结合、实物指标与价值指标相结合的方法,对
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以及各种影响因素进行监测、分析评价。1984年编写了初期
评价报告,1985年编写了中期评价报告,1988年编写了终期评价报告。
为使项目保质保量按计划完成,世界银行每年都派出项目督导团轮流到项目区检
查督导, 世界银行行长、5位执行董事、支付局局长等高级官员都先后到项目区检查
指导工作。 农业部华北平原农业项目办公室每年召开1次项目工作会议,总结前段工
作经验,部署下段工作任务,并不定期到项目区检查指导。省、地项目办公室每年春
秋两个季节,都进行联合检查,并多次召开现场会议,检查指导,传播经验。县项目
办公室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边实施边检查,不经检查验收合格,不发竣工证,财务不
予结算。1987年8月农业部华北平原农业项目办公室组织河南、安徽、山东3省对项目
工作(包括工程、财务、物资、科研、监测评价、档案资料等)进行了全面检验,为世
界银行的验收作准备。同年10月世界银行派出中国华北平原农业项目竣工报告编写团,
到山东对项目建设进行了详细全面的检查,肯定了项目设计正确、施工进度快、质量
好、效益显著,项目是成功的。1988年10月由世界银行评议局派出评议代表团来山东
对项目作全面评审,也肯定项目是成功的。
按调整后的计划建设任务除植树外,均圆满或超额完成(详见表6-1) 。投资按特
别提款权计算与计划相符, 按人民币计算则有超过,调整计划为18247万元,实际完
成21937.9万元,超计划的20%,原因是签订信贷协定时,一个特别提款权合1.1美元,
1美元合人民币1.7元;而到1987年竣工时,一个特别提款权合1.3美元,1美元合人民
币3.7元。

华北平原山东齐、禹、陵农业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表
表6-1

┌──────┬──────┬────────────┬────────────┬───────┐
│项目名称 │单位 │中期调整数 │实际完成数 │完成任务的% │
│ │ ├───────┬────┼───────┬────┼──┬────┤
│ │ │数量 │投资金额│数量 │投资金额│数量│投资金额│
├──────┼──────┼───────┼────┼───────┼────┼──┼────┤
│合计 │万元 │ │18247 │ │21937.9 │ │120 │
├─┬────┼──────┼───────┼────┼───────┼────┼──┼────┤
│1.│小计 │万元 │ │5257 │ │8263.1 │ │157 │
│土├────┼──────┼───────┼────┼───────┼────┼──┼────┤
│方│沟网 │条/公里/万方│2935/4270/5196│4077 │3177/4625/5808│ │112 │ │
│工├────┼──────┼───────┼────┼───────┼────┼──┼────┤
│程│平地 │万亩 │45 │1180 │48 │ │107 │ │
├─┼────┼──────┼───────┼────┼───────┼────┼──┼────┤
│2.│小计 │万元 │ │2220 │ │4186.3 │ │189 │
│建├────┼──────┼───────┼────┼───────┼────┼──┼────┤
│筑│桥涵 │座 │3733 │1777 │3796 │ │102 │ │
│工├────┼──────┼───────┼────┼───────┼────┼──┼────┤
│程│扬水站 │处 │130 │443 │152 │ │117 │ │
├─┴────┼──────┼───────┼────┼───────┼────┼──┼────┤
│3.机井 │眼 │3839 │1294 │3934 │1072.9 │102 │83 │
├─┬────┼──────┼───────┼────┼───────┼────┼──┼────┤
│4.│小计 │万元 │ │2442 │ │2533.5 │ │104 │
│农├────┼──────┼───────┼────┼───────┼────┼──┼────┤
│电│输电线 │公里 │2996 │1623 │3597 │ │120 │ │
│工├────┼──────┼───────┼────┼───────┼────┼──┼────┤
│程│变电室 │处 │958 │819 │1092 │ │114 │ │
├─┴────┼──────┼───────┼────┼───────┼────┼──┼────┤
│5.农业机械 │台 │1643 │2090 │2028 │1560.1 │123 │75 │
├──────┼──────┼───────┼────┼───────┼────┼──┼────┤
│6.化肥农药 │吨 │37397 │2739 │46153 │2830 │123 │103 │
├──────┼──────┼───────┼────┼───────┼────┼──┼────┤
│7.植树 │万株 │1652 │1209 │986 │1065 │60 │88 │
├──────┼──────┼───────┼────┼───────┼────┼──┼────┤
│8.科研培训 │万元 │ │333 │ │319.8 │ │ │
├──────┼──────┼───────┼────┼───────┼────┼──┼────┤
│9.工程管理 │万元 │ │142 │ │105.4 │ │ │
├──────┼──────┼───────┼────┼───────┼────┼──┼────┤
│10.其它费用 │万元 │ │521 │ │1.8 │ │ │
└──────┴──────┴───────┴────┴───────┴────┴──┴────┘

