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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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地处中国东部沿海,黄河下游,位于北纬34°22.9′~38°24.0′,
东经114°47.5′~122°42.3′之间。东部为半岛,突出于黄海、渤海之间。西部为
内陆,与冀、豫、皖、苏4省接壤。土地总面积15.72万平方公里。全省地形较复杂,
山地占15.5%, 丘陵占19.4%,平原占55%,湖泊占0.8%,其余为9.3%。东部半岛以丘
陵为主;鲁中南有较多的中山和低山;黄河贯穿鲁西南和鲁北,形成大面积泛滥冲积
平原;黄河入海口不断淤积延伸,构成黄河三角洲。
山东省人多地少。1990年总人口8492.6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915.9万人。1990年
全省土地总面积23507.5万亩, 人均占有土地2.8亩,为全国平均数的23.3%。土地利
用率和农业垦殖率高。1990年全省耕地总面积10278.44万亩,人均耕地1.21亩,低于
全国人均1.27亩的水平。
山东属暖温带季风气候区,光照和热量较充足,降水量中等;土壤类型多样;生
物资源丰富;自然条件适于各种温带作物种植和畜禽饲养,有发展农牧业的较好条件。
山东是中国农业文明的发源地之一。历史上就是主要农业省份。新中国建立后,
农业获得迅速发展,成为全国粮、棉、油、烟、蚕、瓜、果、菜及畜禽的重要产区和
出口基地。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进行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农业由计划经济向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转变,认真贯彻“一靠政策、二靠科学技术、三靠投入”的方针,促进
了农业结构的优化调整和商品经济的蓬勃发展,山东农业跃居全国前列。


山东农业历史悠久,有丰富的农业遗产。据滕县新石器时代早期的北辛文化遗址
发现,早在7000年前,已经有了原始农业生产活动。在遗址中出土的石斧、石铲、鹿
角锄、陶器和碳化粟粒等,表明当时已经有了简单的生产工具和谷物种植。新石器时
代中期的大汶口文化时期,出土农具的种类和数量增多,磨制技术日趋精致,有了穿
孔、装柄的复合农具。在大汶口文化晚期,陶器的制作也有重大进步,出土了灰陶、
红陶、黑陶、白陶和少量的彩陶,陶器制作方法已从手制发展到轮制,生活用器和农
产品贮藏容器也有了一定的发展。在长岛北庄遗址中发现了黍壳,胶州三里河遗址中
发现了窖穴中遗留的1.2立方米已碳化的粟粒, 表明这时期的粮食作物有黍和粟等。
根据出土的猪、狗、牛、羊、鸡等畜禽遗骨,证实当时的畜禽饲养已较为普遍。大汶
口文化墓葬出土的高柄杯、石质和陶质纺轮及布纹印痕,表明当时已有酿酒和纺织。
新石器时代晚期的龙山文化时期,农业生产工具又有明显进步,不仅复合工具增加,
而且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石镢、石犁等工具,其中最显著的是收割工具的增加,这时期
已进入了耜耕时代。龙山文化时期,栖霞县杨家圈遗址中发现稻壳及稻壳的印痕,表
明当时已开始种植稻谷。发掘的龙山文化遗址中,几乎都有比较规整的贮藏物品的窖
穴及瓮、缸等大型陶质容器,表明当时的粮食已有较多的剩余。有的遗址中还发现了
马的遗骸,表明已有马的驯养。
夏、商、西周时期。山东由于地处黄河下游,自古水患频繁,很早就重视治水活
动,夏初大禹在山东采取疏导的方法治理洪涝成功。山东冶铜技术发展较早,这时期
已能冶炼青铜,至商代已有青铜农具。山东养蚕历史悠久,青州苏埠屯商墓遗址出土
有随葬的玉蚕,至周代齐鲁已是“千里桑麻”,表明蚕丝生产已初具规模。
春秋战国时期。山东冶铁技术也发展较早,《国语·齐语》有“恶金以铸锄、夷、
斤、木属,试诸壤土”的记载,当时农业生产中已有铁制农具的使用。铜制和铁
制农具的使用,对古代农业的发展起了极其重要的推动作用。这时期还出现了牛耕,
同时创造了牛穿鼻的使牛技术。在作物的种植上,除黍稷、粟、稻谷外,又有了小麦、
大麦、大豆等。春秋战国时期,山东不仅已有多种粮食作物的种植,而且也有了菜及
瓜果等园圃的种植,《诗经》中记载的蔬菜有20多种。《管子》一书的《立政》篇中
即有“瓜瓠荤菜,百果备具”的记载。此期在栽培技术上日渐精耕细作,实行施肥、
灌溉、复种,知道农业增产之道在于调节好“天”、“地”、“人”三者与农作物的
关系。
秦汉时期。山东随着牛耕技术的推广,各种农具有进一步发展,从整地、播种、
中耕除草、灌溉、收获、脱粒到农产品加工的石制、铁制或木制的各种农具更加齐全。
农作物的栽培,已不限于旱粮作物。在琅琊郡的稻城县(今高密县西南)出现了稻田万
顷。在耕作制度方面,农业生产开始走上了轮作制度,还出现了“区种法”等先进耕
作方法。西汉时期氾水(今曹县)氾胜之著有《氾胜之书》,该书对当时农业生产经验
进行了总结,成为中国历史上现存最早的一部重要农学著作。
魏晋南北朝时期。山东地区屡经战乱,农业遭到严重破坏。在恢复农业生产上先
后实施了租调制、屯田制、占田课田制和均田制,使垦田面积迅速增加。在农业生产
技术方面,又取得很大进步。北魏青州(今寿光)的贾思勰著有《齐民要术》,记述了
六世纪以前黄河中下游地区的农业科学技术成就,较系统全面地总结了农田耕作、作
物栽培、果蔬种植、畜禽饲养及食品加工等技术,是中国广为流传的古代农学名著。
隋唐五代时期。隋代实行宽徭役、免租赋、均田制,开永济渠和丰兖渠。唐代推
行鼓励垦殖、均田制,兴修水库塘坝、疏浚河道等水利工程,把农业推上空前兴盛的
阶段,出现了封建社会的盛世。尤其唐代前期,经济较为繁荣,山东已成为全国主要
的粮食产区之一。到唐代后期和五代十国时期,山东地区又陷入长期混乱的局面,致
使人口流徙,土地荒芜,经济的发展又受到严重摧残。
宋元时期。宋代实行租佃制、劝导耕垦、减免赋役等政策措施,农业得到一定程
度的恢复和发展。元代东平县王祯著的《王祯农书》,全面记述了80多种谷物、蔬菜、
