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发展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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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中国建立前的畜牧业
据史料记载, 山东的畜禽数量在1914年开始有统计,是年有大牲畜223.1万头,
猪138.1万头,羊56.3万只(存养量,下同) 。1936年全省大牲畜发展到508.88万头,
猪408.7万头,羊225.5万只,比1914年分别增长1.3倍、2倍和3倍。家禽2708.9万只。
1936年全省家畜家禽存养量为建国前的最多年份,是战前畜牧业发展史上兴旺时期。
1937年日本帝国主义入侵山东,以征发(向群众征用军品补给) 征购(低于市价强
行收购) 等手段,掠夺牲畜和畜产品,对山东畜牧业破坏极为严重。据日伪山东省建
设厅统计,1940年全省有大家畜147.91万头,猪153.1万头,羊63.4万只,家禽960.9
万只。1942年各种家畜继续减少,全省存养大家畜102.1万头,猪67.07万头,羊80.1
万只,家禽1151.6万只,与战前1936年相比,大家畜减少406.8万头,下降80%;猪减
少341.6万头,下降83.6%;羊减少145.4万只,下降64.5%;家禽减少1557.3万只,下
降57.5%。畜牧业生产下降到有统计以来的最低水平。
在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解放区,人民政府一面领导抗日战争, 一面领导恢
复生产。据统计1945年全省存养大家畜恢复到171.3万头,猪183.7万头,羊75.6万只,
家禽1149.3万只。 全省解放后畜牧生产恢复很快。1949年大家畜增加到390.7万头,
猪271万头,羊140.3万只,家禽2819.2万只,与1945年相比,分别增长128.1%、47.5
%、85.6%和145.3%。

二、新中国建立后的畜牧业
新中国建立以后,山东畜牧业生产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也经历了曲折的过程。大
体上分为3个时期。
(一)1949年-1957年恢复发展时期
建国初期,全省贯彻了保护与奖励繁殖耕畜的政策。严禁滥宰耕牛,保护农业生
产动力,积极发展配种站、种畜户,增养种畜扩大配种,奖励繁殖幼畜,提倡家家养
猪、户户积肥,发展农户家庭饲养副业。同时,开展大规模的牲畜疫病防治工作,减
少了牲畜疫病的危害。 经过国民经济三年恢复时期,1952年全省大家畜发展到464.6
万头,猪527.2万头,羊207.3万只,家禽3114万只,与1949年比, 分别增长18.9%、9
4.5%、47.8%和10.5%。
在1953年-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 家畜存养数量虽然出现忽上忽下不够稳
定,但与恢复时期相比还是增长的,“一五”时期五年间相互比较,也是增的年份多,
减的年份少。1955年大家畜上升到540.8万头,比1952年增加76.2万头,增长16.4%。
1956年由于入社作价不合理,挫伤了农民养畜的积极性,1957年全省大家畜数量降为
431.4万头, 比1952年减少33.2万头, 下降7.1%。 猪由于受粮食统购统销的影响,
1954年存养量下降到330.1万头,比1952年减少197.1万头,下降37.4%,经过对养猪政
策的调整, 养猪数量开始回升,1957年上升到700万头。羊和家禽继续增长,1957年
羊存养为454.1万只, 家禽3957万只,分别比1952年增长1.2倍和27.1%。猪、羊和家
禽数量分别超过1936年的71.3%、101%和46%。1957年兔存养274.3万只,蜂7.5万箱。
(二)1958年-1977年波动时期
由于“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左”的影响,强性规定大牲畜全部归集体饲
养;猪以集体饲养为主,平调社员私养猪,大办县、公社、大队和生产队4级养猪场,
盲目追求集体化,大搞“穷过渡”,又加集体饲养管理混乱,违背了农民心愿,酿成
畜群大量死亡。大家畜存养量锐减,1962年降为258.8万头,比1957年减少172.6万头,
下降40%, 死亡淘汰率由正常年景的7%上升到24%。繁殖成活率由适龄母畜的30%下降
到13.7%, 耕畜负担明显加重。 生猪存养量1961年下降到448.5万头, 比1957年减少