8.完工后的管理:完工后的管理,包括工程管理和回收资金管理。省农业引用外
资项目领导小组在项目开始实施的1982年,就明确提出“项目成败的关键在于管理”,
要求各级项目管理部门解决重建轻管思想,认真搞好管理工作。因工程管理缺乏经验,
无章可循,各项目区边建设,边摸索经验。1987年省农业厅在总结各地经验并借鉴外
地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了“关于齐河、禹城、陵县农业引用外资项目工程管理的意见”,
对工程管理的范围、费用、办法和机构建设等,提出原则要求,并规定了谁受益谁负
担的政策。3县人民政府相继颁布了项目工程管理办法(条例) ,乡镇、村也都制订了
一些工程管理的乡规民约。禹城县采取了统一部署,县、乡分级管理,责任承包(沟、
渠、路、林、建筑物五位一体的分段专人承包) ,林木分成,适当给以生活补助的管
理办法,效果很好。1990年省项目办公室进一步提出“以管理养管理,以工程养工程,
争取在3、5年内达到管护费用自给有余”的奋斗目标。要求各乡镇项目工程管理站以
管为主,开展多种经营,并利用沟坡、滩地发展生物护坡,以增加收入,保护工程。
到1990年6月底, 县、乡、村管理组织已全部建立,配备管理员2094人,还组有一支
8586人的工程管理队伍,已管工程占总量的87%,完好率都在90%以上,发展生物护坡
161公里。 同时对项目工程的巩固、完善、配套、扩大,做了大量工作。共完成土方
1090万立方米,建桥涵121座,打机井321眼,植树103万株,扩大项目治理区5万亩,
使项目工程效益得到充分发挥。
回收资金管理,是指对项目建设贷款到期收回的资金的管理。到1988年底回收资
金总额为9044万元。 1988年5月农业部、财政部下达了《关于华北平原农业项目回收
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规定项目的回收资金作为农业发展基金,每年按计划留出偿
债基金所需资金后,仍在项目区使用,仍由农业部门管理。按照两部文件精神将收回
的资金重点用于农副产品加工业、 养殖业和县、乡企业。此外为增强还贷能力,3县
项目办共投资2000万元,经办9处经济实体,为项目的还贷提供了保障。
(四)项目效益
1. 直接效益:项目工程各项指标均达到设计要求,项目区耕地全部能浇上水;5
年一遇的排涝标准的控制面积除河道汇流的三角地和少数县乡接壤地块外均能及时排
出涝水, 盐碱地已改造79%,林业发展已达到平原地区绿化标准。由于荒地的开发利
用, 除抵消工程占地外,还净增耕地3万亩,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1982年与1990
年相比, 农业总产值增长3.48倍,其中:畜牧业增长50倍,工副业增长近8倍,种植
业增长3倍,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73元,增加到682元,增长1.5倍(均按当年价格计算)。
粮食总产增长88.7%,亩产增长73.76%。棉花总产由1982年的2794.6万公斤,198 7年
增加到4336.4万公斤, 增长55%, 1990年因大涝等原因, 下降到2683.1万公斤,比
1982年减产4%。 1990年7月~9月连续降雨754毫米,超过工程排涝标准,再加更换棉
花品种使产量也受影响, 1987年前主要种植“鲁棉1号”,产量高但品质差;1988年
后改种“中棉17号”,产量低但品质好。见表6-2、表6-3。