果树和药材的起源、 品种及栽培方法,详细记述了257种农业生产工具,展示了中国
古代农业生产器具方面的卓越成就。西汉的氾胜之、北魏的贾思勰和元末的王祯被誉
为中国古代三大农学家,《氾胜之书》、《齐民要术》和《王祯农书》被誉为中国古
代三大农学名著。元末棉花传入山东种植,给农业种植结构的变革和人民生活带来深
远影响。
明朝。针对山东鲁西等地区因战乱造成大批人民逃亡、土地荒芜的情况,多次组
织移民屯垦并推行奖励垦荒政策,规定新开垦的土地为开垦者所有,甚至“永不加赋”。
1388年-1389年(明洪武二十一年和二十二年)两次将山西无地农民迁到东昌府(今聊城
地区) ,洪武年间还多次将青州、兖州、登州、莱州、济南等地的无地农民迁到东昌
府, 至1395年,由外地迁入东昌府的移民达5.8万多户,垦田面积达70多万亩。同时
还重视水利的兴修, 如开挖登州蓬莱河,疏浚大小清河。1403年-1424年永乐年间,
调集民夫16万多人,重新疏通会通河故道。随着明代交通的开拓和与国外经济交往的
扩大,棉花的种植已具相当规模,嘉靖《山东通志·田赋·物产》有“棉花六府皆有
之,东昌尤多”之记载。明万历年间相继传入玉米和烟草的种植。此期,在发展粮食
作物的同时,经济作物棉花、烟草及果树和蔬菜都有较好的发展。1581年 (明万历九
年) 推行“一条鞭法”,使繁杂的赋役征收项目和手续得到了简化,促进了实物地租
向货币地租的转化。至明末,由于战乱,农业又遭到极大破坏,山东的农田面积和人
口减少近半。
清朝建立后,为恢复经济,招抚流亡人口,积极开垦荒地。山东推行垦荒政策,
不仅粮食产量提高,而且棉花、烟草等经济作物也开始大量种植。乾隆年间,甘薯由
福建传入山东的胶州等地试种成功。嘉庆初年,小粒花生传入山东种植,19世纪末,
又传入大粒花生。清代还传入了马铃薯、辣椒、甘蓝、蕃茄、西洋苹果等。由于外来
作物的引进,山东农作物的结构发生了新的变化,小麦、甘薯、玉米等逐步成为重要
的粮食作物,棉花、花生、烟草及其他经济作物的种植,逐渐占有较大比重,棉花发
展尤快。清朝后期,由于封建统治腐败,闭关自守,赋税徭役加重,生产技术日益落
后,农村经济严重衰敝。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外国列强凭借许多不平等条约的特权,大量掠夺山东的棉
花、烟草、蚕丝、花生等原料、特产,并大量倾销商品,操纵进出口贸易,使山东农
村成为帝国主义的商品市场和原料供应地。同时还大量输入鸦片,毒害人民。山东种
植罂粟面积不断扩大,到光绪末年,全省种植罂粟面积达57.6万亩,鸦片产量达90万
公斤,山东农业形成畸型发展的局面。加之战争不断、自然灾害频繁,粮食减产失收,
贫苦人民食不果腹,全省人口由1850年的3312.7万人,到1910年减少到2955.7万人,
60年减少357万人。
面对鸦片战争后外国资本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列强的入侵,清朝政府不得不采
纳了有识之士的主张,兴办洋务,设立农工商部,倡导实业。山东省于1901年相应设
立农工商务局,提倡兴办实业和农业学堂。1903年设立山东农桑总会,并在济南东郊
七里堡创设山东农事试验场,从事气象、土壤、肥料、种子、蔬菜、果树和林业等方
面的试验研究,开创山东近代农业科学研究。1906年新设济南农林学堂,1907年又将
济南农林学堂改为山东高等农业学堂。1908年,新设山东劝业道,负责全省农工商矿
及各项交通事务,大力“开通知识,改良种植”,发展屯垦、林业、渔业、树艺、蚕
桑及农会、农事试验场等。
民国建立后,山东在劝业道的基础上,先后设立了实业司、实业厅、农矿厅、建
设厅等行政机构,加强农业生产的领导和管理。同时先后增设农事试验场、棉业试验
场、区农场、蚕业试验场、烟草改良场、气象测候所、淤荒垦丈局、棉业研究改良委
员会、省立植棉指导所、农业推广委员会、合作事业指导委员会等,培养人才、推广
农业技术, 鼓励种植,使农业有了较快发展。据1931年-1936年的统计,年均粮食作
物种植面积16156.9万亩, 总产107亿公斤,亩产66公斤。棉花种植623.1万亩,总产
0.86亿公斤, 亩产13.9公斤。 花生种植641万亩,总产6.4亿公斤,亩产99.7公斤。
1936年大牲畜发展到508.9万头,养猪408.7万头。这是山东战前农业生产的最好时期。
1937年“七七”事变后,山东社会经济和农业生产遭到严重破坏。日本侵略者在
许多地方推行野蛮的抢光、 烧光、杀光的“三光”政策,奸淫烧杀,先后杀害85.97
万多人, 伤残161万多人,掳去做苦力的200余万人,掠走牲畜290万头,猪羊2640万
只,粮食72.5亿公斤,农具5900万件,烧毁房屋580万间,245万人流离失所,山东农
村遭到前所未有的浩劫。到1945年,粮食总产较战前减少64.7%,牲畜减少68%,使山
东农业一蹶不振。
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领导山东人民在困苦艰难的环境条件下,创建了敌后
抗日根据地,一面抗日,一面恢复发展生产。抗日战争胜利后,在解放区领导农民开
展减租减息和军民大生产运动,促进生产的恢复与发展。为适应大生产运动的需要,
除兴办农业干部训练班,推广先进生产经验,奖励劳动模范,兴办农业试验场、示范
农场外,省设农业指导所和农业实验所,以莒南县大店区为改进农业、增加生产的实
验区。开展选育良种、改进栽培技术、防治病虫害等科学研究,推广农业技术,使解
放区的农业生产有了较快的恢复和发展。抗日根据地和解放区农业的恢复与发展,对
支援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夺取革命的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农业生产和农村工作。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
认真贯彻党中央制定的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积极领导全省
农民进行了土地改革、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和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解放了农业生产力,