251.5万头, 下降36%。 家禽1962年为1912.9万只,比1957年减少2044.1万只, 下降
51.7%。这期间全省养羊稳步增长,1962年上升到704.2万只,比1957年增加250.1万只,
增长55.1%。
1963年以来,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将基本核算单位由生产
大队下放为生产队,大家畜全部下放到生产队管理,恢复社员自留地,允许和鼓励社
员家庭从事副业生产,允许社员饲养大牲畜,有条件的地方,分给社员饲料地。同时
国家还从黑龙江、内蒙古、新疆以及蒙古人民共和国购进了一大批耕畜,全省大牲畜
开始缓慢恢复。 到1977年大牲畜存养上升为353.2万头,但仍低于“一五”期间的年
平均水平。养猪生产随着“斤猪斤粮”(社员养猪每增长一斤由生产队补助粮食一斤)
政策和“以猪为纲”方针的贯彻、大办养猪场等指令性措施的实施、以及全省粮食的
稳步增长,养猪生产发展很快。1977年全省猪存养2040.6万头,但出栏率低。养羊生
产,由于山区较普遍限制养羊,饲养数量逐渐减少,1964年-1974年徘徊在300万只~
400万只, 1975年略有回升,1977年614.9万只。家禽1965年-1975年徘徊在3000万只
~4000万只,1977年发展到5885万只。
(三)1978年改革开放大发展时期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
贯彻,在畜牧业生产上纠正了长期以来左的影响。原来归集体所有的大牲畜和生猪作
价归农户所有,山区实行农林牧结合全面发展,改正了禁止养羊的错误作法,鼓励农
户发展各种家畜家禽。特别是1985年国家完全放开猪肉、蛋、禽和牛(羊)奶等畜产品
价格,充分调动农民发展畜牧生产积极性。尤其是全省粮食生产连年增长, 1978年22
88万吨, 到1990年增长到3570万吨,为畜禽提供了较充足的饲料来源,畜牧业恢复和
发展很快,并促进畜牧生产向专业化、规模饲养迅速发展。畜牧生产结构不断优化,
畜牧生产从数量型向效益型转变。大牲畜由集体所有折价归农户所有,1988年全省发
展到621.2万头, 超过了1955年存养540.8万头的历史最高纪录, 1990年存养达到
725.8万头, 养牛从役用为主转向役、肉兼用方面发展。在养猪生产上,从公养转向
户养为主,大力发展农户养猪,农民养猪商品意识加强,注重经济效益,存养量虽有
下降,但出栏率显著提高,1990年猪的存养量为1810.85万头,肥猪的出栏率达110%。
羊、 家禽和兔的存养量均有较大幅度增长。1990年全省羊达到2076.42万只,跃居全
国第三位。家禽达到23974.57万只,兔达到1958.93万只,蜂17.28万箱,家禽和兔均
居全国第一位。养禽业已成为丰富菜篮子的重要饲养业。在改革开放中扩大了对外畜
牧科技交流,引进优良畜禽品种、先进的饲料加工设备和饲养设备。全省逐步强化畜
禽良种繁育、饲料加工和疫病防治等体系建设,提高了畜牧生产水平。深入进行畜牧
业生产体制改革,实行牧工商一体化与以加工企业为龙头的公司加农户和专业生产联
合体等多种形式畜牧生产体系,把独家独户的分散生产组成社会化的商品生产,促进
了畜产品流通与产业化发展。全省家畜家禽存养情况见表5-1。

1936年-1990年山东省家畜家禽存养数量表
表5-1
┌──┬───┬───┬───┬───┬──┬───┬───┬───┬───┐
│年份│大牲畜│生猪 │羊 │家禽 │年份│大牲畜│生猪 │羊 │家禽 │
│ │(万头)│(万头)│(万只)│(万只)│ │(万头)│(万头)│(万只)│(万只)│
├──┼───┼───┼───┼───┼──┼───┼───┼───┼───┤
│1936│508.9 │408.7 │225.6 │2708.9│1970│393.6 │1148.7│516.7 │ │
├──┼───┼───┼───┼───┼──┼───┼───┼───┼───┤
│1949│390.7 │271.0 │140.3 │2819.2│1971│383.1 │1594.6│438.2 │ │
├──┼───┼───┼───┼───┼──┼───┼───┼───┼───┤
│1950│416.9 │295.4 │155.6 │3403.0│1972│378.4 │1516.7│367.5 │ │
├──┼───┼───┼───┼───┼──┼───┼───┼───┼───┤
│1951│441.1 │358.4 │175.6 │ │1973│379.6 │1384.5│394.0 │ │
├──┼───┼───┼───┼───┼──┼───┼───┼───┼───┤
│1952│464.6 │527.2 │207.3 │3114 │1974│377.6 │1532.3│486.8 │ │