华北平原山东齐、禹、陵农业项目工程效益比较表
表6-2
┌─────┬──┬───┬───┬───┬──────┐
│名称 │单位│1982年│1987年│1990年│1990与1982年│
│ │ │ │ │ │比较(±%) │
├─────┼──┼───┼───┼───┼──────┤
│总面积 │万亩│217.6 │217.6 │217.6 │ │
├─────┼──┼───┼───┼───┼──────┤
│可耕地 │万亩│150.4 │150.4 │150.4 │ │
├─────┼──┼───┼───┼───┼──────┤
│已耕地 │万亩│127.1 │130.3 │130.9 │+3.0 │
├─────┼──┼───┼───┼───┼──────┤
│灌溉面积 │万亩│72.8 │118.1 │121.3 │+66.6 │
├─────┼──┼───┼───┼───┼──────┤
│易涝面积 │万亩│64.5 │12.6 │6.0 │-91.0 │
├─────┼──┼───┼───┼───┼──────┤
│盐碱地 │万亩│64.5 │16.1 │13.6 │-79.0 │
├─────┼──┼───┼───┼───┼──────┤
│荒地 │万亩│14.0 │2.8 │1.6 │-89.0 │
├─────┼──┼───┼───┼───┼──────┤
│通电村庄 │个 │477 │1131 │1158 │+143.0 │
├─────┼──┼───┼───┼───┼──────┤
│森林覆盖率│% │6.2 │13.9 │15 │ │
└─────┴──┴───┴───┴───┴──────┘

说明:总村数1304个。

华北平原山东齐、禹、陵农业项目经济效益比较表
表6-3
┌─────┬───┬────┬───┬────┬──────┐
│名称 │单位 │1982年 │1987年│1990年 │1990与1982年│
│ │ │ │ │ │比较(±%) │
├─┬───┼───┼────┼───┼────┼──────┤
│粮│单产 │公斤 │202 │277 │351 │73.76 │
│食├───┼───┼────┼───┼────┼──────┤
│ │总产 │万公斤│23073.1 │36600 │43536.7 │88.7 │
├─┼───┼───┼────┼───┼────┼──────┤
│棉│单产 │公斤 │54 │85 │49 │-9.3 │
│花├───┼───┼────┼───┼────┼──────┤
│ │总产 │万公斤│2794.6 │4336.4│2683.1 │-4 │
├─┴───┼───┼────┼───┼────┼──────┤
│农业总产值│万元 │15240 │48864 │68262 │348 │
├─────┼───┼────┼───┼────┼──────┤
│复种指数 │% │137 │148 │143 │ │
├─────┼───┼────┼───┼────┼──────┤
│人均纯收入│元 │273 │577 │682 │150 │
└─────┴───┴────┴───┴────┴──────┘

2. 间接效益:1982年与1990年相比,通电村由477个增加到1158个,占项目区总
村数的89%;林木覆盖率由6.2%,提高到15%,对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农业生产均起到
良好作用,同时可年产木材20万立方米和大量果品;农业机械总动力由16万马力增加
到4 0万马力,提高了农业机械化水平。
3.社会效益:由于大面积盐碱地、荒地、沙地、沼泽地的开发治理,沟网、坑塘、
水面面积的扩大,以及道路、林网、果园、方田化的建设,植被面积的提高等,大大
改善了生态环境,并逐步形成良性循环。农业生产的发展,集体经济和群众收入的提
高,使群众在教育、卫生、科技、文娱等各方面物质条件和生活水平都得到很大的改
善和提高。
另外,按照世界银行要求,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对徒骇河流域的农业进行了考
察,把它作为后续项目。考察的范围是聊城、德州、惠民、东营4地市的20个县市区、
351个乡镇。自1983年7月到1985年底考察结束,考察内容包括农、林、牧、副、渔、
水利等自然、行政和生产状况的基本资料,找出阻碍生产发展的主要因素,研究措施,
编制农业发展5年规划, 提出优先发展区的可行性报告。世界银行农业处处长等人,
曾于1983年7月和1984年7月两次来山东指导考察工作。经过各地的努力,考察任务于
1985年按时完成,并向世界银行提交了《山东省徒骇河农业考察报告》。山东省人民
政府根据考察意见于1985年和1986年两次向国家计委申报了《徒骇河流域中低产田开
发项目建议书》。1987年12月确定列入世界银行贷款农业项目。