加快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建国以来的40多年中,山东农业大体经历了以下3个时期。
(一)1949年-1957年恢复发展时期
新中国建立后,山东省委、省政府为迅速恢复遭受长期战争破坏的农村经济,组
织全省人民,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革命精神,大力发展农业生产。1950年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草案)》,在老解放区土地改革的基础上全省进行了土
地改革,至1951年胜利完成。使2380万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分得了土地及其它生产资料,
完成了新中国建立以来农村土地所有制度的重大变革,从根本上废除了沿袭几千年的
封建土地剥削制度,实现了“耕者有其田”,解放了农业生产力,极大地调动了农民
的生产积极性。广大翻身农民,纷纷增添牲畜、农具,改进生产技术,开展农业爱国
增产竞赛运动,大大加快了农业生产的发展。经过建国初的国民经济三年恢复时期,
全省农业生产有了迅速恢复。1952年粮棉油产量都超过了抗日战争前1936年的水平。
粮食总产量比战前提高12%, 比1949年增长37.8%; 油料总产量比战前提高26%, 比
1949年增长52%;棉花总产量比战前提高96.5%,比1949年增长1.09倍。大牲畜比1949
年增加18.9%, 生猪存养量比战前增加29%,比1949年增加94.5%。在完成土地改革的
基础上,全省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决议》,开展农村互助合作
运动,及时地引导农民走上了农业合作化的道路,发挥了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优越性。
经过互助组、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和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3个步骤,到1956年底,山
东农村基本上实现了高级农业合作化, 全省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95.7%,其中加入高
级社的占总农户的84%。 “一五”期间是全省农业全面发展时期,除1957年遭受严重
涝灾外,1956年全省已提前完成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农业生产任务。粮食、油料、棉
花产量分别比1952年增长14.5%、53.7%、28.4%。大牲畜比1952年增长4.8%。
(二)1958年-1978年曲折发展时期
这期间,由于“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文化大革命”运动等“左”的错
误影响,山东农业生产经历了较长时期的波折。尤其是“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严
重挫伤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使农业遭到重大损失。1958年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
运动的高潮中, 山东不到1个月的时间就实现了人民公社化,全省共建起1556个人民
公社, 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98.1%。由于在指导思想上急于求成,过分强调了人的主
观能动作用,出现了以高指标、瞎指挥、浮夸风和“共产风”为主要标志的“左”倾
错误。在计划上追求高指标、放“高产卫星”;在生产管理上搞一平二调,追求形式
上的轰轰烈烈,实行大兵团作战,盲目地搞土地深翻运动,不仅浪费了劳力,而且破
坏了耕地土壤和肥力;在农产品收购上,搞高征购,造成农村粮食严重紧缺;在分配
上搞平均主义,大食堂。同时在政治上不断反“右倾”,使“左”的错误不断加重。
加之遭受自然灾害,造成农业大幅度减产,粮食、饲草饲料严重缺乏,大牲畜、生猪
大量下降,普遍出现人拉犁,肥料严重不足,使山东农业生产跌入低谷,粮食、油料
生产和畜牧生产均降为建国以来的最低水平。 1960年粮食总产82.95亿公斤,油料总
产2.2亿公斤,棉花总产0.78亿公斤,分别比1956年减少40%、83%和64%,严重缺粮人
口达1596万人,全省人均口粮只有117公斤,肉类0.5公斤。人民生活处于严重困难境
地,致使国民经济出现了三年困难时期。
1961年全省贯彻中共中央 《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 和
《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开始纠正“左”的错误。1963年贯彻执行中央制
定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调整了农村生产关系和农业政策,实
行了人民公社三级所有,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体制,并大力充实农业生产第一线
的劳动力,加强对农业的支援,适当调减粮食征购任务,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实
行奖售政策,恢复自留地和自由市场等,使农民得以休养生息。1964年毛泽东主席向
全国人民发出“农业学大寨”的号召,山东各地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制定农田基本建
设规划,通过治山治水、整地改土、建设样板田等大规模农田水利建设,使农业生产
