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农田灌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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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前山东省农田灌溉主要以井灌为主, 1949年全省有效灌溉面积仅有3
72万亩, 其中井灌面积331万亩。建国后,大力发展了井灌、水库塘坝蓄水灌溉、引
河引湖和引黄灌溉等,灌溉设施的数量、结构质量、设计效能及其效益都有很大提高。
由原来的砖石土井用辘轳、水车提水灌溉逐渐被机井取代;采水深度由几米、十几米、
发展到几十米,有的达250米。到1990年,全省已有配套机电井65.07万眼,其中机井
32.46万眼,电灌井32.61万眼。
新中国建立后,全省新建大中型水库169座,小型水库5500多座,塘坝3.1万座,
建排灌站2.5万处。沿河、沿湖和沿黄地区,兴建了一批引河、引湖和引黄灌溉工程。
全省已兴建灌溉面积万亩以上的引河灌区34处(其中大型2处、中型15处、小型17处);
兴建大型引湖灌区1处(胜利灌区);引泉灌区1处(绣惠灌区)。
山东引黄灌溉经历了曲折的发展道路。 1950年首次在利津县试办引黄工程。从1
954年即开始试办虹吸引黄工程, 至1958年已兴建虹吸引黄工程34处,设计灌溉面积
560万亩。 从1956年开始修建大型引黄灌溉工程,至1961年全省已兴建了大型引黄灌
溉工程9处, 设计灌溉面积5752万亩,实灌面积1515万亩。但由于在灌溉工程不配套
的情况下,大引、大蓄、大灌,有灌无排管理不善,以及耕作粗放等原因,造成土地
盐碱化迅速发展, 到1961年底,全省沿黄6地市盐碱耕地面积猛增到1539万亩,比19
57年增加38%。为此,国务院副总理谭震林于1962年3月在范县主持召开冀、鲁、豫三
省及有关地区负责人会议,决定停止引黄灌溉,转向河道治理,治涝排碱。1965年沿
黄地区严重干旱, 山东省委、省人委报经水电部批准,又继续恢复引黄灌溉。从196
6年以后, 本着“积极慎重”和“排灌配套”的原则,使引黄灌溉逐步走上了稳步发
展的道路。80年代由于持续干旱,引黄灌溉逐年扩大,至1990年,全省共建成设计灌
溉面积万亩以上的引黄灌区63处, 其中设计灌溉面积30万亩以上的大型灌区15处,1
0万亩~30万亩的中型灌区14处, 1万亩~10万亩的小型灌区34处。设计灌溉面积共1
838万亩。1980年-1990年,每年引黄灌溉面积达2000万亩左右,约占全省有效灌溉面
积的30%。
在发展农田灌溉的同时,农田节水灌溉措施也取得了重大进步,主要是试验示范
推广了喷灌、滴灌、地面防渗渠、地埋低压输水管道等。至1990年,全省已发展喷、
滴、 微灌面积376万亩。平原井灌区发展管道、防渗渠等节水工程,节水灌溉面积达
1872万亩,各种节水措施,年节水20亿立方米,节省工程占地面积30多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