二、种子项目
世界银行专家在指导监督华北平原农业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项目区的农作物种
子质量杂乱,难以充分发挥项目建设效益,建议中国农业部将该地区列入中国种子项
目范畴内予以实施,农业部采纳了这个意见。1985年4月世界银行批准中国种子项目,
同年5月中国驻美公使代表中国政府在华盛顿签订贷款协定。 根据农业部建议,山东
省除已列入华北平原农业项目的齐河、禹城、陵县外,再增加平原县。经山东省人民
政府批准, 1985年9月省农业厅与农业部种子项目办公室签订了《种子项目信贷协定
转贷协议书》 。1985年10月31日生效,工期5年,1990年12月31日前结束。协议确定
利用世界银行贷款125.1万特别提款权(按当时汇率折合120万美元或312万元人民币),
国内配套资金350万元人民币,由县种子公司自筹,期限20年(含宽限期5年),第六年
开始还本,贷款使用部分年利率3%,未使用部分缴承诺费0.5%,还贷时本息(费) 50%
的外汇额度,由国家承担,项目单位缴付人民币,另50%的本息(费) 由项目单位缴付
现汇,还款时间上半年为1月15日,下半年为7月15日。
(一)项目组织管理
山东省成立项目领导小组,省农业引用外资项目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项目的承
贷单位是县农业局,担保单位是县人民政府,具体实施单位是县种子公司。
(二)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以建立健全作物良种生产、繁育、经营推广体系,为农民提供优良品种,为
农业生产服务为宗旨。项目的建设重点是改善原有县级种子公司种子生产和经营条件,
提高种子生产技术, 改进管理方法。 项目的建设内容是:1. 基础设施建设:仓库3
225平方米, 加工车间2000平方米,实验室和办公室1391平方米,工作人员住房1300
平方米。2. 种子繁育田的建设:平整与改良土地40公顷,打水井及建泵站6座,修筑
灌溉与排水渠道3公里,架设桥梁6座,建设7510公顷的原良种田。3.种子加工、检验
仪器、运输设备:购置加工机器7台,购置抽样检查及测试设备3台(件),用于良种场
的收割与脱粒机5台,各种汽车20辆。4.物资材料包括钢材220吨,肥料1500吨。
(三)项目的实施
项目建设计划在执行的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经世行同意于1987年和1988年做
了2次调整:5~10吨载重汽车由13辆改为4辆,客货两用车由2辆改为13辆,化肥采购
计划由1500吨增加到4000吨,仓库、晒场、加工车间等土建配套设施的数量由7916平
方米调为7361平方米,配套资金由350万元调减为202万元,执行期原计划到1989年底,
因为世行支付方面的原因,到1989年底时尚有部分贷款未支付完毕。经国家有关部委
和世行同意,延长至1990年底。
项目的建设任务到1990年12月31日全部完成。 共完成投资951.8万元,其中利用
世行贷款592.2万元,国内配套资金359.6万元,建设任务详见表6-4。1. 土建设计,
种子加工车间根据设备供应厂商提供的设备安装图由省农业引用外资项目办公室委托
济南劲松设计事务所进行设计,其他土建工程的设计均由项目单位自行组织。2.土建
工程施工, 项目共完成土建工程15000平方米。其中仓库2245平方米,晒场7292平方
米,加工车间448平方米,另外还有门市部、检验室、宿舍等。3. 种子繁育田建设,
总计扩大原良种田208290亩(其中原种田900亩)。主要建设内容是疏浚渠道土方7.5万
立方米,平整及改良土地1.5万亩,新建防护林120亩(折实)。4.设备物资采购,通过
国际招标采购西德罗贝尔公司生产的每小时加工能力2.5吨的种子精选机4套,进口磷
酸二铵化肥4000吨,钢材192吨,种子数粒仪8台,购买各种汽车20辆,检验监测仪器
14台(件) 等。5.技术援助与培训,根据农业部的安排,先后派出3人次分别到西德、
丹麦、日本等国家学习。