条件初步得到改善。经过1963年-1965年三年国民经济调整,农业生产得到较快恢复。
1965年粮食总产比1962年增长46.4%,油料总产增长58.3%,棉花总产增长4倍。
1966年以后,由于“文化大革命”的10年政治动乱,造成农业生产波动,一些对
发展农业经济有利的政策,被当作“资本主义”受到批判,取消“按劳分配”原则,
推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限制社员经营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关闭取消了农贸市场。在
生产上片面强调抓粮食生产,忽视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农业经济效益低下,致使农
村经济遭受严重挫折。1970年贯彻中央召开的“北方农业工作会议”后,山东省贯彻
“以粮为纲、全面发展”的方针和中央有关发展农村经济的政策,同时努力改善生产
条件, 积极建设高产稳产田, 加快农业机械化,大力开展群众性的科学实验运动。
1975年贯彻中央提出的“全党动员、大办农业,为普及大寨县而奋斗”的号召,组织
各级干部,深入农村落实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精神,并连续3年组织由山东省级机关、
军区机关、驻济大专院校等大批干部参加“省委农业学大寨工作团”,深入农村推动
农业学大寨运动。全省各地掀起以大寨精神战天斗地,改变生产条件为重点的农田基
本建设“大会战”,加快山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和全省农田水利建设。到1978年有效
灌溉面积由1957年的1157万亩增加到6622万亩, 治涝面积由556万亩增加到3558.7万
亩, 农机总动力由4万千瓦增加到1085万千瓦,因而全省农业在波动中有了发展。农
业总产值由1957年的77.07亿元(按1980年不变价,下同) ,到1978年增长到144.84亿
元。粮食产量由1957年的112.6亿公斤增长到228.8亿公斤。
然而在农业发展中由于实行了“以粮为纲”的方针,经济作物长期处于徘徊局面。
农业内部结构不协调,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人均从集体分配的收入,20年来仅增
长15.95元,即由1958年的52.45元,到1978年仅增到68.4元。还有三分之一左右的生
产队没有现金分配。
(三)1979年-1990年全面高速度发展时期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山东省认真贯彻全会精神,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
思想路线,将工作重心转到经济建设上来,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
指导,贯彻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纠正农村工作中“左”的影响,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
极性。在抓好粮食生产的同时,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特别是经过农村经济体制改
革,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摆脱了长期束缚生产力发展的僵化模式,极大地调动
起广大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的积极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同时由于深入贯彻科教兴鲁
的方针及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使全省农业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时期。实施的主要重
大改革措施是:
1.贯彻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79年全省从西部到东部,由菏泽地区东明县
开始兴起包产到户,逐步形成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在全省迅速发展。到1983年
3月, 全省农村实行联产计酬的基本核算单位占99.8%,其中包干到户的占97.2%。此
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和提高,并逐步推向林、牧、副、渔
各业。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形式,也由包干到户逐步发展为集体统一经营与农户分散经
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将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交给农户或专业队承包使用,按合
同的要求组织生产和经营,凡一家一户分散经营难以办好的事情,由集体统一组织管
理和经营,使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农民个人发展生产的积极性都能得到充分发挥,
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的发展。
2.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与改革农产品统购派购制度。从1979年起,全省对农产品
价格体系和价格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1979年-1984年实行“调放结合、以调为主”,
先后提高了各种农副产品收购价格。 1985年-1990年实行“放调结合、以放为主”,