├──┼───┼───┼───┼───┼──┼───┼───┼───┼───┤
│1953│488.0 │448.1 │215.4 │2800 │1975│370.2 │2002.1│522.0 │ │
├──┼───┼───┼───┼───┼──┼───┼───┼───┼───┤
│1954│518.7 │330.1 │226.3 │3000 │1976│360.2 │2264.2│552.6 │5495 │
├──┼───┼───┼───┼───┼──┼───┼───┼───┼───┤
│1955│540.8 │359.4 │276.1 │3200 │1977│353.2 │2040.6│614.9 │5885 │
├──┼───┼───┼───┼───┼──┼───┼───┼───┼───┤
│1956│487.1 │496.5 │367.2 │4018 │1978│349.0 │1992.1│756.4 │6766 │
├──┼───┼───┼───┼───┼──┼───┼───┼───┼───┤
│1957│431.4 │700.0 │454.1 │3957 │1979│344.1 │2117.6│925.8 │7204 │
├──┼───┼───┼───┼───┼──┼───┼───┼───┼───┤
│1958│367.6 │611.9 │304.4 │2000 │1980│343.5 │2112.5│1041.3│7796 │
├──┼───┼───┼───┼───┼──┼───┼───┼───┼───┤
│1959│328.9 │587.3 │331.7 │3593 │1981│351.3 │1901.1│1025.6│8075 │
├──┼───┼───┼───┼───┼──┼───┼───┼───┼───┤
│1960│288.4 │413.8 │374.4 │ │1982│364.0 │1726.2│989.5 │9115 │
├──┼───┼───┼───┼───┼──┼───┼───┼───┼───┤
│1961│260.1 │448.5 │641.5 │ │1983│382.0 │1562.7│901.8 │10217 │
├──┼───┼───┼───┼───┼──┼───┼───┼───┼───┤
│1962│258.8 │704.8 │704.2 │ │1984│403.1 │1681.5│753.9 │14689 │
├──┼───┼───┼───┼───┼──┼───┼───┼───┼───┤
│1963│272.5 │819.4 │559.3 │2190 │1985│442.3 │1812.8│783.3 │16548 │
├──┼───┼───┼───┼───┼──┼───┼───┼───┼───┤
│1964│282.3 │694.6 │397.2 │2703 │1986│480.1 │1668.9│985.3 │15121 │
├──┼───┼───┼───┼───┼──┼───┼───┼───┼───┤
│1965│302.8 │850.4 │309.7 │3000 │1987│538.7 │1547.0│1404.1│16916 │
├──┼───┼───┼───┼───┼──┼───┼───┼───┼───┤
│1966│336.8 │1384.3│325.7 │ │1988│621.2 │1768.3│1827.8│21582 │
├──┼───┼───┼───┼───┼──┼───┼───┼───┼───┤
│1967│368.8 │1294.6│388.1 │ │1989│682.9 │1759.2│2088.8│20471 │
├──┼───┼───┼───┼───┼──┼───┼───┼───┼───┤
│1968│391.8 │1045.4│467.6 │ │1990│725.8 │1810.9│2076.4│23975 │
├──┼───┼───┼───┼───┼──┼───┼───┼───┼───┤
│1969│385.9 │905.1 │441.5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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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大小家畜系农业厅、统计局统一使用数。
2. 家禽1936年系中国近代生产及贸易统计资料数,1977年-1990年系农业厅专业年报
数,其他年度为调查分析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