种子项目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表
表6-4
┌──────────┬────┬──────────┐
│项目组成 │单位 │实际完成 │
│ │ ├──┬───────┤
│ │ │数量│完成费用(万元)│
├──────────┼────┼──┼───────┤
│一、建筑 │ │ │248.4 │
├──────────┼────┼──┼───────┤
│1.加工及贮存 │m2│2693│79.9 │
├──────────┼────┼──┼───────┤
│2.实验室与办公室 │m2│1376│86.9 │
├──────────┼────┼──┼───────┤
│3.工作人员住房 │m2│1895│81.6 │
├──────────┼────┼──┼───────┤
│二、种子农场 │ │ │53.5 │
├──────────┼────┼──┼───────┤
│1.平地及改良 │公顷 │1002│36.6 │
├──────────┼────┼──┼───────┤
│2.水利灌溉及排水 │m3│ │7.9 │
├──────────┼────┼──┼───────┤
│3.公路 │公里 │34 │9.0 │
├──────────┼────┼──┼───────┤
│三、设备与材料 │ │ │644.0 │
├──────────┼────┼──┼───────┤
│1.种子加工设备 │套 │4 │91.2 │
├──────────┼────┼──┼───────┤
│2.实验室和办公室设备│套 │13 │8.8 │
├──────────┼────┼──┼───────┤
│3.农场器械 │台 │ │ │
├──────────┼────┼──┼───────┤
│4.车辆 │辆 │20 │122.2 │
├──────────┼────┼──┼───────┤
│5.农业化肥及材料 │吨 │4192│421.8 │
├──────────┼────┼──┼───────┤
│四、培训及技术援助 │ │ │5.9 │
├──────────┼────┼──┼───────┤
│1.国外 │ │ │0.2 │
├──────────┼────┼──┼───────┤
│2.国内 │ │ │5.7 │
├──────────┼────┼──┼───────┤
│项目总费用 │ │ │951.8 │
├──────────┼────┼──┼───────┤
│其中:世行贷款 │ │ │592.2 │
├──────────┼────┼──┼───────┤
│国内配套资金 │ │ │359.6 │
└──────────┴────┴──┴───────┘

(四)项目效益
随着项目建设的完成与投产,种子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条件得到了改善,种子项
目的效益越来越显著。 原良种田由1985年的24270亩增加到1990年的232560亩,相应
的种子产量由2997吨增加到29975吨,均净增9倍;良种推广面积以1986年与1990年所
占播种面积的比例相比, 小麦由5%提高到11%,玉米由47%提高到83%,棉花由5%提高
到92%。精选机加工的种子均达到省颁二级标准,经试验每亩可节约用种量为小麦2.5
公斤,玉米0.5公斤,且每亩增产7%。4县种子公司的售种量由1986年的2712吨增加到
1990年的6209吨,纯利润由30.8万元增加到86.8万元,经济效益显著,为按时足额向
世界银行还款奠定了基础。