除关系国计民生的粮食、棉花等主要农产品外,生猪、蔬菜等其他农副产品均放开。
经过调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全省1990年农副产品收购价格总指数比1978年提高
168.5%, 其中粮食类提高125.8%,经济作物提高85%,畜禽产品类提高168%,干鲜果
品提高216.3%,是建国以来农副产品价格调整幅度最大的时期。在调整收购价格的同
时,还对合同定购的粮食、棉花等实行化肥、柴油、预购定金三挂钩的政策,缩小农
产品牌市差价,鼓励农民交售的积极性。
农副产品价格管理体系经过改革, 省管价格产品由111种减为29种,其中国家定
价22种, 国家指导价7种。到1990年按全省农副产品收购总额计算,实行国家定价商
品比重为37.1%国家指导价为17.2%,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比重为45.7%,逐步形成
了多种价格形式并存的管理体制。
通过这一时期农产品价格体系和价格管理体制的改革,农民从提高价格和放开产
品价格中得到了很大实惠,较好解决了长期存在的农产品价格扭曲问题,调动了农民
的生产积极性。
3.正确处理农村经济中的三个关系,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
逐步探索正确处理三个关系:一是一、二、三产业的关系,加强第一产业的基础地位,
积极发展二、三产业,把乡镇企业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战略重点,推动农村经济全面
繁荣;二是在农业内部,认真贯彻执行“决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的
方针,正确处理种植业与林、牧、副、渔业的关系,坚持因地制宜、全面发展;三是
在种植业内部正确处理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的关系,在确保粮食作物稳定增产,保障
供给的前提下,大力发展经济作物,使粮食生产和经济作物生产互相促进。山东省经
过10多年的调整,农村一、二、三产业和农业内部结构关系有了明显改善。1978年全
省农村一、 二、三产业产值分别为102.22亿元、79.03亿元、8.09亿元,到1990年分
别增长到647.5亿元、1037.7亿元、84.7亿元,一、二、三产业比重由1978年的54%,
41.7%,4.3%,到1990年调整为36.6%,58.6%,4.8%。农业内部结构(按1980年不变价
计算) , 种植业比重由1978年的78.4%, 到1990年调整为66.4%,林牧副渔业比重由
1978年的21.6%,到1990年上升到33.6%,种植业内部粮食作物比重由1978年的69.1%,
到1990年调整为58%;经济作物比重由1978年的16.9%,到1990年上升到28.7%。
4.疏理流通渠道,发展农村商品生产。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贯彻实行,
调动起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农产品大幅度增长。针对全省不少地方出现“卖粮难”、
“卖棉难”等问题,省委、省政府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开展了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
设,疏理流通渠道、积极探索产供销一条龙、农工商一体化等不同形式,促进农村商
品生产发展的新体制。1987年在全省总结推广了诸城县实行贸工农一体化,组织农村
商品经济“大合唱”的经验,促进了全省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5.实施“科技兴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山东省深入贯彻党中央提出的
发展农业生产“一靠政策、二靠科学技术、三靠投入”的方针,实施了一系列“科技
兴农”的重大改革措施。1990年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振
兴山东农业的决定》,把科技兴农作为发展农业生产的战略,加强农业科技队伍建设,
充实和稳定基层农业科技队伍,提高农业科技人员素质,组织国内外农业科技交流,
开展“农业科技推广年”活动,大力推广农业实用技术,组织实施“丰收计划”,进
行农业科技开发,建立农牧业商品基地,促进了全省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农业生产
力的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实行改革开放以来,是山东农业生产力发展最快、农产品增
长最多的时期,主要农产品产量创历史最高水平。1990年与1978年相比,粮食增长56
%,油料增长1.2倍,棉花增长5.7倍,果品增长62%,肉类增长2.1倍,禽蛋增长4.5倍。
农村经济日益繁荣,农村面貌和农民生活发生了根本改变。


建国40多年来,全省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从根本上改变了
旧中国遗留下来的农业落后面貌。特别是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全省人民在邓小平同
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经济建设全面振兴,农业生产提高到新水平,
农村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不断加强,在人多地少情况
下,在解决人民温饱,提高生活水平,支援工业建设,扩大出口创汇,促进国民经济
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作出了重大贡献。
