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专业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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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防空专业队伍,是按专业组成担负人民防空勤务的组织。包括抢险抢修、
医疗救护、消防、防化、通信、运输、治安等7种专业队伍。
  1950年冬,美国发动侵朝战争之后,为提高全民的防空、防毒意识和技能,山
东省各主要城市根据上级指示,先后建立了人民防空专业队伍,共计有59000人,
其中消防队伍44000人、治安纠察队伍15000人。济南市人民防空专业队伍18388人,
其中消防队伍3596人、治安纠察队伍14792人。据1958年底统计,仅济南、青岛、
烟台等城市的人防专业队伍就达154984人,其中消防队伍4387人、防疫灭菌队伍
49630人、治安纠察队伍15324人、混合队伍85643人。
  1965年5月,山东省人民防空委员会召开全省人防工作会议,研究确定,以民
兵为基础,对人防专业队伍进行整顿和训练,并作如下任务区分:人武部门负责组
织训练对空射击队伍,卫生部门负责防毒救护,建设部门负责供排水及桥梁、道路
抢修,电力部门负责电力供应和电站、电网维修,邮电部门负责防空警报的安装、
维修,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社会秩序、消防等。据是年底统计,9市(县)共组织各种
人防专业队伍8万人,其中有5.7万人参加了训练。
  1969年12月,省人民防空领导小组对人防专业队伍的整顿和训练工作进行了调
整,即根据便于组织指挥和执行任务,以民兵为骨干,按部门、按系统分别组建射
击、抢修、抢运、救护、消防、治安、通信等7种人防专业队伍。其中对空射击队
伍由人武部门负责组建训练,抢修、抢运队伍由厂、矿、企事业单位和城建、供电
部门负责组建训练,消防、治安队伍由公安部门负责组建训练,救护队伍由卫生部
门负责组建训练,运输队伍由铁路、公路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建训练。1973年9月,
省革命委员会、济南军区确定,人防专业队伍由以产业工人为主体的民兵组成,并
从民兵组织中区分各种专业队伍,不再另搞一套。据是年底统计,全省从城市民兵
组织中区分的各种人防专业队伍为15万人。
  1982年12月,省人防办公室和山东省军区司令部根据省人防委员会关于加强人
防组织指挥工作的意见,部署了人防专业队伍的组织与训练。要求各人防重点城市
都要把工程抢修、医疗救护、防化、消防、通信、运输、治安等7种人防专业队伍
组建起来。同时明确了组建人防专业队伍的原则、数量,组织训练的内容、方法,
以及经费、器材保障等。
  1984年7月,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的《人民防空条例》第七章,对人防专业
队伍的性质、任务、组建原则、指挥、训练和装备、器材保障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使人防专业队伍建设有了法律保证。