三、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1987年山东省上报国家计委要求利用世界银行贷款的农业项目有3个: 一是已经
考察作为华北平原农业项目后续项目的“徒骇河流域中、低产田开发项目”;二是由
国家开发办、扶贫办牵头,1986年已准备的沂蒙山区畜牧系列开发项目;三是滨海水
产品开发项目。当年12月分别向国家计委、财政部、农业部作汇报,并与世界银行代
表团举行了会谈, 议定将这3个项目合并为“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列入引用
世界银行贷款计划。
项目区:徒骇河流域农业开发项目在莘县、茌平、阳谷、高唐、东阿、济阳、商
河、惠民、无棣、滨州、阳信、沾化等12个县市;畜牧业系列开发项目在沂南、沂水、
平邑、 费县、蒙阴、沂源、滕州、莱芜等8个县市;滨海水产品开发项目在无棣、沾
化、 寒亭、蓬莱等4个县市区。经世界银行多次派专家考察和山东省各级项目工作人
员的努力,到1988年9月完成了项目的正式评估。1989年3月财政部组团到华盛顿与世
界银行进行谈判, 1989年9月14日签署了 《山东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信贷协定》 ,
1990年1月29日生效,1990年9月项目正式实施。
根据信贷协定, 项目总贷款8350万特别提款权,合1.09亿美元,合人民币42554
万元。 国内配套人民币64169万元,其中省财政筹措12282万元,地、县筹措23598万
元, 劳务折顶28289万元,总投资106723万元。各子项目投资为徒骇河流域中低产田
开发44806万元,占42%;水产46614万元,占44%;畜牧14901万元,占14%;科研培训
402万元。建设期为5年。
项目的转贷条件是:财政部将世界银行贷款直接交山东管理使用,由山东省承担
偿还外汇。 总贷款期20年,包括宽限期5年,贷款的未使用部分年付0.5%的承诺费,
已使用部分年付5.5%的利息。省对项目区的转贷条件是:外汇由省承担,以人民币转
贷给项目区,世界银行贷款部分年利息8%,国内配套资金中的现金部分年利息2.4%,
贷款期20年,包括宽限期5年。项目区应按时完成所承担的建设任务和还本付息。
(一)项目的组织管理
项目由山东省计委牵头,负责对外对内的联系和计划管理。财政厅代表山东省人
民政府为项目的债务人,负责项目的承贷、收贷和还贷。省、地、县均建立由计委牵
头的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的管理执行。招标物资的采购由省财政厅委托山东省农村经
济开发投资公司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等业务单位负责本系统所属项目的执
行。 属省农业厅管理的项目:一是徒骇河流域12个县的种子建设、培肥地力和其中5
个县的畜牧项目;二是沂蒙山区8个县市的畜牧项目。总计投资25299万元,占总投资
的24%。
(二)项目的建设内容
1.徒骇河流域中低产田开发项目:有农业、畜牧、林业、水利4个子项目。农业:
一是12个县的种子建设,主要是扩建仓库、晒场、经营门市部、购买种子加工、检验
和运输设备仪器等,投资647万元;二是培肥地力,主要是购买磷酸二铵43000吨和增
施土杂肥。 每县搞15万亩的配方施肥区, 以调整土壤营养比例, 培肥地力,投资4
983万元。 畜牧:在莘县、茌平、无棣、沾化、商河5县发展畜牧业,前4县发展牛、
羊, 商河发展肉鸡,均是从养殖、饲料到肉食品加工的系列化开发,年提供肉类1.1
万吨, 投资4768万元。林业:主要是发展枣粮间作75万亩,速生丰产林4.5万亩,年
产枣3.6万吨, 并在莘县、茌平、惠民、无棣、商河5县各建果品加工厂1处,投资46
97万元。 水利:重点是扩建陶城铺、郭口、邢家渡、簸箕李、韩墩5处引黄灌区,改
善和扩大灌溉面积407.4万亩,投资29711万元。
2.沂蒙山区畜牧项目:在平邑县进行肉鸡系列开发,在莱芜市进行猪的系列开发,
在滕州、沂源、沂水、沂南、蒙阴、费县进行肉兔、长毛兔、肉鸡、鹅的系列开发。
其中建设9处畜禽繁育场,6处饲料厂,6处屠宰加工厂,2处兔毛纺厂,2处裘皮厂和1
处羽绒厂。 年提供肉类1.9万吨, 饲料6.9万吨,加工兔毛392吨,羽绒450吨,皮革
1130万张。投资14901万元。
3. 水产项目:在无棣、沾化、寒亭、蓬莱发展对虾和海珍品(鲍鱼、扇贝、海参
等)养殖,并配套建设孵化场、养殖场、饵料厂、加工冷藏厂等,可年提供水产品2.3
万吨,投资46614万元。
此外,各项目科研、培训和监测评价工作,投资402万元。
(三)项目实施
项目由省、地、县各级项目办公室负责。具体执行单位除水利项目是各灌区灌溉
管理局外, 其它项目分别是县种子公司、林工商公司、牧工商公司和水产公司。到1
990年底,省农业厅管理的项目,完成总投资5959万元,占所管项目投资的23.5%。其
中种子建设完成294万元, 占投资的45.4%;购买磷酸二铵23300吨,投资3013万元,
占该项目投资的60%;徒骇河畜牧完成1248万元,占26%;沂蒙山区畜牧完成1404万元,
占9.4%。

四、国际发展基金贷款项目
山东省引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项目,是农业部向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提出,
经该会派员考察评估确认, 1990年4月在意大利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总部正式签署贷
款协议书。贷款额度为1680万特别提款权,折合2150万美元,年息1%,贷款期50年,
宽限期10年,从第11年起每年分2次还本付息,项目实施期自1990年7月至1996年7月。
此项目系政府贷款,由农业部、财政部转贷给山东省人民政府,由省农业厅、财政厅
代表省人民政府转贷给烟台市和威海市人民政府, 由2市政府统借统还,承担建设任
务和外汇风险。 项目的实施县市为栖霞、蓬莱、招远、牟平、海阳、文登6县中的34
个乡镇,980个村。项目内容是:修建水利工程251项,扩大灌溉面积228000亩;营造
防护林37000亩,种植果树32400亩;深翻土地68000亩;发展改良花生59000亩,扶持
3个花生良种繁育场,新建3个花生加工厂;发展奶山羊、育肥猪、母猪、肉鸡及肉用
牛,建立2个父母代种鸡场,1条肉鸡屠宰生产线;从国外购买化肥13000吨。
另外, 1988年-1990年还利用荷兰、日本、英国、法国政府贷款1038万美元,为
章丘、 莱州、新泰、诸城、泰安、济宁等县、市引进9条饲料生产线,用于提高饲料
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