(一)农牧业生产的全面发展,保证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
建国以来,中共山东省委、省政府始终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工作的首位,认真贯
彻执行了党中央对发展农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深化农村改革,实施科教兴农,调整
优化农业结构,增加投入,针对山东耕地资源相对缺少的实际,把发展粮食生产当作
国民经济基础的基础,重中之重来抓,同时积极发展多种经营,使各项生产获得全面
增长, 为国民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建国41年来,全省耕地面积从13091.9万亩
下降到10278.44万亩,而人口从4549万人增长到8492.6万人,在人口增加,耕地减少
的条件下,不仅解决了众多人口的吃穿问题,而且全省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有了极大
的提高。1990年农业总产值达647.5亿元(当年价),按可比价计算,比1949年增长6倍
多, 其中种植业产值和畜牧业产值分别增长4.8倍和16.3倍。全省粮食总产量从1949
年的87亿公斤,先后突破三个100亿公斤大关,达到357亿公斤,比1949年增长3.1倍,
居全国第2位; 粮食耕亩产量,从1949年的78公斤,1990年提高到544公斤,增长近6
倍, 而且出现了北方第一个亩产吨粮县桓台;油料总产量达21.21亿公斤,比1949年
增长2.8倍, 居全国第1位;棉花总产量达10.28亿公斤,比1949年增长11.7倍,居全
国第1位; 果品总产量达24.8亿公斤,比1949年增长8.9倍,居全国第2位;蔬菜种植
面积达542.3万亩, 蔬菜产量及生产水平获得突破性进展。种植业的发展,有效促进
了畜牧业的大幅度增长,各种畜禽和畜产品创历史最高水平,1990年大牲畜、猪、羊、
家禽存养量分别达到725.8万头、 1810.9万头、2076万只和23975万只,分别比194 9
年增长85.8%、 5.7倍、13.8倍和7.5倍,奶牛、养兔、养蜂等也都有大幅度增长。肉
类总产达到22.2亿公斤,其中猪牛羊肉18.7亿公斤,比1949年增长18.7倍,肉类总产
量居全国第2位,蛋类总产12.4亿公斤,比1949年增长26.6倍,禽蛋总产居全国第1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业生产结构逐步优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较好
地处理了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和农村一、二、三产
业的关系,农业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使种植业与林牧副渔业、粮食作物与经济作物都
得到较好的发展。农业总产值中农林牧副渔五业的产值比重,分别由1949年的79.8%、
0.6%、8.3%、9.9%和1.4%,到1990年调整为66.4%、1.9%、20.4%、6.2%和5.1%,农业
结构日趋合理,促进了农业与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
自新中国建立至1990年,全省农民为国家提供粮食1.39亿吨,食用植物油783.17
万吨,棉花1484.48万吨,猪2.02亿头,农民向国家缴纳农业税79.34亿元,全省农副
产品出口为国家创汇110.4亿美元,占全省出口总值的32.6%。农业的发展,有力地促
进了国民经济的全面发展。
(二)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农业现代化水平有很大提高
建国41年来,通过兴修水利,进行中低产田开发,改造盐碱涝洼等方面的农田基
本建设,国家给予了大量投资,广大农民付出了巨大劳动,有效地改善了农业生产条
件,提高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农业现代化建设初具规模。 1990年全省有效灌溉面积扩大到6695.49万亩,占耕
地面积的65%,比1949年增17倍多;全省拥有农业机械总动力达3215.77万千瓦,平均
每亩耕地0.313千瓦,拖拉机拥有量达64万多台,机耕面积达7787.07万亩,占总耕地
面积的75.8%, 机播面积3961.2万亩,机收面积2618.6万亩,耕地、灌溉、运输以及
农产品加工等项作业基本实现了机械化或半机械化。农村用电,新中国成立前是空白,
1959年仅为1万千瓦时, 1990年达75.7亿千瓦时,全省已有98.2%的乡镇、92.9%的村
民委员会、 61.1%的农户用上了电,电力灌溉面积达2766.4万亩。由于电力在农村的
应用,对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发展农产品加工,发展乡镇工业,改变农村面貌发挥了
重要作用。化肥使用量大幅度增加,全省化肥平均年施用量50年代仅15.5万吨 (实物
量) ,到80年代已发展到812.18万吨。1990年施用量达到1021.3万吨,折纯为245.49
万吨,平均每亩耕地施用化肥99公斤,折纯24公斤。微肥的施用也因地制宜逐步推广。
农药1990年使用量(实物量) 达5万多吨,拥有各种植保机械845.14万台(架),对适期
防治病虫害发挥了重要作用。农作物品种不断更新,良种面积所占比率,由建国之初
的10%以下提高到95%以上。
农业区域开发和商品基地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建国以后,山东省在国有荒地上兴
建了18处国营农场。80年代以来,先后对沂蒙山区、沿海滩涂、海岛、南四湖、东平
湖、黄淮海平原和黄河三角洲等区域开发进行了调查研究,制定了开发规划,逐步实
施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山东省农田区域开发的实施,加速了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从
而大大提高了农业整体生产水平。
随着农业由计划经济向商品经济发展的转变,山东省加强了农牧商品基地建设,
在国家扶持下,选择生产基础较好,增产潜力较大的地区,建设了一批不同类型的农
牧业商品生产基地。 1985年-1990年先后投资5.76亿元,建设了粮食基地县75个、商
品粮基地22个、优质棉基地 (项目) 64个、优质农产品基地19个、农副产品出口基地
(项目)53个、畜牧基地31个、名特优项目36个。同时,还在农产品集中产区建立了农
畜产品专业市场,如闻名全国的建设最早的寿光蔬菜批发市场。各类农畜产品基地和
市场的建设,促进了全省农业商品经济的发展,1990年全省农牧产品的商品率提高到
62.2%, 通过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探索出贸工农、产供销一体化、公司加农户等多种
形式的农业产业化的新路子。
(三)农业科技教育事业得到较快发展,促进了农业经济的振兴
建立健全了农业教育体系,培养了大批农业科技人才。建国以来,农业教育事业
有了很大发展,已建立起高等农业教育与中等农业教育、普通教育与业余教育相结合
的农业教育体系。至1990年全省普通高等农业院校由建国初期的1处增加到2处,已成
为学科专业比较齐全,师资力量较雄厚、设施较为完善的农业院校,已为国家培养高
等院校毕业生29942人。中等农业学校由建国初期的1处增加到12处,至1990年累计培
养毕业生49542人。 高、中等农业教育的发展对于充实全省农业科技队伍发挥了重要
作用。在积极办好高等农业院校和中等农业学校的同时,山东省还积极发展农业在职
干部教育和成人教育,建立了农业管理干部学院,轮训培养各级农业干部,举办农业
广播学校和会计函授学校,培养基层农技和经济管理人才。到1990年培养各类农业管
理干部8467人,广播学校和会计函授学校培养毕业生163044人,大大提高了农业干部
队伍的素质,充实了基层农业技术力量。
建立完善了农业科研体系,取得了一大批农业科技成果。省建有农业科学院及专
业研究所,高等农业院校也设有专业研究所或研究室,地市建有农业科学研究所,莱
州等地还建有民办农科所,全省科研体系比较健全。省级农业专业科研所及高等院校
重点承担省科研项目,实行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相结合,以应用研究为主;地市级科
研所主要面向地方进行应用研究与开发相结合,以开发为主;县和民办研究所主要进
行专业研究和技术开发。省及地市农业科研机构有专业科研人员2018人,占全省农业
专业技术人员的15.5%, 已形成一支学科专业较为齐全,技术能力较高的科研队伍。
各级农业科研单位深入实际,协作攻关,在农作物品种选育、栽培技术、病虫防治以
及畜牧兽医等研究工作上取得许多重要成果。 改革开放以来,1978年-1990年全省共
取得省级以上奖励的农业科技成果649项, 其中有的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和国内领先地
位。这些科研成果对促进全省农业的发展和增加农业科技储备发挥了重要作用。
建立完善了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促进了农业技术改造。40多年来,从省到市(地)、
县(市区)、乡(镇),自上而下建成比较健全的农业技术推广网络。截至1990年底,全
省有各级农牧技术推广机构5764个, 共有农业专业技术干部22244人。对基层农技推
广人员还实行了优惠政策,稳定了基层农技队伍,使他们在农技推广中发挥了重要作
用。广泛开展技术承包,实行“科、物、政”结合,并按照“立足推广搞经营,搞好
经营促推广”的原则,兴办了各类农技推广实体,建立起农技推广的新机制,促进了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了农业生产科技水平。
同时还加强农业科技宣传建设,建立农业出版、电影和展览等机构,编辑发行农
业学报、农业技术期刊,举办农业展览,摄制农业科教电影与录像,加强了农业科技
交流和农业科技普及。
农业科技教育的发展促进了农业科技进步,“七五”期间农牧业生产的科技进步
贡献率提高到35%,全省农业生产已逐步转向依靠科技的轨道。
(四)农业对外交流不断扩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取得重大进展
新中国建立初,山东省农业对外交往主要是与原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国家。随着
改革开放,农业对外交往迅速扩大,山东与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粮食计划署、世界
银行、联合国人口发展基金会、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国际小麦、玉米研究中心、
国际水稻研究中心、 国际半干旱作物所等国际组织开展交流合作。1978年-1990年山
东农业对外交往国家扩大到41个国家和地区, 省内出访448人次,接待国外来访人员
2617人次,农业对外交往扩大。通过组织科技人员出国考察、进修,邀请国外专家前
来讲学, 开展了农业科技合作研究, 山东农业科研院校和国外有关单位建立友好院
(校)际关系,促进了山东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与成长。
随着对外开放,山东农业技术引进迅速发展,先后引进农牧良种、农牧业先进生
产技术和加工设备,加速了山东省农牧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引进的粮食、棉花品种资
源、家畜家禽良种、果树良种苗木等,促进了山东农牧良种选育和品种更新。引进的
塑料薄膜栽培、新农药、种衣剂、喷滴灌等新技术有力地推动栽培技术进步。引进的
农产品加工保鲜贮藏新技术新设备,形成了新兴的农业加工产业。
在对外开放中,解放思想,利用外资进行农业开发取得了良好成果。引用世界银
行贷款、其他国际组织和国外贷款与援助,进行中低产田开发、畜牧开发和农业综合
开发,进一步扩大了农业资金来源,加速了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积累了科学管好用
好外资,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的经验。
通过农业对外交流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山东农业对外开放的局面已初步形成,
并且为今后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扩大农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五)城乡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贫困地区的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
建国以来,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城乡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有了很大改善,特别
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建国初,广大人民生活贫困,随着农
业生产的恢复发展和计划经济的实施,粮棉油等主要生活资料实行定量供应,城乡人
民生活得到基本保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和农产品市
场的放开搞活,商品率提高,城乡人民的各种生活资料日益丰富,人民生活显著改善,
1990年全省主要农牧产品人均占有量: 粮食420公斤、油料25公斤、棉花12.1公斤、
果品29公斤、猪牛羊肉22公斤、禽蛋14.6公斤,与1949年相比,粮食、油料、棉花、
果品、猪牛羊肉、禽蛋分别增长1.2倍、1.05倍、5.7倍、4.3倍、9.6倍、13.7倍。蔬
菜、瓜菜、奶等也都有大幅度增长。
随着农村经济的增长和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的生活水平也发生了重大
变化:一是农民收入大幅度增加,消费水平提高,1990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680.18
元(当年价,下同),比1949年的44.74元增长14.2倍,比1978年增长近5.5倍。随着收
入的大幅度增加, 农民的消费水平有很大提高。 1990年全省农民人均生活费支出
547.05元, 比1949年的38.26元增加13.3倍。二是农民膳食水平提高。建国初期,人
均口粮仅180公斤左右, 绝大部分是杂粮,1990年口粮达226.3公斤,其中细粮占80%
左右,绝大多数农民不仅解决了温饱问题,而且在膳食构成中肉类、禽蛋等成倍增加。
1990年人均消费食用油5.41公斤,肉类7.44公斤(含家禽),禽蛋3.66公斤。三是农民
的衣着居住等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在穿着消费方面,由款式陈旧、花色单调的自纺自
织、自裁自缝向成衣化和“一季多衣”发展。在用的方面,缝纫机、手表、自行车、
收音机等在农村已基本普及。洗衣机、摩托车、电冰箱、电视机、录音机等高档耐用
消费品的拥有量急剧增加。1990年全省农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18.5平方米,比1978年
增长近1倍, 建房质量和标准也明显提高。四是农村储蓄存款大幅度增加。1990年全
省农村储蓄存款余额达210.2亿元,比1978年增长25.9倍,乡村人口人均297.8元,比
1978年增长22.6倍。广大农民生活的改善,为全省政治安定,经济繁荣奠定了重要基
础。
贫困地区的面貌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党和国家十分重视贫困地区农业的发展,在
资金上、物资上都给予了很大支援,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省委、省政府加强领
导,对全省15个贫困县制定脱贫规划和扶贫优惠政策,组织各行各业对口支援,增强
贫困地区“造血”功能。贫困地区长期以来的农业生产低而不稳,“吃粮靠统销、生
产靠贷款、花钱靠救济”的面貌发生了根本改变。1990年全省15个贫困县农民人均收
入达430元,人均占有粮食410公斤,温饱问题基本解决。原来数千个贫困山村不通车、
不通电、吃水困难的状况得到初步解决,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很大改善。
建国40多年来,山东农业取得了巨大进步,充分起到了国民经济的基础作用,有
力地促进了经济的振兴。随着山东从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迈进,农业面临的任务愈益
繁重,然而山东农业仍比较脆弱,在前进的道路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土地和水资源人
均占有量少,人口逐年增加,耕地逐年减少;部分地方水土流失严重,旱涝灾害比较
频繁,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低;随着工业的发展和农用化学物质使用的增加,农业
环境和农产品的污染日益蔓延和加重;农业经济发展不平衡,还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
和少数贫困地区;对农产品生产还没有建立起宏观调控机制和市场风险保护手段等。
认真研究处理好这些问题,加速农业现代化建设,山东农村的前景将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